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0日是第21个公民道德宣传日。2003年9月11日,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将9月20日定为“公民道德宣传日”。社会公德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社会成员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秩序、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最起码的道德要求。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文明礼貌
文明礼貌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社会公德。一个普通公民,不管您的文化素养怎么样,干什么工作,年纪大小。在社会生活中要有起码的礼节,懂得最起码的礼仪,讲文明礼貌。特别是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应该得体,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态度谦和,遵守相应的规则。这是每一个普通的公民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不知礼,无以立。”这是我们先贤的教导。文明礼貌要从小养成,大人教育孩子从小要有文明礼貌,自己首先要有文明礼貌,从最基本的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助人为乐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个重要内容,扶危济困、救死扶伤、解人急难、行侠仗义、见义勇为、服务他人、奉献社会,是一个公民应具有的美好品德。助人为乐是发自内心的行为,来自于强烈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句话说得好:“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我们在给他人帮助的时候,自己也获得了精神上的提升、满足。得到了另一种美好的体会,体会到助人的快乐。
爱护公物
公物是和私物相对应的,爱护自己的东西,这是一个人的本能,同时,我们对待公物也要像对待自己的物品一样,要珍惜爱护。爱护公物是公民在工作生活中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是社会公德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个人对公物的态度能反映出他的人生观和道德水准。一个人在面对洁白的墙壁时,是非常爱惜它、保护它还是毫不顾惜给它留下一片污渍,是一个人道德高下的直接体现。一个人有随地丢垃圾、踢打垃圾桶的习惯,那么他进入山林里完全也可能随手抛烟头,引起山林大火,其对社会的危害也就可想而知了。
保护环境
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2000多年前,孔子就说“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他把爱护环境和“孝”连在一起,可见古人对保护环境的重视。保护环境作为社会公德提出,在今天更有特别的意义。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环境。在生活中每一个公民应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尽量减少使用对环境有污染的产品,尽量少使用一次性物品;每月尽量少开几天车,珍惜水资源,随手关闭水龙头等等。
遵纪守法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和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石。无论是在家庭生活还是在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愈益彰显出它在国家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民权利、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惩治罪犯、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作为公民,应当学法、懂法、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更应学会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应该是每一个公民的座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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