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了市级专项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社会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一)发展基础
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快速发展,本市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迈上了新台阶。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9万元,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2.43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北京电影学院、同仁医院等一批中心城区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向薄弱地区和新城疏解。民生短板加快补齐。累计增加学前教育学位23万个,全市四级文化设施平均覆盖率达99%,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57平方米。重大民生工程顺利推进。冬奥会、冬残奥会竞赛场馆及相关基础设施基本完工,大运河、长城、西山永定河三大文化带建设有序推进。社会事业改革不断深化。开展“七有”“五性”民生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创新推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形成“回天有我”社会治理品牌。
(二)形势要求
“十四五”时期本市公共服务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
机遇方面,一是发展基础牢固,首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物质基础雄厚,社会大局稳定,为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二是发展空间广阔,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向纵深推进,为公共服务优化布局、均衡发展带来更大的战略空间。三是发展潜力巨大,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成效进一步显现,中等收入群体进一步扩大,将持续激发公共服务消费升级潜力,对国际化教育和医疗等高端服务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四是发展支撑强劲,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筹办举办,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不断涌现,为区域公共服务跨越式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和有力支撑。
挑战方面,一是“七有”要求仍存在一定短板。学前教育办园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入学高峰来临,结构性学位缺口凸显。口腔、妇产、儿童、康复、护理、中医等紧缺医疗服务资源的供求矛盾依然较大。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养老服务设施总量缺口和结构矛盾突出。收入分配制度有待完善,中等收入群体占比仍需提高。灵活就业等新就业形态崛起,社会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统筹性不足,尚未形成扶弱济困合力。住房供需总量和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职住不平衡等问题仍需加力解决。二是“五性”需求还不能有效满足。在便利性上,百姓身边的托育设施、健身设施等缺口较大,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在宜居性上,房价保持高位,部分居民住房负担仍然较重。在多样性上,公共服务供给市场化水平不高,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产业发展不足。在公正性上,城乡居民收入比仍居高位,区域间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状况仍然存在。在安全性上,本市在疾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规划》编制思路
(一)规划定位
从规划范围上,参照国家公共服务规划,并结合本市实际,将社会公共服务界定为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托育、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主要着眼于搭建本市社会公共服务整体发展框架,促进跨领域、跨区域等方面政策统筹、均衡发展。从规划内容上,兼顾政府兜底职责和市民多层次生活需求,《规划》在谋划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普惠性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的发展思路和主要任务。
(二)主要考虑
《规划》编制紧密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聚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突出坚持五个“结合”,提升五个“水平”。
一是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着力提升公共服务可持续发展水平。适应财政收入放缓现实约束,合理引导预期,实施基本公共服务依标准清单供给和管理,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制度基础。
二是坚持专业发展与融合发展相结合,着力提升公共服务统筹发展水平。鼓励公共服务设施功能兼容和复合利用,推进建立不同公共服务设施之间的共享机制,促进民生统筹发展。
三是坚持做优增量与盘活存量相结合,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资源高效利用水平。鼓励腾退空间优先用于补充区域公共服务,打通存量设施用途转换途径,强化低效服务资源提升改造。
四是坚持建设重大民生设施与灵活布局“微民生”相结合,着力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在布局建设区域标志性重大民生设施的同时,积极利用微空间弥补非标民生设施,满足群众身边的迫切需求。
五是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着力提升公共服务多样化水平。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兜底保障责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扩大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发展。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围绕抓改革、促发展、推产业,正确把握政府和市场关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公共服务供给,发展多样化生活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四、主要目标
围绕“七有”和文体服务等方面,设置了20项发展指标。聚焦民生福祉得到更大改善,到2025年,基本建成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七有”“五性”民生保障指数达到120。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人群、区域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生(师)数达到5.6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2平方米。普惠性公共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服务供给更加充足,价格更可承受,质量更有保障,获取更加便捷。每千人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每千名常住人口养老床位数达到7张。生活服务更好满足多样化需求,新业态模式不断涌现,市场化高端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国际化、智慧化和品牌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产业规模明显扩大。
五、任务举措
《规划》从“保基本、扩普惠、提品质、优布局”四个方面提出“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框架,谋划了40项重点任务举措。
(一)保基本。以保障“七有”需求为核心,牢牢兜住民生底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保障标准和支出责任。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机制,推进公共服务从“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变。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对象认定机制,提升社会救助领域服务精准度,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
大力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推进佑安医院新院区选址建设,实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建成投用。全面推进健康北京建设,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资源薄弱区疏解,推动健康联合体建设试点。促进全民健身设施开放共享,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超过53%。全面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新增基础教育学位16万个,推进沙河、良乡高教园区向大学城转化,构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数字鸿沟”问题。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重大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织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千方百计稳就业促增收,确保年新增就业人数达到26万人,制定共同富裕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政策,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健全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多举措增加住房供给,新增各类居住用地5000公顷,供应各类住房100万套左右,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比不低于40%。
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保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融合发展,探索基本公共服务跨领域统筹发展机制,推进基层便民服务设施复合使用,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医体融合、产教融合和托幼一体化发展。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保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学区制改革和集团化办学,加快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
(二)扩普惠。聚焦基本公共服务不能有效满足的服务需求,着力扩大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
健全鼓励普惠性公共服务发展政策。加强政策扶持。统筹用好在规划、土地、投资、税收、金融等方面的多种支持政策,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促进价格普惠。加大政府购买普惠性公共服务力度,建立托育、养老等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定价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强化重点领域普惠公共服务监管,对服务标准、服务价格、服务质量等重点环节进行监测评价。
扩大重点领域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托育方面,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完善托育服务标准规范。学前教育方面,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现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课后服务方面,统筹校内校外资源,完善中小学课后服务,开展假期托管服务。养老方面,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推动一批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养老服务设施。优质医疗方面,增加产科、儿科、口腔、精神等专科医疗服务供给,规划建设首都医科大学研究型医院,加快建设一批研究型病房。
(三)提品质。不断满足市民消费升级需求,发展生活服务,提升优质服务供给。
鼓励服务供给社会化,规范发展民办教育,促进健康服务提档升级,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丰富高质量文体服务,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动服务发展国际化,加快发展国际教育和国际医疗,满足国际人才、引进人才公共服务需求,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合作,讲好北京故事,大力举办高水平国际品牌赛事活动,打造国际体育赛事之都。推进服务模式智慧化,推进民生领域数据互联互通,推动信息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强化科技赋能。引导服务产业品牌化,塑造健康、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等重点领域服务业品牌,推动连锁化发展。
(四)优布局。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着力优化公共服务区域布局。
推动中心城区功能优化提升,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压缩核心区内门诊量与床位数,推动老城整体保护,充分利用疏解腾退空间优先补充民生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副中心公共服务品质,推进北京第一实验学校、北京友谊医院通州院区二期等一批优质教育医疗设施建设,高质量完成城市副中心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提升多点新城公共服务承载力,聚焦回天、城南、新机场等重点区域,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补齐生态涵养区公共服务短板,统筹存量提升和增量需求,健全全民覆盖、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京津冀区域公共服务协同发展,发挥北京优质资源辐射作用,推进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服务共建共享,带动提升区域公共服务水平。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的各个环节。强化改革创新。深化公共服务领域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提升运行效率,推进社会力量公平准入,强化政府投资成本管控,提升政府投资效益。强化要素保障。健全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公共服务用地需求,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监测评估机制。推进“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动态调整,做好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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