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业务小问答
成立社会团体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
文登区社会团体办理地点为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市民中心B区1楼73-74号综合受理窗口。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社会团体成立的申请条件有: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除外)。
2.通过社会团体成立大会事先备案服务,并召开成立大会表决通过章程、会费标准,选举产生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和负责人。
3.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4.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住所。
6.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7.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8.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社会团体成立共分三个阶段,分别为社会团体成立申请预审服务、社会团体成立大会事先备案服务、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1.社会团体成立申请预审服务应提交的材料: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不提交)、社会团体成立申请预审表、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2.社会团体成立大会事先备案服务应提交的材料:
相关人员兼职批复、社会团体成立大会事先备案表、社会团体章程草案、场所使用权证明、捐资承诺书、验资报告、会员名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3.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调查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社会团体章程、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监事长备案表、慈善组织设立申请表(同步申请设立为慈善组织的提交)。
咨询电话是什么?
咨询电话为3991139,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您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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