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社会治理的前和最后一公里。为了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补短板、墙漏洞、强弱项,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治理体系的效能体现。
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需要建立多种体制机制共存,建立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党委领导机制。乡镇党委和社区党组织是党在基层组织,党组织全面领导社区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必须把基础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把党的领导建成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保障。,建立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协同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居民自治组织和居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妇联、团支部、残联、新乡贤参与的社会协同机制,实现社会治理成果共建、共治、共享。建立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公众参与机制。实践表明,单纯依靠党委领导、行政执行无法有效解决处于政府治理体系末端的社区治理问题,必须构建群众动员机制,增强社会号召力,组织调动居民的主体作用,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他们逐渐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这是治理运行过程中的核心机制。建立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法制保障机制。依法治国是国家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健全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制度,可有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让人们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和开展工作引导人民自觉遵守法律,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教育人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彰显法律严。
加强基层建设关键在“强身健体,增强功能”。“强身健体”即激活主体,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大兴实体,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建有载体,解决有平台办事的问题;用好媒体,解决信息化、智慧化办事的问题。“增强功能”即增强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自治功能、监督功能,让基层组织的效能得到体现。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决策参考。(张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