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维系着私人的道德》是上接《差序格局》而讲中国传统社会关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以“已“为中心推导出的私人道德关系。
“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到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与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用于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
因此,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不同社会的格局下,产生不同的社会道德,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二者产生的社会道德是大相径庭的。
人类社会在初民社会阶段是大同小异的,以群体的形式参与劳动和产品分配。此后发展中以农耕为主要形式的传统中国,其最主要的特征是乡土性的。在土地上自食其力,自给自足生产方式。这种生产生活方式并不迫切的需要联系,依托土地而产生的联系更多的是临时性、偶然性,且以自我为中心的联系实际效用有限。
西洋社会的“团体格局”是以团体为架子,每个人依托这个共同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现代西方文明的源头是“两希文明”,其中一个是以自由、理性、哲学、反思的古希腊文明;另一个就是以博爱、平等、公平的希伯来文明。费孝通先生论及西洋“团体格局”时,借以宗教中的“神与信徒“以说明“团体与个人”关系,神或团体是个赏罚的裁判者,是个公正的维持者,是个全能的保护者。神在面对信徒必须是无私且公正的,信徒在面对神时每个人是平等的。在宗教隐喻里,诞生耶稣的玛丽亚是一个童贞女。这也从血缘上也做了去私的处理。因亲属关系而产生的私德在西洋社会里是被自我排斥的。
团体格局的社会是建立在团体与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格局的道德体系产生权利(义务)观念,为权衡或者保护个人的权利,限制团体边界(或代理人)和作为,推动宪法的产生,也推动了现代国家的产生。
传统中国社会结构格局是差等次序的格局。以“己”为中心,以人伦关系为绳索推而广之的社会关系中,道德是被一根根私人的道德要素绳子联系的。在这种联系中最基本的是亲属关系:亲子与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悌;另一种联系是朋友,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忠信(忠君是后起观念)。严格意义上来说,传统中国并没有区别个人与团体、公与私界限的成熟观念。儒家观念中“荣复仇”“为亲者隐”等观念模糊了公私的界限。带来道德和律法的伸缩,在公私冲突中陷入两难。
“在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里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每一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没有一个笼统的道德观念统摄,所有的价值标准也在差序的人伦关系里不同程度伸缩。”而这种做法无疑是极度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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