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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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请示业务主管单位,初步拟定社会团体的名称、发起人(不少于5人)、业务范围,填报《社会组织名称预先审核申请书》(行政服务大厅营商环境综合办公窗口申领),表格正反面打印,由初步拟定的法定代表人作为申请人签字,原件一式两份,提交至行政服务大厅营商环境综合办公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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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向长海县民政局《关于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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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社会团体收到《社会组织名称预先审核申请书》和《关于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通知》后,可自行办理银行开户、注册资金验资、刻印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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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大会前期准备材料:
1.业务主管单位申请同意成立的红头文件或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含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包括拟成立社会团体的业务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立该社会团体的作用,社会团体名称专业性较强的,须对名称作出说明;写明拟成立的社会团体基本情况,包括宗旨、主要的业务范围、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落款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申请慈善组织的需在申请书中明确提出设立慈善组织的意愿,并说明组织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的规定);
2.拟定章程草案(行政服务大厅营商环境综合办公窗口);
3.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行政服务大厅营商环境综合办公窗口);
4.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含拟任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副会长)(行政服务大厅营商环境综合办公窗口);
5.办公场所使用证明(住所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住所为其他组织或个人无偿提供的,须由房产所有者出具证明,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消防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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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前期准备阶段材料审核结束后,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现场监督下,组织召开首届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前备案),需有全体拟入会会员的2/3以上参加方可。会上要选举产生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组织机构,表决通过章程、会费标准、管理办法等。通过章程,选举理事、监事,通过会费标准需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表决。会前请报备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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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大会召开后需提交: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行政服务大厅营商环境综合办公窗口);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一般填报会长信息,户口所在地指本人居住辖区派出所名称)(行政服务大厅营商环境综合办公窗口);
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填报监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会长不是法定代表人,会长也须填写;户口所在地指本人居住辖区派出所名称)(行政服务大厅营商环境综合办公窗口);
4.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章程;
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行政服务大厅营商环境综合办公窗口);
6.验资报告(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7.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住所为其他组织或个人无偿提供的,须由房产所有者出具证明,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消防合格证明;(住所与前期准备阶段未变化则无需再次提供);
8.名誉职务名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名册、监事会名册,会员名册(会员与前期准备阶段未发生变化的无需再次提供);
9.会议纪要(写明于规定时间内召开成立大会,出席会员人数,表决形式,表决票数,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满足成立登记条件,法人签字);
10.《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行政服务大厅营商环境综合办公窗口);
11.《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行政服务大厅营商环境综合办公窗口);
12.承诺告知事项(行政服务大厅营商环境综合办公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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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网上申报。
网址::7021/out/user/login;
具体操作如图:
点击红色方框,将跳转至“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点击个人用户,注册账号。
填写账号和密码,我已阅读,下一步。
信息填报完整,带*号均必填项,填报提交,注册完成。
注册完成后,返回到登录界面,填入账号,密码,登录进入“大连市社会组织信息申报系统”,点击在线办事——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右侧表单导航所有信息均需填报。注意:每一页填报完成要记得保存。
网上填报操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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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步:纸质材料与网上材料均完成,长海县民政局负责审核登记,批准后发放《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社会团体负责人领取正副本时,提交《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和《社会团体银行账号备案表》(行政服务大厅营商环境综合办公窗口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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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步:成立后,请再次登录网上办理::7021/out/user/login;注册法人用户账号(建议用《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上的统一信用代码注册),方便后续年报办理和其他业务办理。
温馨提示:一定要记住用户名和密码,市、县两级无权限查找密码。
咨询电话
咨询人员:姜晓桐;电话:89882389。
附件下载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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