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规律的实质在于:一方面,旧生产关系的灭亡、新生产关系的建立以及建立新生产关系的具体途径和形式,都要以生产力状况为转移;另一方面,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状况从而阻碍生产力发展时,生产力迟早要冲破旧生产关系的束缚,为自己的发展开辟道路。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的客观性并不排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这个规律不能自发地实现,需要通过人的活动才能实现,在阶级社会里需要通过阶级斗争来实现。当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发展时,反动剥削阶级总要极力维护现存的腐朽的生产关系,而进步的革命的阶级则力图破坏这种生产关系。这样,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就必然表现为反动的剥削阶级与进步的革命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直至爆发社会革命,消灭旧生产关系,建立新生产关系,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得到解决。规律的表现形式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情况。在阶级社会中,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具有阶级对抗的性质,表现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这种矛盾不能在旧社会本身范围内得到根本解决,只有通过社会革命才能根本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不具有阶级对抗的性质。在它们的又相适合又相矛盾中,一般说来适合的一面是基本的,因而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对于不适合的方面,可以在无产阶级政党和国家政权的领导下,依靠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对经济结构、经济体制的调整与改革,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断完善,在社会主义制度范围内,可以自觉地使不适应的矛盾不断得到解决,并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向更高级的生产关系共产主义过渡。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揭示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客观必然性,为无产阶级的革命和建设事业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 [1]
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状况的规律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亦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以生产方式矛盾运动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为内容的、决定社会发展的最基本的客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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