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人社办〔2023〕33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普法工作意义重大。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有效提升法治人社建设水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紧扣人社系统普法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人社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落实,全面加强人社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持续提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推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双区”建设贡献法治人社力量。
二、重点普法宣传教育任务
(一)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明确普法宣传重点内容。
一是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核心内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各级党组织结合党建学习工作开展。二是全面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三是注重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推动干部职工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持续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升部门领域法律法规知悉度。
(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坚持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主管领导。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深入学习宣传各项党内法规,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融入法治教育、党课教育、主题党日活动,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局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学习党内法规不少于1次。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普法办等部门,做好领导干部有关学法考试工作。
(三)扎实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
加大对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对新出台影响范围大、民生关联度高的重要政策进行重点宣传,视情况由相应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宣传普及。一是着眼于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惠企宣传行动,深入企业、劳动者宣传惠企纾困政策,强化就业优先,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大力宣传企业招聘、职业技能培训、援企稳岗补贴等政策。二是着眼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结合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机制。重点对养老保险最新政策、新业态人才参加职业伤害保险、建筑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面对适用对象精准开展宣传。三是着眼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结合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系列支持计划,深入宣传普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层次人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机构服务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是加强我市人才新政、技能人才提升行动对适用对象开展普及宣传、对人力资源机构信用监管制度标准的宣传普及。
四是着眼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企业职工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政策宣传,落实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制度,依法规范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及相关用人主体的劳动用工行为。加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指南》《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等地方标准的宣传普及力度,不断推进劳动关系标准化建设。编写执法过程普法工作指引,把普法责任落实到岗,在执法、仲裁各环节全过程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把执法履职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加强对数字仲裁庭和“调援裁诉”一体化平台建设宣传普及力度。五是着眼于加强技工院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和“宪法教育大课堂”等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探索开展技工院校普法教育计划,增强技工院校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六是着眼于我局提高人社公共服务水平的举措开展宣传。重点对加快推进“数字人社”建设(一体化经办服务体系、驾驶舱等重点项目)、深化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建设(一件事一次办、免证办理、免申即享、“秒批”等事项)建设人社智慧大厅服务新模式(推进“5G视频办”、扩大自助服务网点,推动全市域、湾区通办等方面)、推进服务窗口便捷化效能化改革(智能客服、智能语音等)对服务对象开展普及宣传。
(四)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教育渠道。
一是筑牢传统方式普法基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利用服务窗口、广场宣传、重点节点宣传等传统普法宣传方式,编制服务指南、印制宣传单册、宣传物料。通过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共建社区等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推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二是抓好新媒体普法创新运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探索通过开设直播、拍摄短视频、制作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休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直播讲解惠企便民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等,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人社普法宣传教育网络。三是以技能练兵比武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依托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平台,引导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做到新进人员必学、新出政策必学,推动干部职工以比促练、以练促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将岗位练兵与普法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吸引社会公众学习运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策法规。
(五)强化本系统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完善系统工作人员法制培训制度,将普法培训与业务培训、公务员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增强培训效果。结合案件应诉情况,动员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庭审,发生行政争议案件集中的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旁听活动。完善工作人员集中法律培训制度,通过邀请资深行政审判法官、法学专家、法律实务人士座谈、授课等方式,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学习交流,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构建人社政策法规查询矩阵。建立面向工作人员和市民的人社政策法规“两专栏、一题库”,即完善官方网站政策法规查询专栏,设立官方网站政策法规问答库专栏、政策法规解读专栏。加强工作人员内部审计监督、财会知识、办文办会能力培训,加强保密教育,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完善制度。各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坚持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将普法工作列入本年度目标责任管理计划,实行专人负责和量化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将普法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已经列入财政预算的普法经费必须实现专款专用。
(二)注重宣传实效。全体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制定部门普法计划,严格按照制定计划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法治意识。立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
(三)及时宣传总结。及时总结,做好宣传。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对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按季度向法规处报送普法宣传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法规处将结合“党建+业务”综合考评对宣传普法情况开展检查。各处室、直属单位对普法过程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先进做法、创新亮点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载体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重点普法宣传教育任务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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