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确实存在摘要:毛泽东同志首创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两大部分,毛泽东同志及其他领导人的著作以及中共七大党章、《共同纲领》等党和国家文献中都有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论述。由此可以看出,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一直是一个概念明确、体系完整的理论,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制度;新民主主义国家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09)06―0166―07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李伟同志发表于《探索》2008年第4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不能成立》一文(以下简称《李文》),值得商榷。笔者认为,其立论没有事实依据。一、毛泽东多次明确论述过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李文》开篇就认为“在经历过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第一代革命家、理论家的著作和言论里,只有‘新民主主义理论’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明确概念和系统论述,从来没有‘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提法和概念;因而,在中共历次代表大会或各种文件里,至今也没有‘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这样的提法和概念”。这样的说法,应该说是完全违背历史事实的。
毛泽东本人的论著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理论有过多次正确的论述,1940年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就是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进行详细阐述和系统论证的一篇力作。细读《新民主主义论》,可以知道,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同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一起,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理论的两大组成部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着重于解决打倒三大敌人,夺取政权,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之胜利这个问题;而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则主要是解决我们在夺取政权后在中国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和社会的问题。毛泽东在对这个问题进行思考的时候,强调当时中国社会仍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状态,资本主义工商业和现代工人的数量非常少,经济十分落后,与俄国十月革命前已经处于垄断资本主义的帝国主义阶段大不相同,提出了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既不能退回到资本主义社会去,也不能像俄国一样立即就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而是要建立一个具有过渡性质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他指出:“中国革命的第一阶段(其中又分为许多小段),其社会性质是新式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还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革命,但早已成了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世界革命的一部分,现在更成了这种世界革命的伟大的一部分,成了这种世界革命的伟大的同盟军。
这个革命的第一步,第一阶段,绝不是也不能建立中国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社会,而是要建立以中国无产阶级为首领的中国有个革命阶段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以完结其第一阶段。然后,再使之发展到第二阶段,以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的社会”。这岂不是已经把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中国社会的发展明确划分为新民主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两大阶段了吗?应该说,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提出,是以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从未提出的一个新概念,是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而进行的理论创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内涵是什么呢?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个方面都进行了系统而详尽的论述。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主要指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国体和政体以及民主的实现方式等问题。他指出,由于中国大资产阶级的反动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中国“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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