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质是什么?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见下文)
这就是说,人的本质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后天的生活实践中形成的。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的,而是通过各种关系交织在一起的。
他们的一切行为不可避免地要与周围所有的人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如生产关系、性爱关系、亲属关系、同事关系等等。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必然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
人的本质不是抽象的永恒不变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处在不断发展之中的。人是具体的、生活于现实生活中的人。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就决定了人的本质,形成了人的社会属性。
它表明人的本质不是先天的、天赋的,而是在后天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特别是生产实践中形成的。
既然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人的社会关系是会发生变化的,因此,就不存在什么永恒不变的一般的人的本质。恰恰相反,人的本质是随着社会关系的改变而变化的。
由于人的本质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人们的社会关系不同,本质也就不同。因此,马克思以前的思想家所宣扬的一般的共同的人性或人的本质事实上是不存在的。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破除了以往思想家关于先天的、永恒不变的、普遍共同的人的本质的观点,从劳动、从人的社会关系科学地揭示了人的本质。
如果这就是现实,那么我们就只能接受,接受才能改变。
这就像是说人在刚刚出生时就是一张白纸,出生后,本质等都是由这个世界填写的。
这也说明人的生命具有无限的可能。
同时,这似乎是在说我们的命运是掌握在别人的手里的,即使不是完全,也是在很大程度上。
而且,人之初性本善和性本恶的争论就毫无意义了。
但是既然那些思想家会得出,存在先天的、永恒不变的、普遍共同的人的本质的观点,就说明这些思想家确实看到了“部分现实”。
就像,运动是永恒的,静止是相对的,但是在人们得出静止是相对的之前,人们确实频繁的普遍的看到了“静止”的现象。
社会关系在足够短的时间内是不变的、相似的,且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来看虽然有变化,但是还是具有连续性的,所以人的本质就是“先天的”,“永恒不变的”,“普遍共同的”。
另一方面,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人的本质的全部还是部分?
如果进行一个想象的实验,将一个婴儿至于一个绝对恶的世界和一个绝对善的世界,那么他的本质就会相应的是恶和善么?但是绝对恶和绝对善的世界是否真的存在呢?
生于绝对恶的世界,然后重新生活于善恶交加的现实世界后,会继续为恶还是改而向善,会坚持认为恶才是美好的,而善是恶心的,还是像正常人一样会觉得善才是美好的,也会因为善而感动?
如果仍旧能为善所感动,那么说明人的本质中除了社会关系的总和,还有别的东西。
害怕危险、害怕死亡等情绪,难道也是社会关系决定的么?任何社会关系不会教你恐惧,但是却会实实在在的给你带来恐惧。小孩子的恐惧不是别人教会的,但是,确实是社会关系给他带来的。因为他具备产生这种情绪的生理基础——痛感,所以别人可以给他带来恐惧。不过有的时候,小孩子恐惧并不是因为痛感,而是因为见到了可怕的面孔、表情或听到了可怕的声音,当然这些也不是别人教给他的。成年人不会教小孩子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恐惧,但是成年人会去发现小孩子在什么情况下会恐惧。
《遇见未知的自己》中有提到人们的共同的、根本的追求是爱、喜悦、和平。
《人性的弱点》中整本书都在讲人性。
这两本书上的说法如果还适用,那么,说明决定人的根本追求以及人性弱点的关键的社会关系没有变,或者除了社会关系,人的本质还包括先天的、永恒的、普遍共同的部分。
《提纲》的重大意义,首先在于它确立了科学的实践观,从而为唯物史观乃至崭新的科学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生长点和立足点。
实践的观点是唯物史观最基本的、首要的观点。
正是基于科学的实践观点,马克思在《提纲》中深刻地揭示了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科学地说明了人的社会性本质,正确地阐述了社会实践是历史发展的动力。
也正是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马克思正确地解决了历史观的基本问题,进而阐明了实践在认识论中的基础地位和决定性意义。
《提纲》提出的科学实践观,从根本上揭露了从前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在内的根本缺陷。
马克思提出,旧唯物主义由于不理解实践的意义,因而不能正确地解决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更看不到主体基于实践基础上的能动性,因而在本质上是一种消极、直观的唯物主义。
一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它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因此,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二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三
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
四
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他的世俗基础。但是,世俗基础使自己从本身中分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因此,对于世俗基础本身首先应当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因此,例如,自从发现了神圣家族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被消灭。
五
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但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
六
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费尔巴哈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所以他不得不:
(1)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
(2)所以,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
七
因此,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
八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九
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
十
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
十一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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