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利益上的对立、冲突和斗争。我们的祖先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在相互之间的对立、冲突、斗争中,弱势的一方逐渐认识到如果放弃自己的一些利益需要,屈从强势的一方,服从强势一方的指挥,就能结成一定的群体,能够有效地抵御猛兽和外族的侵袭,于自己的生存更有利,于是就这样做了。这样做的结果就使群体即社会产生了。最初的社会是完全建立在人治的基础上的。完全人治的社会是典型的特权、独裁、专制的社会,其特征是社会的治理是无章可循的,它是按最高统治者随心所欲的意志进行的。在完全人治的社会里,最高统治者可以随心所欲地剥削、压迫、奴役甚至杀害社会成员,使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处于当牛做马的悲惨境地,所以完全人治的社会体制是最不平等,合理性、公平性最差也是最不稳定的社会体制。在完全人治的社会体制下,尽管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对自己的生活处境不满,渴望平等自由,对平等自由有着强烈的需要,这种需要在人们没有找到解决不平等的方法之前,也是不能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进步的。随着历史的推移,随着人们对社会政治体制合理性认识的深入即社会科学知识的不断丰富,于是便出现了一种以人治为主,带有一些法治色彩的社会体制,如我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社会就是这种体制。在以人治为主,带有一些法治色彩的政体下,社会的治理虽然是由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决定的,但还是有一定的法规可循的。以人治为主,带有一定法治色彩的社会体制相对完全人治的社会体制来说,是一种进步,因为这种社会的法规能在一定的范围内改善社会的不平等,使社会大众所处在的被压迫,被奴役的处境有所改善,于社会的稳定也有利。如在我国的封建社会里,如果官员在超出法规的范围外欺压、剥削、残害百姓,那么这些百姓是可以到上一级官府中去控告他们从而使他们受到惩罚的。尽管以人治为主,带有一定法治色彩的社会体制相对完全人治的社会体制来说是一种进步,它仍然是一种人治的、特权独裁专制的、少数人奴役压迫大多数人的社会体制,仍然是一种缺乏合理性的社会体制。 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多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社会科学知识
社会科学知识所谓社会规律就是指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和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进步的动力。 人本哲学认为人的需要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进步的原始动力并且决定着社会发展进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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