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释放集采改革红利,持续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锡盟医疗保障局积极稳妥推动人工关节等八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锡盟落地实施。
自8月1日起,锡盟公立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全面执行人工关节类、弹簧圈、双腔起搏器类、关节骨水泥类、腔镜吻合器类、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口腔正畸托槽类、导引导管等八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本次集采中选产品最高降幅达88%,采购周期为1年。
下一步,锡盟医疗保障局将密切监测中选企业履约情况,对不按时配送的企业采取提醒、约谈、暂停配送或中选资格等措施,确保中选产品稳定供应;对医疗机构执行协议采购量进度、回款情况等开展监测和督导,对协议量未完成序时进度、回款缓慢、大量使用非中选产品等行为进行提醒告诫;全面跟进落实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及续约工作,保证集中带量采购这一利好政策惠及广大群众。
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通知
自治区本级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制度,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费用负担,现对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进行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和恶性肿瘤放化疗待遇的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 96%、96%、95%和 90%。
二、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可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用药待遇。
三、上述门诊特殊慢性病其他待遇标准仍按《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医保发〔2022〕25 号)执行。
四、此通知自 2023年8月1日起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另有新规的,从其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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