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党、国家和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既是价值理念,也是制度安排和社会存在状态。制度建设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但是制度建设也离不开社会成员所具有的公平正义观念,社会成员的公平正义观念是制度建设的必要条件。因此,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加强对社会成员公平正义观的培育。个人认为,培育社会成员的公平正义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培育社会成员现代社会的公平正义观。公平正义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同的社会以及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公平正义观。在当代中国,对社会成员进行公平正义观的培育,必须明确是何种公平正义观。这种公平正义是现代公平正义观,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为此,必须反对几种错误的公平正义观。一是等级制公平正义观。二是平均主义公平正义观。三是极端自由主义公平正义观。在经济上要求所有社会成员都有平等的权利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在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基础上促进分配公平。其中的分配公平具有两层含义:一是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与其实际贡献相一致,多劳少得或少劳多得都是违背公平正义的;二是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要存在一定差距,但是这种收入差距又必须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否则就失去了公平正义。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是社会公平正义在经济领域的集中体现和目标要求。
培育社会成员的关爱情怀和正确利益观。社会弱势群体常常是公平正义的强烈诉求者,而利益问题又是公平正义的实质问题。因此,对社会成员公平正义观的培育,要注重培育社会成员的关爱情怀和正确利益观。首先,要培育社会成员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同情和关爱情怀。讲公平正义,必须要让社会弱势群体获得其应得的权利和利益。对社会弱势群体怀有同情和关爱情怀往往能够产生同情和关爱他们的行动,而这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一致的。其次,要培育社会成员正确的利益观。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践。在当代中国,妥善协调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就是要妥善协调社会成员之间的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营造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文化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一方面,对社会成员进行公平正义观的培育,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属于思想道德领域的文化建设;另一方面,社会成员公平正义观的培育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不同于一般的文化建设。文化建设对培育社会成员公平正义观的意义在于,首先文化是社会成员公平正义观的重要载体。在通常情况下,社会成员的公平正义观是通过一些文化产品、文化现象、文化活动等载体体现出来,因此,对社会成员公平正义观的培育也常常通过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得以实现。其次,文化对社会成员的公平正义观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社会成员的公平正义观不仅仅是一定社会经济政治关系在社会成员思想意识领域的反映和折射,而且也要受到文化的影响。因此,加强对社会成员公平正义观的培育,必须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对培育社会成员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消河乡 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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