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经济社会形态的产生和灭亡都取决于经济条件.需要进一步搞清楚的是,经济社会形态的发展演变是各自孤立的吗,是偶然的吗,是没有规律的吗?马克思的结论是,经济运动是有规律的,经济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史的过程.
首先,人类社会的经济运动同样有其自然规律.所谓自然规律,首先是指自然界物质运动的规律,是自然形成、自然发展和自然转化的规律;对人类来说,自然规律不仅是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且是强制性的.其实,类似这种自然规律同样存在于人类社会,而经济社会形态的发展过程则表现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序言中就开宗明义地指出:“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 “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 (《资本论》第1卷第2版第8—10页)经济运动是一个大系统,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因而经济运动的规律也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马克思不仅发现了经济条件决定社会形态这个总的和最一般的规律,而且还发现了一系列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规律,例如:所有制形式从私的个人所有制到资本主义所有制、再到社会的个人所有制的规律;劳动和所有权的关系从统一到分离、再到统一的规律;生产的社会形式从合作联合到对立、再到合作联合的规律;经济关系从人的依赖关系到物的依赖关系、再到自由联合关系(人的自由个性)的规律;等等.这些规律大都表现为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螺旋式上升).崇拜偶然性和否定社会自然规律的存在是没有根据的.当然,对有些规律的认识还有待于今后经济运动实践的进一步验证.就我们考察的主题来说,最值得关注的是经济社会形态发展演变的规律.
其次,不能人为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按照马克思所揭示的经济运动规律,在经济关系否定之否定的运动过程中,作为中间环节的发展阶段是不能跳过的,也是不能以法律的形式或者超经济的手段取消的.马克思把亚细亚的(原始公社解体前的典型形式)、古代的(奴隶制)、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而未来则是共产主义生产方式.马克思还把经济关系的发展演变过程归结为“三大形态”或“三大阶段” ——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自由联合关系.在这里,人的依赖关系包括了资本主义制度以前各阶段的关系,即:家长制的关系,古典古代的关系,封建制的关系,行会制的关系,等等.这种划分突出了资本主义制度以前各种关系的共同点,而仅把资本主义制度看作是中间环节和过渡阶段.马克思特别强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曾经发挥了巨大的文明作用,是到达共产主义社会的必经之点.人类不可能在物的依赖关系还没有完成历史使命的基础上建立共产主义制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只有资本才创造出资产阶级社会,并创造出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由此产生了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它创造了这样一个社会阶段,与这个社会阶段相比,以前的一切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93页)进一步讲,资本按照自己的这种趋势,既要克服民族界限和民族偏见,又要克服把自然神化的现象,克服流传下来的、在一定界限内闭关自守地满足于现有需要和重复旧生活方式的状况.资本破坏这一切并使之不断革命化,摧毁一切阻碍发展生产力、扩大需要、使生产多样化、利用和交换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限制.诚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质上是物对人的统治,死劳动对活劳动的统治,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是主体和客体的颠倒.但是,“从历史上看,这种颠倒是靠牺牲多数来强制地创造财富本身,即创造无限的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必经之点,只有这种无限的社会劳动生产力才能构成自由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这种对立的形式是必须经过的,……”(同上,第49卷第48—49页)如果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是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那么,“所有制和劳动的这种分离,是生产条件的所有制转化为公有制的必要过渡阶段.” (同上,第48卷第21页)
再次,任何经济社会形态都是在原有形式内部发展起来的.过去斯大林有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是在资本主义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这无论就生产力来说还是就生产关系来说,都是不正确的.马克思认为,“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是从无中发展起来的,也不是从空中,又不是从自己产生自己的那种观念的母胎中发展起来的,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发展过程内部和流传下来的、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内部,并且与它们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同上,第46卷上第23页)“正像各种不同的地质层系相继更迭一样,在各种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的形成上,不应该相信各个时期是突然出现的,相互截然分开的.”(同上,第47卷第472页)在马克思看来,股份公司既是私人资本转化为劳动者的公共财产的过渡点,也是雇佣劳动转化为联合劳动的过渡点.而合作工厂则表明,“在物质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形式的一定的发展阶段上,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会自然而然地从一种生产方式中发展并形成起来.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工厂制度,合作工厂就不可能发展起来;同样,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信用制度,合作工厂也不可能发展起来.”(《资本论》第3卷第2版第499页)以上论述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要点:任何生产方式都不是在空地上或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新的生产方式是在原有的生产方式内部逐步发展和自然形成的;新的生产方式是在扬弃旧的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作为它的对立物出现的;新的生产方式和旧的生产方式不是截然分开的.不仅不同剥削制度之间的转变是如此,从剥削制度到非剥削制度的转变也是如此.这是因为,第一,任何生产力都是继承的,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都是以往活动的产物,都是不断积累的结果,都是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第二,任何旧的生产方式的衰落都有一个过程,而新的生产方式的萌芽只能在原有的生产方式内部生成.从封建地租到资本主义地租、从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隶属到实际上的隶属等等是这样;从资本的社会化到社会所有制、从资本主义工厂制度中的协作劳动到自由联合劳动也必然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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