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乡土社会特征及其现代意义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财政金融学院林立玮
【摘要】《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经典之作,对于理解中国社会中的一些特色现象具有重
大的意义。本文主要对费孝通先生笔下的乡土社会的各项特征进行浅析,并最终得出乡土社会
在现代中国的体现以及其意义。
【关键词】乡土社会;特征;现代意义
一、乡土社会的基本性质
本书的前三章中,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性质进行了一个描述。总结了乡土社会的基
本性质:稳定与独立。
在费孝通先生所说的乡土社会中大多数人都依靠土地生活,而且是土地依靠血缘关系等在
一个家族中代代相传,每个家族几代人赖以生存的是同一块土地。为了劳动方便,乡土社会中
的人民基本上不会离开这块土地。因此,在同一个地区生活的往往是固定的几个家族,而这几
个家族之间由于长期相处,互相帮助,发展着一种和谐稳定的友好关系。而外来人口难以插入
这种关系,难以在这个地区和谐地生活,故而少有外来人口定居于此。在乡土社会中,不同的
地区之间很少发生人口流动,导致乡土社会具有强烈的稳定性。
在乡土社会中,人们大多数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即使有商品交换也大多发生在这个地区
的不同家庭之间,鲜少与外地,尤其是城市进行长期稳定的商品交换与信息交流。同时由于乡
土社会中的人民鲜少与外界进行交流,对于外界不熟悉,偶尔与外界进行接触时往往会被笑话
“土气”“乡下人”等。因此他们便更不愿意与外界进行接触,与外界产生了隔离,过着遗世
独立的生活。故而乡土社会具有独立性。
二、乡土社会中的人际关系
乡土社会中的人际关系也与西方社会不同。费孝通先生在书中将中西方人际关系进行对比,
并提出了“团结格局”与“差异格局”的概念。在西方社会中,人际关系呈现一种“团体格局”,
许多人组成一个团体,在这个团体中人与人之间是平等而没有差异的,任意两个人之间的人际
关系是在同一个基础上发展的。而中国的乡土社会则呈现一种“差异格局”,每个人以自己为
中心,不断地向外扩散出一个个的社会圈子,与“团体格局”中每个人之间都是平等的不同,
这些圈子越往外扩散圈子中的人与自己的关系就越淡,将要发展的关系就越不重要。而决定人
属于哪一层圈子的是人伦,即父子、君臣、长幼这些传统道德中固有的关系与等级观念,人们
依据这些人伦观念决定与人之间的交往,将身边的人划归一个又一个圈子。而这些圈子的大小
是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将这些圈子调整至自己需呀的大小。以“家”这一圈
子为例,人们平时所用的“家”有时可以小至只指一家三口,有时又可以指一整个庞大的家族,
具体指什么全依靠当事人的需要决定。
乡土社会的“差异格局”中的人际关系显得极其复杂,由于这些圈子具有伸展性,原先在
圈子里称兄道弟的人可能随时都会变成圈子外刀剑相向的人,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个人一定位
于任何一个圈子的中心点,任何一个大圈子的利益都可以为了一个小圈子而牺牲。因此,在中
国,人脉关系显得极其重要,每个人都希望成为别人小圈子中的成员,让对方为了这个小圈子
的利益去动摇大圈子的利益。而在“团体格局”中,团体的大小是固定的,不会为了更大或更
小的圈子去牺牲这个团体的利益。以“国家”为例,在“团体格局”中,无论为了更大的“世
界”还是为了更小的“家庭”去牺牲国家利益都是不被允许的,而在“差异格局”中,为了“国
家”牺牲“世界”的利益,为了“家庭”侵犯“国家”利益却是不会被道德谴责的。
三、乡土社会中的社会制度
乡土社会中法律的作用并不大,比起用法律解决问题,乡土社会的人们更倾向于使用代代
相传的道德来解决问题。究其原因,仍是乡土社会的稳定性与独立性所致。在现代社会中,人
们很容易就能接触到许多事物,想法也是多变的,以道德体系解决问题难以满足所有人的道德
标准,因此需要一套完整固定的法律体系来规定如何应对社会中的各种行为。而乡土社会则不
同,乡土社会具有稳定性与独立性,与外界交流少,在一代代的经验积累与教育中可以保持一
套大多数人都赞成、维护的道德体系,不需要通过法律手段,仅仅靠居民之间以道德为基础的
互相监督互相审判即可解决问题。同时这套道德由于是在长期积累中产生,更受本地居民的欢
迎,更容易被居民所接受并加以执行。因此比起一套外人定制的法律体系,乡土社会的居民更
倾向于根据世代相传的道德体系解决问题。
乡土社会与众不同的社会制度还有其权利类型。乡土社会的权利类型一般采取长老政治的
形式。这里的长老一般指的是富有经验的长者。由于乡土社会具有稳定性时间推移人们所面临
的情况也不会发生太大改变,所以长者知道年轻人在未来生活中会遇到的问题并且知道如何解
决这些问题。故而年轻人在碰到问题时一般都要依靠这些长者的意见来解决。而由于这些长者
对于乡土社会的道德体系异常熟悉,产生纠纷时长者的意见往往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长者们
便是乡土社会中道德的代表,是乡土社会中至高无上的存在。乡土社会稳定、独立与依靠道德
体系的特性,使得长老政治成为统治乡土社会的基础。
四、乡土社会在现代中国的体现
现代的中国由于经济、科技发展与西方文明的冲击,乡土社会原有的稳定性与独立性都被
打破,而乡土社会的某些观念仍未改变,导致思想发展与社会发展不统一,在中国出现了许多
乱象。
首先便是现代中国人常常受到诟病的冷漠、麻木,这实际上是由于乡土社会人际交往的“差
异格局“仍然在发挥作用,而乡土社会的稳定性却被打破了。乡土社会中只是固定的几个家族
在发展良好稳定的关系,而现代社会的居民流动性却要强得多,来不及建立稳定的世交往往下
一代人便已经迁移他乡。故而每两家人之间的关系就如乡土社会中的本乡人与外来人关系一样,
难以成为对方小圈子中的成员,相互之间自然显得冷漠而麻木。乡土社会中的“差异格局”在
现代社会中起了负面作用。
其次便是乡土社会的社会制度在现代社会的负面影响。在乡土社会中,社会制度主要依靠
道德体系以及长老政治。而现代法律制度瓦解了这两种制度却未能达到原先这两种制度所有的
教化作用与约束力,只是起到了一种威慑的效果。相对而言,这是一种可以挑战的制度。比起
道德的自觉约束,人们认为违法只要没被发现,不需承担后果便无需顾忌。故而在现代社会,
人们遇事想着首先不是如何按照程序,按照法律做事,而是想着如何钻法律的空子,如何逃避
法律的惩罚。乡土社会的人民失去了道德体系与长老政治,又没能建立起法律观念,社会秩序
比起乡土社会时期反而更加混乱。
五、结论
乡土社会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传统模式,是扎根在中国人脑中数千年不变的固有观念。
直到现在,尽管中国经历过多次社会变革与思想变革,人们脑中仍然保留着许多乡土社会的观
念。要改变社会而不出问题,就必须理解人们脑中这些乡土社会的观念,在此基础上加以改变。
社会制度与思想方面的改革应当保持一致,如此社会变革方才不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更加混乱。
【参考文献】
1.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 桂华,“作为“他者”的“乡土中国”—兼论如何对待费孝通先生的学术“遗产””,《人
文杂志》,2010 年第5 期,155-160 页
3. 王美舒,“乡土中国的不变与变—关于《乡土中国》的一些思考”,《法制与社会》,2010
年第6 期,181-181 页
4. 刘志琴,“《乡土中国》的现代意义”,《河北学刊》,第26 卷第1 期,2006 年1 月,158-162
页
5. 杨柳,“从《乡土中国》解读中国社会—读《乡土中国》有感”,《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
报》,第11 卷第2 期,2009 年6 月,85-8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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