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实施,
我市2018年第一期诚信红黑名单发布,
丽水正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营造社会诚信环境,
打造“信用浙江”、“信用丽水”!
5月15日上午,丽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丽水市发改委副书记、市信用办主任邹向阳,丽水市人民银行副行长陈明亮和丽水海关副关长何宏介绍了丽水市诚信建设的相关情况,发布了丽水市2018年第一期诚信红黑名单,并回答记者提问。
《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1月施行以来,丽水着力解决全市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活动,尤其是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提高全市信用工作水平,降低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成本,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社会诚信环境。
《条例》有哪些特点呢?
公共信用信息范围明确
《条例》在确定纳入信用管理的公共信用信息范围时,以“信用属性”作为界定依据,将公共信用信息界定为信息提供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反映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将不良信息界定为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公共信用信息。此外,《条例》还明确了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制定单位,以及各行业、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具体项目。这些规定,有效防止了出现信用信息“应归不归”和“无序归集”情况的发生。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并重
《条例》着力打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机制。一方面明确各级国家机关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实施行政许可、财政性资金和项目支持、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对守信主体采取激励措施。另一方面,以问题为导向,区分失信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明确惩戒措施。对一般不良信息主体,以加强行政监管为主要约束手段;对严重失信行为信息主体,明确可采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限制高消费、限制任职资格、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限制参加表彰奖励活动等一系列惩戒措施。
注重信息主体权益保护
《条例》在信息主体知情权和参与权的保障、隐私保护、异议信息处理、信用修复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如《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将信息主体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前,应当告知其理由和依据;决定对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主体采取惩戒措施的,应当告知理由、依据和救济途径以及解除惩戒措施的条件;信息主体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等。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在惩戒失信的同时,又要求执法的规范化和人性化。
第一期诚信红黑名单发布
36家企业被列入红名单,其中:
浙江兴昌轴承有限公司、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丽水一山绿色实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被列为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浙江省烟草公司丽水市公司、纳爱斯丽水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被列为A级纳税人;丽水市绿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松阳县鼎泰食品配送中心、浙江江源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被列为省商贸诚信示范企业;浙江瑞益不锈钢有限公司、龙泉瓯江青瓷有限公司、格瑞斯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被列为名牌产品;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水厂被列为省级治安安全单位;浙江高乐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丽水市华侨开元名都大酒店、丽水明珠精品大酒店6家企业被列为文明旅游擂台赛先进企业。
24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其中:
丽水市莲都区六旺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列为环境违法行为“黑名单”;丽水市捷讯网吧被列为文化领域“黑名单”;浙江中通文博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等3家企业被列为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青田县凯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松阳县利润商贸有限公司、龙泉市献融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被列为海关失信企业;浙江缙达环保纤维有限公司、丽水市隆泰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丽水市德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对列入“红黑名单”的企业,相关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联合奖惩。
《条例》规定的不良信息具体涉及哪些方面?
邹向阳介绍,共有六大类信息应当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具体包括:一是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的信息;二是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最终维持原决定的行政处罚信息;三是经司法生效判决认定构成犯罪的信息;四是不履行行政决定而被依法行政强制执行的信息;五是不履行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信息;六是经依法认定的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人民银行在推动联合奖惩工作中建立了哪些机制?
陈明亮介绍,市人民银行依托丽水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创新建立了3大机制:第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制定出台了《丽水市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广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评定,推出了“整体批发、集中授信”的农户信用贷款创新。第二,建立了较为全面的联合金融奖惩机制,人民银行与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等部门联合建立优质企业培育池,与扶贫办联合建立精准扶贫名录库,与市食安办联合建立食安金融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了食安失信信息共享、信用评价、金融惩戒、成效跟踪全链条线上运行。第三,创新建立了广覆盖的失信风险预警机制,在丽水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设置了行政处罚、贷款逾期、各类欠费等30多项风险预警指标,并在第一时间向金融机构推送失信信息提示,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限制贷款、加强贷后管理、提高贷款利率等一系列措施对相应失信行为主体进行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对企业规定的信用等级有哪些分类以及相应的通关待遇或措施?
何宏介绍,海关根据企业资信情况分为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四类。
1.对于一般信用企业海关采用普遍的管理模式。
2.对于资信情况较好的一般认证企业适用的管理措施主要有:一是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查验率的50%以下;二是海关可以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和风险评估情况决定按比例收取担保,这样可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三是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
3.对于资信等级最高的高级认证企业的管理措施主要有:一是高级认证企业进出口货物的平均查验率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以下;二是可以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三是赋予高级认证企业出口货物“运抵前申报”资格,即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前就可以进行申报;四是减少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五是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六是享受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通关便利措施;七是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八是因不可抗力中断国际贸易恢复后可以优先通关。
4.对于资信情况较差的失信企业海关采取的管理措施主要有:一是其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在80%以上;二是将失信企业排除于查验没有问题免除相关费用的企业范围,即不予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的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三是明确失信企业不适用相关通关便利措施,包括汇总征税、取样留像放行等;四是明确对于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失信企业,在办理海关事务担保时应当提供全额担保;五是提高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六是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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