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协年初共同协商确定的协商工作计划,省政协围绕“深化政府监管体制改革,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主题,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赴商务厅、科技厅、中小企业局及金融办和吕梁市、晋城市,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深入调研,并赴广东省在省市县三级层面进行学习考察。太原、大同、朔州、吕梁、晋城、运城6个市政协社法委也围绕主题进行了联动调研,提供了调研报告。4月26日,省政协“深化政府监管体制改革,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专题议政会召开,8位省政协委员从不同的角度分别作了精彩的发言,针对优化我省的投资营商环境提出了意见建议。本报将委员议政发言要点摘编刊发,敬请读者关注。
高剑生 省政协委员 省律师协会会长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就我省而言,迫切的是优化政策政务环境。我省在这方面的问题有:一是一些带有行政强制性、阶段性、甚至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政策至今发生着效力,束缚着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手脚。二是部门间的相互推诿,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建议:一要及时推进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打破“旧政挡道”的怪圈。要废止和清理与当前形势和政策不一致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拆除政策藩篱,打通体制壁垒。要加强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贯彻执行,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政府的注意力和着力点应更多地转到优化政策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队伍上。要用好转型综改试验这块金字招牌,先行先试,着力打造充满活力和遵循市场规律的投资营商政策政务环境,为改革助力。
二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行政审批提档加速。第一,以民为本,理念当先,在政务人员中树立起“我要为你办事”的服务观。第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为群众提供满足办事需要的可检索、能比照的丰富信息资源。第三,立法要跟进。通过立规立法,将工作责任变为法律责任,并且跟公务员法相结合,赋予“绩效考核奖惩”法定性。
三要建立投资营商环境监督、评估机制。首先,建立社会监督制度。把评价权交给老百姓和投资者,畅通反馈和监督渠道,通过反向制约,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其次,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将投资营商环境的主要因素梳理成可量化、可评估的指标体系,进行专业评估。
冯爱民 省政协委员 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副社长
切实做到宽进严管优服
审视我省的投资营商环境,主要问题:一是在行政审批方面,市场主体面临的环境不够优。二是在要素保障方面,市场主体所处的地位不平等,民企、中小企业面临不同程度的歧视。三是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上下级、部门之间的合力尚未形成。四是在优化配套服务方面,服务市场主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未能及时跟进。
建议: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造宽松的投资营商环境。在审批上做“减法”,在服务上做“加法”,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制度,形成规范、科学、便捷的办事流程。做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方便群众办事。加快推进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互认。探索推广“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对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行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二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针对损害投资营商环境的行为,及时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对执法机关的考核标准。
三是优化企业配套服务,释放发展潜力。借鉴广东等地的做法,出台有利于干部干事创业的制度保障。针对政商交往行为深入调研,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政商关系行为守则和行为指引。推动干部联系企业常态化,主动了解企业需求,送政策、信息、服务到企业。根据企业的合法权益,列出干部开展涉企工作的“负面清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相关机制。
王 云 省政协委员 省社会科学院科研组织处处长、研究员
进一步优化我省科技创新软环境
进一步加强和优化科技创新软环境建设,对加快实现山西振兴崛起具有长远的重要意义。但是,我省的科技创新软环境与发达地区和先进省份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科技创新的各项制度之间存在不协调、不衔接、不匹配的现象,各项政策还需加强落实。二是政府在科技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科技创新人才匮乏,成为制约山西经济转型的瓶颈。四是创新文化氛围有待进一步加强。
科技创新软环境建设的根本在于建立有利于充分激励创新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文化。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地方性立法工作,开展技术标准、法规规范、制度规则的研究制订和实施试点示范工作,完善科技创新制度支撑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科技创新相关政策进行评估。二是优化政务环境。推动政府职能由科研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与行政能效改进,建立科技创新软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建议实施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到科技企业锻炼、设置科技企业特派员等制度。三是创造有益于人才生长发展的宽松环境。允许和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消除人才流动政策性壁垒,实施柔性的人才流动政策。推进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科研软环境。四是营造崇尚创新、尊重创新、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持续宣传我省的创新政策及创新成果,加大对创新人才、创业典型的宣传和奖励力度,建立对创业失败者的兜底保障机制,加强科普宣传。
刘宗贤 省政协委员 初心律师事务所主任
打造诚信政府是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之必选
在构成软环境的诸要素中,建设诚信政府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建议把打造诚信政府作为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优化我省投资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去攻坚、去完善。
建议如下:一是政府的行政决策要公开透明、制度化,条件成熟的要法治化。所有的规则都要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执行中要对所有的企业一视同仁。同时,还要注重地方行政法律法规的可持续性和连续性。二是在行政行为上,政府要端正服务心态,更加人性化。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亲”与“清”的关系,真正为企业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三是在执行政策上,政府要雷厉风行、不折不扣。应从财税政策、投融资环境、社会保障等方面努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及时向企业宣传政策,加强政策落实。要有涵养税源的理念,对于创新性企业要给予必要的宽容。及时审查清理政府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设置的事权不合时势的部分,坚决砍掉不合理的收费和中介服务环节。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严格的对政府违约和政策不落实的问责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对因“后任不理前账”而影响政府公信力的人和事情要依法依规处理。
王 亦 省政协委员 天正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
强化新项目新产业落地服务
一是加强规划政策引导,做实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底牌。建议加强规划政策引导作用,结合本地资源优势、产业特点,精挑细选产业主攻方向,实事求是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实在在通过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式的招商、引智思路、规划、项目园区等举措,培大扶强一批骨干财源企业,培育一批新兴企业。
二是着力培育涵养税源,打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品牌。建议省政府充分利用综改试验区建设的机遇,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积极争取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打造税收政策“洼地”,发挥试验区在投资营商方面的聚能效益;在税收征管方面用足可用法规,把我省的税收蛋糕做大做好。
三是把握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巧用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硬牌。建议在坚守土地“红线”的前提下,科学用好土地支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和创新创业提供基础性的支持。一方面要科学布局用地指标,另一方面要统筹安排各类经济投资项目用地,坚持集约用地,尽可能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投资强度,更要用好、用活现有土地政策,引入市场机会盘活所有闲置土地。
四是强化新项目、新产业落地服务,用好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王牌。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思想上要强化全心全意为市场主体服务的意识,对投资企业实行“项目服务员”制,进行服务包干,对每一个投资项目都应有人从咨询、到办理注册、到投资、到项目开工、到项目投产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确保项目落地生根。
郝建华 省政协常委 佳镜律师事务所主任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用意识普遍不强。信用记录的应用不够普遍,相关部门对此宣传也不到位。二是信用事项的应用范围有待扩展。三是“信息孤岛”效应导致信用评定标准无法统一。四是缺乏对第三方征信机构的支持与扶植。
建议如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信用认识。在广大市民中,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征信工作以及信用记录的宣传。在企业培训中,要加入信用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信用评级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对信用评级的认知度。二是积极推进信用信息产品的使用。有关部门、银行应结合工作职责,将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应把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依据,并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三是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首先解决政府部门的“信息孤岛”问题,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结合现有基础,搭建起对外发布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平台。积极推进与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早日对接。充分应用地方立法的方式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信用评定标准,并推进信用征信在全社会的统一使用。四是加强对第三方征信机构的扶持力度。政府应在立法和政策层面,支持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的发展。要加强培育与扶植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充分参考外部信用评级结果,推动整个信用评级业务的发展。
郭 颖 省政协委员 山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分所执行合伙人
创新服务模式 提升服务水平 优化投资生态
目前,我省在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方面仍然存在“引不进、留不住”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政府服务企业的能力不够强,基层落实力度不够大。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转变作风,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关注企业家投资者的需求,打造最佳投资环境。强化各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培训引导,提升干部自身素质修养,提升服务水平,同时严惩不敢担当、不善作为,有懒政、怠政等行为的干部。
二是创新放管模式,提升投资办理时效。建立以备案制为主的企业投资准入管理体制,进一步放宽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投资准入。清理规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管理,大力推进审批标准化。注重企业及民间投资行为的事前引导和过程服务。建议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包干式”“保姆式”服务,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提升投资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政府服务综合窗口,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建设与国家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相连接的省级平台,实现部门横向联通和省市县三级纵向贯通,形成投资项目大数据,实现精细化管理服务。
四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坚持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多种形式开展招商活动,着力提升招商实效。有针对性开展重点产业定向招商、定点招商。大力推动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加强营商基础设施保障,提升我省的吸引力。
王永平 省政协委员 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特邀副主任 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
用制度规范“亲”“清”政商关系 靠担当优化投资营商环境
广东等地在建立政商关系方面的经验有:将刚性制度与柔性方法相结合,解决硬处理与软环境的问题;将依法查案与扶持企业相结合,解决正能量与负效应的问题;将源头防腐与正常交往相结合,解决强防控与弱伤害的问题。
对照我省的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及有关制度,厘清政策与法律、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厘清政府职能边界,划定企业经营边界,明晰干部与商人的行为底线。吸取发生腐败案件的各类经验教训,把握好政商关系的度,干部要按纪律规矩办事,商人也应按市场规律出牌。二是进一步构建政府做好服务、企业成长盈利、群众得到实惠、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要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把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行为。三是营造干部有担当、企业搞创新、市场添活力的氛围,探索建立“亲”“清”政商关系。要出台企业投诉指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建立相应的容错纠错机制作为干事创业的保障。要强化监督问责,加快处理“为官不为”“吃拿卡要”等问题,做到监督不缺位。四是弘扬晋商精神,大力宣传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树立山西新形象。弘扬山西爱商、重商、安商、富商的传统,吸引更多的民营企业走进山西、了解山西、投资山西,让民营企业在山西放心创业,安心发展。
本版稿件整理:本报记者 邓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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