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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腐败的数学分析

社会腐败的数学分析社会腐败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贪污、受贿、用人唯亲、权权交易、公款挥霍、评判不公、混淆是非、欺下瞒上等。

社会腐败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贪污、受贿、用人唯亲、权权交易、公款挥霍、评判不公、混淆是非、欺下瞒上等。社会腐败是权力滥用的结果,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社会腐败就是一个人利用他人、集体或社会所赋予的权力将他人、集体或社会的价值资源直接或间接地着转化为自己的价值资源的现象。科学地分析社会腐败产生和发展的价值机理,有利于构筑完善的组织制度,在根本上杜绝和铲除社会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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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值观及其数学表达式

价值观是一种特殊的观念,它是以事物的价值特性为主观反映的对象,人类主体通过价值观来认识世界各种事物之间的价值联系与价值作用,并掌握各种事物价值特性的运动与变化的客观规律,客观目的在于指导人类主体的实践活动,使之按照自己的客观需要而对不同的事物采取不同的选择倾向、原则立场和行为取向,以达到最大的价值效应。一个人所拥有的价值资源是有限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的本质力量,任何人都必须对所拥有的价值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这就需要以“价值观”的形式来对各种事物的价值特性进行认识和分析,从而引导和控制人把有限的价值资源投入到合理的领域,最大限度地减少价值资源的浪费,提高价值资源的利用率,使价值资源实现最大的增长率。

统一价值论认为,对于人类主体来说,“价值率”是所有事物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价值特性。

价值率:价值系统在单位时间内的产出价值量Qo与投入价值量Qi之比值称为价值率,用Ψ来表示,即

式中,Qo为产出价值量,Qi为投入价值量,T为时间。

根据“统一价值论”所提出的“最大价值率法则”或“利益最大化法则”:事物的价值率(或价值增长率)决定着该事物的价值收益率或价值增值速度的变化情况,事物的价值率(或价值增长率)越高,该事物的价值收益率就越大,价值增值速度就越高,人就会越多地向该事物追加投入价值资源,从而越多地扩大其存在规模;相反,事物的价值率(或价值增长率)越低,人就会越多地把向该事物所投入的价值资源抽调出来,从而越多地缩小其存在规模。也就是说,事物的价值率越高,人对它的肯定态度就会越坚决,对它的支持力度就越大,就会越多地向该事物追加投入价值资源,从而加速了它的发展;相反,事物的价值率越低,人对它的否定态度就会越强烈,对它的反对力度就越大,从而加速了它的灭亡。总之,“价值率”或“价值增长率”是所有事物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价值特性。对于经济领域,价值增长率率就是利润率,因此在经济领域,利润率是所有经济类事物的关键性指标,它决定着人们对于所有经济类事物的根本态度,决定着所有经济类事物的生死存亡。

事物的价值率作为一种重要的客观存在,必然会反映到人的头脑中,从而形成了“主观价值率”,即

主观价值率:事物的客观价值率Ψ在人的头脑中的主观反映,用ω来表示。

即:

符号“≒»”表示前者是人脑对于后者所产生的主观反映。

世界上的事物是复杂多样的,人对于所有事物价值率都会有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一个观念,即形成一个主观价值率,用以指导自己的生理、行为和思维活动。这样,由许多的主观价值率就构成一个复杂的、有机的价值观念体系。由此给出价值观的数学表达式。

价值观矢量:主体对于所有事物价值率的主观反映值(即主观价值率)所组成的数学矢量,称为该主体的价值观矢量,用W来表示,即:

人对于单一事物的主观价值率可以看作是由一个元素所组成的价值观矢量。由于价值形式是多层次的,因此价值观念体系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的观念体系,可用“多维价值观矩阵”来描述。

价值观:价值观矢量或价值观矢量矩阵统称为价值观。

二、利益价值观或理想价值观

价值观的正确与否取决于它的结构要素(即主观价值率)是否与客观价值率相吻合。如果完全吻合,则主体的价值观就能正确地指导、调节和控制其活动,就能完全正确地反映其利益要求,这种价值观就是一种理想型价值观,能真正代表主体的根本利益。

利益价值观:客观事物对于主体的实际值率Ψi所组成的矢量或矢量矩阵,称为利益价值观(又称理想价值观),用WΨ来表示,即

显然,利益价值观反映了人对于事物价值率的完全准确的反映形式,这是价值观的理想状态,理想价值观并不是主体实际存在的价值观,因为任何主体都不可能对事物的价值率进行完全准确地反映,总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它是根据主体与客观事物的利益关系而设置的一种特殊的“价值观”,是用以正确反映主体利益关系的“化身”的价值观,这个“化身”就相当于宗教信仰中的“上帝”或“真主”,集中体现了主体(个人、集体或社会)的根本利益,因此利益价值观又称理想价值观。

人要想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就必须对自己的每一个价值目标、每一个超复杂行为、每一个复杂行为、每一个简单行为、每一个具体事物的价值率进行精确计算,并按照“最大价值率法则”进行选择,为此,人必须要有完全正确的价值观(即利益价值观),并使自己的价值观与事物的价值率完全一致,才能对各个行为、各个事物的价值率进行精确计算,从而为有效地遵循“最大价值率法则”提供准确而可靠的数据。由此可得:

价值观最佳化法则:主体的实际价值观越是接近主体的利益价值观,主体遭受价值损失的概率就越小;反之,主体的实际价值观越是远离主体的利益价值观,主体遭受价值损失的概率就越大。主体要想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就必须使自己的实际价值观无限地趋近于利益价值观。

显然,“价值观最佳化法则”是“最大价值率法则”的另一表现形式。

三、集体价值观与集体利益价值观

集体是一种复合型的人类主体,它与个人一样,同样具有相对于自己的客观存在以及相对应的主观意识,同样具有相对于自己的利益或价值以及相对应的情感或价值观。集体价值观是事物的价值率在集体意识中的表现形式,因此集体价值观与客观事物价值率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也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

集体价值观:集体对于所有事物价值率的主观反映值(即主观价值率)所组成的数学矢量,称为该集体的价值观,用WJ来表示,即:

由于任何形式的集体主观反映都是以集体的客观事实为基础而上下波动的,因此,集体的主观价值率ωj必须以其集体的实际价值率Ψj为基础,并围绕实际价值率Ψj上下波动。

即:

集体的价值观的正确与否取决于它的结构要素(即集体的主观价值率)是否与集体的客观价值率相吻合。如果完全吻合,则集体的价值观就能正确地指导、调节和控制集体的活动,就能完全正确地反映集体的利益要求,这种集体的价值观就是一种理想型的集体价值观,能真正代表集体的根本利益。

集体的利益价值观:客观事物对于集体的实际值率ΨL所组成的矢量或矢量矩阵,称为集体的理想价值观(又称集体的利益价值观),用WL来表示,即

集体价值观最佳化法则:集体的实际价值观越是接近集体的利益价值观,集体遭受价值损失的概率就越小;反之,集体的实际价值观越是远离集体的利益价值观,集体遭受价值损失的概率就越大。集体要想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就必须使自己的实际价值观无限地趋近于利益价值观。即:

四、集体的职务价值观

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在代表集体的利益来履行职务时,将会受到两个方面的作用力:一是由于个人利益的驱动,自己在履行职务时将会自觉不自觉地维护和发展个人的利益,从而使自己实际所表现出来的价值观,不断趋近于个人的实际价值观;二是由于集体利益的制约,自己在履行职务时将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维护和发展集体的利益,从而使自己实际所表现出来的价值观,不断趋近于集体价值观。由此提出“职务价值观”的概念:

职务价值观:个人在行使集体赋予的权力时,同时受到个人利益的驱动和集体利益的制约两个方面的作用力以后,所实际表现出来的价值观,称为职务价值观,用Wz来表示。

集体的价值资源一般不会由集体各个成员均匀地支配,而是推举少数人来重点支配集体的主要公共价值资源,并赋予特定的职务,享有特定的权力,其余大多数人并没有支配公共价值资源的权力。集体通常设有多个职务,每个职务都享有一定的权力,都会对集体一定比例的价值资源进行支配。职务通常是有层次的,职务越高,对于集体的价值资源支配的比例越高,这样才能使价值资源的支配具有较高的流畅性和价值效率性。

五、职权行使过程中的两种制约力

一个拥有公权力的人通常会同时受到两种价值观的作用,一种是当权者的个人价值观,另一种是当权者所代表(或代理)的集体价值观。其中,个人价值观将会引导当权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尽可能地体现个人的意志与愿望,直接或间接地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尽可能地满足个人的利益要求(即私心);集体价值观将会引导当权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要求充分体现集体的意志与愿望,要求充分地满足集体的利益要求(即公心)。其结果是,这个拥有权力的人在其权力行使过程中实际所表现出的职务价值观通常介于个人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之间,即“个人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同时对“职务价值观”产生两种引力。第一种引力就是“私心力”,即当权者的个人价值观对于其职务价值观的引力;第二种引力就是“公心力”,即当权者所代表的集体价值观对于其职务价值观的引力。

1、私心力。私心力来自于被授权者,当权者(即被授权者)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在个人价值观的吸引下,在权力制约因素(制度因素、伦理因素等)允许的范围内,将会自发地使自己的职务价值观不断趋近于与个人价值观,从而直接或间接地为自身谋取利益。

一般来说,一个人的品德越高尚,他所追求的价值层次就越高,由于较高层次的价值往往具有较高的共享性和利他性,可以较多地兼容他人的价值和集体的价值,较多地重视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和高层次利益,其个人价值观与职务价值观的一致性就越高,私心力就越小。反之,一个人的品德越低俗,他所追求的价值层次就越低,由于较低层次的价值往往具有较高的独享性和排他性,从而较少地兼容他人的价值和集体的价值,较多地考虑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和低层次利益,其个人价值观与职务权价值观的差异性就越高,私心力就越大。

2、公心力。公心力来自于授权者,集体(即授权者)通过采用任免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等手段对当权者价值观进行调整和控制,使当权者的职务价值观不断趋近于其集体价值观,从而确保集体的利益不受损害。

公心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集体对于权力的监督与控制机制,还取决于当权者与集体价值观的差异度。当权者的职务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的差异度越大,就越容易被人们识别出来,公心力对于当权者的约束力就越大,当权者由此所遭受价值损失(或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当权者的职务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的差异度越小,就越难以被人们识别出来,公心力对于当权者的约束力就越小,当权者所得到价值收益(或奖励)的可能性就越大。

由此可见,在公心力和私心力的双重作用下,当权者的职务价值观总是介于个人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之间。如果这个人的私欲较重,集体对于他的制度约束力又较小,那么他的职务价值观就会更偏近于个人价值观,从而可以为个人谋取更多的利益;如果这个人的公心较重,集体对于他的制度约束力又较大,那么他的职务价值观就会更偏近于集体价值观,从而可以为集体谋取更多的利益。

显然,当私心力非常强大且没有受到任何监督和制约时,职务价值观将必然会与个人价值观趋于一致,此时的集体完全成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当公心力非常强大且监督和制约机制非常完善时,当权者的职务价值观将会逐渐与集体价值观趋于一致,此时的个人完全成为集体的“真正公仆”。

六、职务价值观的运行机理

由于受到公心力和私心力的双重作用,职务价值观总是介于集体价值观与个人价值观之间。以两元事物的价值观为例,设ωa为事物A的价值观,ωb为事物B的价值观,Wi为个人价值观,WJ为集体价值观,Wz为职务价值观,Fs为私心力,Fg为公心力。职务价值观的运行机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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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价值观的运行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私心力使职务价值观不断向个人价值观的趋近。当权者在私心力的作用下,其职务价值观将会自觉不自觉地不断朝向个人价值观趋近,其结果将使个人得到额外的收益。如果没有来自集体的监督和约束,私心力将会“无障碍地”把职务价值观完全地拉向个人价值观,从而把集体授予他的权力,全部转化为个人谋取私利的手段,这是集体权力最坏的状态。私心力的大小还取决于个人的素质与品德,品德高尚的人,其私心力较为微弱;品德低下的人,其私心力较为强大。当私心力非常强大时,职务价值观与个人价值观将会趋于一致。因此没有监督和约束的绝对权力,必然会导致绝对的腐败。

2、公心力使职务价值观不断向集体价值观的趋近。当权者在公心力的作用下,其职务价值观将会自觉不自觉地不断朝向集体价值观趋近。如果没有来自个人的自私拉力,公心力将会“无障碍地”把职务价值观完全地拉向集体价值观,从而把集体授予他的权力,全部成为谋取集体利益的手段,这是集体权力最好的状态,此时这个人将会成为集体的“真正公仆”。公心力的大小还取决于集体对于权力制约的相关体制(如监督体制、晋升体制、奖惩体制、控制体制等),权力的约束力越强大的集体,其公心力较为强大;权力的约束力越弱小的集体,其公心力较为弱小。当公心力非常强大时,职务价值观与集体价值观将会趋于一致。

七、社会腐败的价值机理

一个人在行使集体的权力时,如果其职务价值观趋近于集体价值观,那么,他就会在集体价值观的指导下,实现公共价值资源的合理支配,从而能够更好地维护集体的利益;如果其职务价值观趋近于个人价值观,那么,他就会在个人价值观的指导下,把公共价值资源按照个人的价值取向来进行支配,从而能够有效地维护当权者的个人利益,并使集体的利益遭受部分损失。

社会腐败的价值机理:社会权力的行使者在个人价值观的吸引下所表现出的职务价值观,总会在一定程度上趋近于个人价值观,以维护当权者的个人利益。由于这种职务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集体价值观,从而使集体的公共价值资源不能够完全按照集体的利益要求来进行合理支配,导致集体的利益产生或多或少的损失。

几点说明:

1、由于领导才能的不同,集体各成员对于权力的使用将会产生不同的客观失误率,集体将会赋予具有较高领导才能的人以更大的权力,以减少集体因权力使用的客观失误所产生的价值损失风险。

2、由于道德品质的不同,集体各成员对于权力的使用将会产生不同的主观失误率,集体将会赋予具有较高道德品质的人以更大的权力,以减少集体因权力使用的主观失误所产生的价值损失风险。

3、一个人拥有的实际权力越大,如果他所产生的主观失误率和客观失误率相同,那么他对于集体可能产生的价值损失总量就越大,集体所承担的价值风险就越大,为此应该尽量地减小和约束一个人的权力。

4、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的社会里,大部分的价值都是低层次的,这些低层次价值通常具有较低的共享性和关联性,较高的矛盾性和独立性,这些价值资源就应该采取相对集权的方式来进行支配,才能具有较高的价值效率。

5、在社会处于较高动荡程度和较大变化情况的环境里,价值的变动性较大,各种利益矛盾比较尖锐化和复杂化,就应该采取相对集权的方式来进行支配,才能具有较高的价值效率。

6、集体明文规定所赋予的名誉权力与拥有的实际权力不同,领导主体由于能力、品质、资历、社会关系等的不同,其实际拥有的权力可能要大于或小于集体所赋予的名誉权力。

7、集体可以通过各种法律制度、管理流程、监督手段、奖惩方法和公众参与方式,逐渐稀释和弱化领导主体的实际权力,确保权力在使用过程中充分体现集体的意志或利益要求,使集体中各成员的实际权力配置比例在原则上逐渐趋近于每个成员的价值投入比例。

8、通过各种手段不断提高集体一般成员的基础权力,可以进一步稀释和弱化领导主体的实际权力。如提高一般集体成员的言论自由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社会救助权、申诉权、生存权、人身自由权、公众表决权、监督权与公共事务参与权等。

八、集体的两种利益损失及应对措施

集体的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将会产生两个方面的利益损失:权力无能型价值损失,二是权力腐败型价值损失。

1、权力无能型价值损失:是指权力行使者由于领导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因素,产生了客观上的领导失误(决策失误、行为失误和评判失误),致使集体的利益造成了损失。

2、权力腐败型价值损失:是指权力行使者由于其职务价值观偏离了集体的利益价值观,使领导者的决策、行为和评判结果有利于维护和增长权力行使者的个人利益,没有充分体现集体的利益要求,致使集体的利益造成了损失。

为了减少权力在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两个类型利益损失,必须坚持如下“五大原则”:

一是“量才录用”原则。选拔有领导才能的人担任领导职务,从而减少权力弱智型的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二是“量德录用”原则。选拔价值观与集体的利益价值观最为接近的人担任领导职务,即选拔道德水平较高且对于集体有较高认同度的人担任领导职务,并赋予较大的权力。

三是“公开透明”原则。权力在行使过程中要保持着公开透明的特性,使公众能够对当权者的职务价值观与集体利益价值观的偏差程度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四是“权力制衡”原则。制订科学合理的权力制约机制,加大权力制约力度,使领导者的决策价值观、行为价值观和评判价值观最大限度地接近集体的利益价值观。不过,如果权力制约权力度过大,一方面加大了权力制约成本,另一方面可能导致权力的僵化,降低集体的工作效率、应变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

五是“利益相关”原则。通过制订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方案,加大奖惩力度,提高当权者与集体的利益相关性,使当权者的个人价值观与集体的价值观更趋一致。

参考资料:

1、统一价值论,仇德辉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8年

2、数理情感学,仇德辉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8年

3、情感机器人,仇德辉著,台海出版社,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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