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立清
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代表着一个国家工程科技的发展水平,是综合国力的突出体现,在推动国家或地区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当前,因建设周期长、利益相关者众多、社会影响大、问题复杂度高等原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程度的社会风险,因此,不断健全和完善重大工程项目类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治理的体制机制,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保障绝大多数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从当前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治理还存在一定问题,具体表现为真正负有防范化解风险责任且又是直接利益相关方的重大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单位的角色、地位没有得到清晰认知,其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创新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治理既是现实需要,也有助于深化理论研究,因此,以提升重大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企业风险防范化解能效为切入点,开展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研究是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和社会安全的必然要求。创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治理体系,需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推动企业内部全面风险管理创新,确保工程技术源头安全
建设企业要坚持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刻理解和把握“统筹发展与安全”主题,从重大工程项目技术和安全管理的内部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引发外部舆情、信访等影响事件的发生。
首先,狠抓重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过程中各环节安全可控。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领域科学体系和设计建设规程指南要求施工,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开发能引领行业的新的技术标准,搭建起集勘察、设计、施工、运维和管理五方面为一体的科研创新体系,研究应用适合工程项目的技术。建立多系统融合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辅助远程调度指挥,构建智能监测和安全防范体系,实现工程作业“关键工序少人化、辅助工序无人化”,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其次,创新性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全过程、全要素、全员的“三全”风险管理。针对重大工程项目复杂风险特征,创建科学的风险管理系统,确定“管理有责任”“安全无事故”的管理目标。通过目标导向,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投融资风险、施工技术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并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社会风险、党风廉洁等相关内容整合到“三全”风险管理系统中,努力实现包含规划、设计、合同、建设和运营等环节的“全过程”风险管控;建设、监理、监控、测量、保险等“全要素”风险评价参与;建设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风险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等“全主体”落实的风险治理新格局。
企业牵头推动多方联动体制创新,实现社会风险治理模式转型落地
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社会风险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必须坚持“一核多方”的治理模式,其中“一核心”即坚持党建引领,“多方”即多主体有责又尽责,探索构建社会风险治理共同体。
首先,组织引领,创新风险治理架构体系。有效突破重大工程项目风险治理在条块、地区、领域之间的壁垒。坚持“横向到边”,地方党委政法委负责统筹和指导社会治理相关工作;地方政府组建以区县领导牵头、各业务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作为协调部门,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联动实施各项保障举措。落实“纵向到底”,工程项目涉及的镇街基层党委政府作为属地部门,具体实施征地拆迁、信访舆情处置、社会维稳等基层保障工作,组建征迁和信访舆情工作小组并分工到人,联合成立类似“民声工作室”的民意回应机构,及时了解和有效解决群众“急难”问题。强化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单位的社会风险治理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实施由企业发起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安全风险治理项目,全过程干预化解社会风险等。
其次,探索“政、企、社、研”共建共治共享新路径。重大工程承建企业多是大中型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这类企业的党建功能,基于工程项目,建立完善跨领域、跨部门的联合党建机制,以此推进征地拆迁、信访处置、社会治理等多项保障工作稳步开展,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的同时,注重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探索共建共享共治新路径。一方面,企业要加强与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并注重引入专家学者力量,针对重大工程项目社会安全风险治理工作开展深入探讨,形成一系列站位高、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另一方面,企业要加强同镇街与社区联动互动,对居民高度关注的问题现场沟通,营造企业、工程与地方和居民互信共融的氛围。
以人民为中心,探索社会风险治理工作新方法
承建企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开展系统、科学、精准的社会安全风险治理研究,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事先预防、事中调处、事后跟踪的社会安全风险全过程干预措施和“一揽子”解决方案,保障工程实施和社会稳定。
首先,精准调查,夯实社会风险评估基础。对居民诉求和态度调查得越科学,社会风险识别就会越精确,后续化解风险、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的工作基础就会越扎实。承建企业要深入了解周边居民的心态情绪变化、利益诉求、行为倾向等,对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精准识别。精心设计风险调查实施方案,最大限度降低评估的盲目性。通过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调研访谈,了解受重大工程建设影响的街道、社区基本情况;掌握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对工程的认知情况;摸清街道、社区重点人群等人员情况,为下一步入户调查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全局视角出发,对“环境改变—心态波动—行为反应—治理应对”四方要素的交互作用及影响多维度理论解析,以此合理划定风险评估对象范围,提高利益相关群体识别的精准性。精心编制风险评估操作培训手册,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规范性。
其次,有效沟通,提高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实施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以承建企业为主导,优化信息公开、沟通交流、诉求反馈流程,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建企业要积极向居民提供诉求表达的平台,主动吸纳公众参与,采纳居民合理化诉求,改进施工技术和运行模块,尽可能地降低负外部效应,减少对周边环境、居民的不良影响。建设单位与属地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组成沟通协同小组,完善投诉接收、审核、反馈流程,设置重大投诉快速治理机制,专项负责群众诉求的收集和反馈工作。定期组织居民面对面交流会、对居民集中反映的诉求实行当天接访登记,当天召开多方座谈会、协调会等,及时回应和解决居民诉求。
再次,情感治理,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重大工程中的“邻避矛盾”。“邻避矛盾”源自居民对重大项目复杂的理智与情感纠结,一方面居民理性地认识到重大项目建设利国利民,另一方面他们中的一些人却不愿意该工程项目建在自家附近。而情感治理恰恰是重视“人”的价值及其主体性,可以通过主动回应居民的情感表达和情感诉求解决问题。因此,情感治理成为“以人民为中心”创新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社会风险治理的有效途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居民的心理情绪进行疏导,设身处地为居民着想,多做与工程建设关联性强的“民生事业”等都是情感治理的关键方法。比如承建单位可以联合社区对小区的基础设施、破损的房屋外墙进行修缮;联合驻地医疗机构共建“连心”医务站,开展健康义诊等,把重大工程沿线居民引入“同心圆”,让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走进群众、融入群众,切实增加人民群众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认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作者单位:青岛国信集团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有限公司本文系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大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治理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QDSKL220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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