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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经济研究

加强信用经济研究《人民日报》(2023年10月09日13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

经济社会和社会经济有啥区别_社会经济_经济社会是什么意思

《 人民日报 》( 2023年10月09日 13 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如何促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如何深化信用经济理论研究,为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提供学理支撑?本期学术版围绕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编者

结合中国实际推动信用经济理论创新(学苑论衡)

孙成龙 王 青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用经济研究,推动信用经济理论创新,对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

信用是指个体和经济主体在市场交易中形成的一种相互信任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按授信对象可分为公共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等。信用是伴随市场交易扩大而逐渐形成、伴随市场经济发展而逐步发展的。

在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的阶段,劳动分工不发达,产品种类较少,交易的范围和规模较小,参与交易的各方彼此之间比较熟悉,相互之间的信任程度也较高。

随着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程度提高,生产力逐步发展,交易的范围和规模扩大,推动商品经济逐步发展起来,原先的熟人交易渐渐无法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非熟人之间的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信息不对称问题随之显现。为了降低成本、扩大销路,交易双方需要形成广泛而稳定的信任关系以保障合约履行,信用由此而生。在这一过程中,族群、商会等民间组织作为第三方,在确保交易双方诚实守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失信者在组织内的整体评价会降低,他们的声誉、地位、婚姻以及举荐、互助等都会受到影响。这种非正式规范,会使失信者付出大于其违约收益的成本代价,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劳动分工的不断细化推动小商品经济发展成为市场经济,交易规模和市场边界不断扩大,开始突破族群、商会等民间组织的约束能力范围,市场交易特别是首次交易对象往往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更大范围的、陌生人的契约化交易成为主要形式。这导致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突出,违约索赔成本大大增加,信用关系变得更加脆弱。这样就需要政府部门在法律法规层面加强保护产权、促进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制度供给,并对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罚,确保合约得到公平公正执行。由于社会共同认可和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交易参与者的行为更加稳定和可预期。这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打开了空间、提供了条件,又进一步促进社会分工、自由贸易和金融、技术以及制度创新,推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

现代社会,一切市场交易行为都建立在信任和信用基础上,没有信用就没有交易,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规范、高效、有序运行的基石。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可以有效降低市场交易风险、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扩大交易规模,从而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实践取得明显进展。

顶层设计不断完善。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文件。2014年,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先后审议通过6个对社会信用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性文件。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坚持依法合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规范和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有序健康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要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这些重要文件为我们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指引和重要遵循。

社会信用相关法律法规日益健全。信用已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信用法治化建设取得突出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国家层面已有53部法律、71部行政法规设立了专门的信用条款;地方层面已有25个地方出台省级、14个地方出台市级社会信用相关地方性法规,多个省、市提请审议或列入立法计划。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完善。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截至2022年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共有法人和其他组织约1.7亿个。“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平台先后上线运行。其中,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到2020年10月末已联通46个部门和各省(区、市),“信用中国”网站上线8年累计日均查询量突破2亿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到2022年底已收录11.6亿自然人、1亿户企业和其他组织信息,接入金融机构4000余家,成为全球规模最大、覆盖人口最多、收集信贷信息种类最全的征信系统。这些平台为各地方、各部门共享共用信用信息创造了条件。

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成效显现。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推动下,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信用服务机构、司法部门等共同参与的信用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初步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个人和企业的信用约束力不断增强,推动褒扬守信、惩戒失信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

区域信用一体化治理加快实践。长三角地区、泛珠三角地区等围绕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征信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跨区域专项治理及联合惩戒等方面,加快创新实践。例如,长三角地区建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按照信息共享、监管共为、市场共育、规制共建、品牌共铸原则深入推进合作,共同打造“信用长三角”平台,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整合力度,已归集区域内生态环境、旅游、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信用信息,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有力提升了区域信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以信用经济研究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已经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正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需要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保障供需有效衔接、资源优化配置和良好营商环境建设。深化信用经济研究,更好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学理支撑,有利于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当前我国发展实际,可以从三个方面推动信用经济理论创新发展。

聚集对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领域加强研究,进一步回答事关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比如,如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如何进一步准确评判信用状况、规范完善各领域各环节信用措施,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如何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结合,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等等。

聚焦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模式和路径加强研究,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合理构建与高效运行。比如,如何完善多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征信市场积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部门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如何构建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增强相关主体的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如何增强信用体系的现代化监管能力和惩戒约束作用,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如何建立健全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等等。

聚焦技术进步和商业模式变革,围绕有效发挥信用作用加强研究,以创新理论指导创新实践。比如,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和生产流通组织方式深刻变革的条件下,如何准确认识社会信用发展的新特征新趋势、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如何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应用,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依法监管信用信息跨境流动;如何构建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建立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档案,健全社会信用基础设施,促进征信市场及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等等。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

拓展信用经济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吴晶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成效。我国信用法规制度建设有序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水平显著提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广泛推行,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全社会信用意识明显增强,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的推动下,学术理论界围绕信用的内涵、信用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信用文化建设等开展研究,形成了一些成果。比如,有关信用内涵的研究提出,信用具有价值,可以通过有关主体的社会声誉及其在经济活动中的授信额度、行为记录与评价等表现出来;经济主体的信用无法从他人那里获取,只能依靠自身积累,这一过程也会推动提高整个社会的信用程度。有关信用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发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信用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对一个国家或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产生重要影响。有关信用文化的研究发现,中国传统诚信文化在市场交易与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信用经济的发展推动着中国传统诚信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中国传统诚信文化也有助于推动建立信用共识、促进信用经济实践。有关信用评价的研究提出,从诚信度、合规度、践约度三个维度考察一个主体的信用并形成适当评价,有助于改善全社会的信用环境,并对提升经济运行效率和公平性产生积极作用。

总体来看,这些研究综合运用经济学、金融学、社会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学等多学科视角,对凝聚诚信社会建设共识、促进诚信文化与市场经济融合、完善社会信用制度、推动信用经济实践等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同时也应看到,与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实践活动相比,信用经济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拓展。要进一步加强信用经济理论研究,推动信用经济理论体系化学理化,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学理支撑。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信用的起源、信用的内涵、信用制度的形成及其对经济运行的作用等进行了研究,作出了很多论述。比如,他在《资本论》中指出,信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地说就是贷和借的运动,即货币或商品只是有条件让渡的独特形式的运动”“一切节省流通手段的方法都以信用为基础”,等等。这对于我们加强信用经济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意识规范,也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的重要要求”“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等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我们加强信用经济理论研究提供了根本遵循。

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诚信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沉淀和传承下来的道德品格与精神追求。比如,《史记》中记有“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一诺”,生动表明信守诺言是为人处世的一种美德,具有巨大经济价值;《管子》中记有“非诚贾不得食于贾,非诚工不得食于工,非诚农不得食于农,非信士不得立于朝”,体现了各行各业中信用规则的广泛存在及其约束作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信用有价理念、信用规则意识和履约践诺精神等,至今仍有重要价值。加强信用经济理论研究,需要进一步挖掘与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诚信文化精髓,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可围绕如何推动诚信文化融入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促进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问题开展研究,为促进信用经济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坚持以中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只有立足中国实际,认真研究解决我国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理论观点,才能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新征程上,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加强信用经济理论研究,可在以下四个方面着力:一是着眼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如何以信用建设推进质量和品牌建设、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如何准确评判信用状况、提升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等问题开展研究。二是着眼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围绕如何发挥信用服务市场积极作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如何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等内容开展研究。三是着眼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等开展研究。四是着眼防范化解风险,围绕如何充分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作用,如何推动金融机构和征信、评级等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跟踪监测预警,如何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维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方面开展研究,筑牢信用安全屏障。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学理支撑(学术随笔)

杨 柳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撑。市场经济以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换为基础,是建立在多种多样、错综复杂信用关系上的经济。交换双方信守约定,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减少风险,活跃国民经济。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使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环节的参与者方便快捷地获取交易各方的真实信息,防范不诚信行为,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提高整个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信用的缺失不仅会妨碍经济正常运行,严重时还可能导致金融、经济危机,造成整体经济的混乱、衰退。

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成效。在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方面,截至2022年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归集1.6亿经营主体信用信息超过730亿条,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已联通31个省级节点、160多个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2.2万家金融机构入驻。在信用监管方面,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基本原则,以加强分级分类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在以信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借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数据开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领域不断推出创新举措。这些实践进展为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了重要保障,也促进了理论探索和学术研究。

同时也要看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与党中央要求、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有一定差距,如社会诚信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社会信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信用经济研究滞后于实践探索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这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了目标任务,对加强信用经济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信用经济研究,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辅相成、互促共进。

在理论研究方面,可加强契约理论研究,助力更好规范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更好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理论研究,更好发挥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作用,充分释放数据在统筹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构建信用信息网络等方面的价值,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协同治理理论研究,理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参与主体的关系,推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市场与社会协同联动。

在实践探索方面,可围绕信用经济助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研究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的诚信要求,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水平,充分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作用,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围绕在法治轨道上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深入研究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推动完善社会信用方面的法律体系,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完善信用标准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围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入研究如何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征信市场积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围绕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深入研究创新信用贷款应用场景,让守信经营主体便利获贷、降本增效,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进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扩大国内市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

(作者单位: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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