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克思主义大辞典》
基本概念
人类社会发展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的理论。
社会形态是某种社会的存在形式,是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马克思认为,按照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和方法,社会结构可以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马克思在1847年写成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中指出:“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其后,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20世纪30年代,斯大林根据马克思的思想,在《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中提出:“历史上有五种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在当时被认为是“一百年来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最高的综合和总结”,影响巨大,“五种社会形态说”也就成为理论界阐述历史演进规律的基本依据了。
马克思所阐发的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演进的理论,主要是从世界历史的角度概括出来的,而不是仅仅根据某些国家的发展推论出来的。需要从一般性与多样性辩证统一的角度来理解人类社会发展的五种社会形态。历史发展既不是否认多样性和复杂性的所谓“单线论”,也不是否认一般规律的所谓“多线论”,历史发展是一般性(规律)与多样性(规律的实现)的辩证统一。从人类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和一般过程来看,从世界历史发展的整体来看,人类历史发展经历了由低级到高级的五种社会形态,但是,从一般性的具体表现、从普遍规律的实现道路来看,世界上各民族、各国家的具体发展道路是不同的。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
人类社会发展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形态划分的重要理论,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体现了统一性与多样性、前进性和曲折性的辩证统一。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对于我们正确分析社会发展阶段,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现实问题等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马克思主义大辞典》小程序已上线
新用户立享7天免费体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