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形态,与正确的思维方式是密不可分的。
从思维方式的角度说,学术界对“理性”与“非理性”的讨论都有启发价值,但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没有注意“非理性”与“反理性”思维方式的区分。人类思维与行动本身有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方面,正如当代科学逻辑研究所揭示的,非理性因素与理性因素是互动的,在科学研究中二者都会起到重要作用。科学研究是这样,社会生活也是这样。我们倡导在社会生活中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但绝不是要否定非理性因素在社会生活中的正面价值,而是要使社会成员认识反逻辑、反理性因素的危害,抑制非理性因素的负面作用。使社会理性化因素占据主导地位,从而使社会走向真正的和谐发展。
如何理解社会心态意义上的“社会理性”这个概念呢?一般说来,“社会理性”是“理性”的种概念,是一种社会群体之间的合作理性,它至少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市场交易领域的社会互利性,即经济理性;二是生存安全领域的社会互助,即合作理性。人类的这种合作理性是类社会在长期的实践中产生并积淀的,是基于对人们之间存在的社会连带关系的认识而达成的识并采取的必要行动。从整体上看,人类具有合作理性,而个体的人可能不具备或较少具备合作理性;作为抽象的人具备合作理性,而作为具体的人可能不具备或较少具备合作理性。因此,合作理性催生了道德和法治,即通过建立非强制和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保护合作者、惩罚不合作者,以保证社会合作目的的顺利实现。
社会理性既是人们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本质能力,也是作用于人们社会活动的基本原则。作为本质能力,社会理性表现为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的正确的思维能力、情绪自控能力、思维和行为的评价能力;作为基本原则,社会理性表现为认知原则、规范原则、评价原则。三种能力和三种原则在不同领域中结合,就构成了三种社会理性:理论理性、实践理性、评价理性。有的学者认为,大凡社会理性是具备如下核心要素和基本特征的:
其一,社会批判与反省。所谓批判就是不迷信任何外在的权威、现成的经典、流行的偏见对于既存的自然观、社会、国家制度以及先前毫未质疑的种种观念和信仰,重新加以审视、检讨、诘难、辩驳、求证,以确定所有这些对象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它们的真理性、有效性以及发展变化的可能性。所谓反省,就是对自己或己方团体的既往的历史、当下的选择和作出的决策等进行检讨,以超脱于自身的地位、身份、利益的方式,甚至以换位思考的方式,反思其公平、公正、合理性。
从思维方式角度说,社会批判和反省可以通过如下提问的方式展开。讨论的问题或结论是什么?理由是什么?其中有哪些词句的意义模糊不清?其中有无价值冲突?它的描述性假设是什么?证据是什么?抽样选择是否典型?衡量标准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竞争性假说?统计推理中是否有错误?类比是否贴切中肯?逻辑推理中是否存在错误?重要的信息资料有没有遗漏?哪些结论可以与有力的论据相容不悖?讨论中你的价值偏好是什么?比如,针对这样的言论--“有些人依靠他们的足智多谋找到了工作或者凭借自愿降低报酬找到了工作,解决了失业问题。因此,所有失业者都可以这样做”,我们就可以这样反思:这是通过什么推理得出的结论?是否合理?如果推广开来,所有失业者都这样做可行吗?
其二,理智地追求真相与发现真理的意志。社会理性是一种能力、力量,它的使命就是引导人们去努力追求真实,顽强地冲破一切障碍去发现真理。这种认识能力、认识力量,是敢于承认自己所发现的原理与真理只是对事实的有限的了解,认识的真理性、有效性同样是相对的,社会理性的不断前进完全可以在往后摒弃它或更替它。
其三,确立并严格依循逻辑思维的分析和辩证思维的认知方法。社会理性应该将人们的认知建立在对事物现象、表征的分析的基础上,努力考辨人们根据经典、启示、传统、习惯、权威信仰所获得的一切原理、规则、观念、秩序,对它们进行解剖以及几乎无穷无尽的反复诘难、辩驳、验证、纠错,尽一切可能排除不当情绪对理智本身的牵制,以了解事实的真相,然后,再把所获得的事实经过比较、汇总、综合与重新构建,形成对于外部现实世界的全新认识,用以指导和规约人们的行动。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无规则即是无理性。”如果一个社会处于无规则、无理性状态运行,那么社会大众所要承担的后果将是可怕的。社会理性反对一切以情代理,以主观意志代替客观分析,特别是在逻辑大前提未经验证、未获得确认的情况下进行推理,以及由此获得的连锁结论。
历史已经表明,一个文明开放、自由民主、和谐稳定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尊重理性和崇尚理性的社会,也可称之为“理性化”的社会。社会大变革的时代,既是一个理性经受洗礼的时代,也是一个呼唤理性规约的时代。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呼唤社会理性归位和逻辑理性规约,所以,要特别注重在思维方式的训练中学生的社会理性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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