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点击视频,观看本期《每日一习话》)
习近平: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公共安全应急响应体系,及时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居乐业。
这段话出自2021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良好的社会治理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多样、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类矛盾风险呈现出交织叠加的新特点、新情况,给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带来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只有持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时俱进,才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应对矛盾风险,更好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居乐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和实践创新,我国社会治理实践取得一系列重大进展。从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广泛开展群众议事协商,到加快建设智慧社区、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基层自治作用得到更充分发挥,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矛盾纠纷更多地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在应急管理方面,随着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组建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我们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对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对处置更高效,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大幅下降。在社会治安方面,我国加大力度整合各类社会治安防控资源,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严打、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针对网上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活动,创新监管和打击方式,实现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上升……
随着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当前我国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转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活力有效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为发展和改革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社会治理涉及的范围广,面临的问题多而复杂,仍然存在跨区域跨部门跨主体的沟通协同共治能力不足、信息技术与治安防控深度融合应用水平较低等问题。我们要聚焦这些短板,既充分发挥好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引导和统筹作用,又鼓励和支持各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协同发力,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共同建设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守护美好生活。
本期特约专家:唐任伍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