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湖南,域内河湖交织,水流纵横,但资源性缺水和结构性缺水长期并存。解决水短缺问题,节水是根本出路。近年来,尤其是2019年《国家节水行动方案》颁布以来,从政府层面到社会各界,从企业到个人,湖南掀起了一场“节水观念的革命”,完成了从“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转变。
节水优先的湖南实践
守着“水窝子”的湖南也会喊“渴”。
湖南,一个因水得名的省份,域内河湖交织,水流纵横,但水资源状况不容乐观,资源性缺水和结构性缺水长期并存,“水窝子”经常闹干旱的情形并不鲜见。
解决水短缺问题,节水是根本出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安全问题受到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强调从观念、意识和措施等方面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为节水治水管水提供了科学指南。
有效管理水资源,使水资源效益最大化,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解决枯水期问题,湖南省作出了一系列有益尝试。
郴州和宜红茶园,节水灌溉滋润了每片茶叶。
丰沛的焦虑
回顾湖南的水利水情记载,似乎着墨更多的是抗击洪涝,对于干旱来说,人们并无太深的记忆。
实则不然。远的不说,2013年下半年,湖南省就遭遇了10年来最严重的旱灾,暴露出水资源季节性短缺的严峻现实。
据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统计,截至当年7月31日,湖南省107个县市区1179万亩农作物受旱,近129万人、61万头大牲畜因旱出现临时饮水困难,367条溪河断流,347座小型水库、9.34万处山塘干涸。针对不断蔓延的旱情,湖南省历史上首次启动抗旱应急二级响应。
又如2019年,9月至10月初,湖南省平均降水量16毫米,较常年同期均值偏少76.9%,位居1951年有降水记录以来历史同期第3低位,数十个县区市发生旱情。
湘资沅澧,河流纵横,八百里洞庭,浩浩汤汤,守着“水窝子”的湖南还喊渴?
在外界看似难以置信的事实,却是实实在在的存在。
一方面,湖南是水资源大省,总量相对丰沛,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689亿立方米,全国排名第6,人均水资源量2500立方米,略高于全国人均水平。
另一方面,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等问题均不同程度存在,水安全保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具体来看,首先面临的就是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汛期降水量占全年降水的70%左右,人口稀少、经济欠发达的东南山区降水偏多,而人口集中、经济相对发达的中部丘陵区及北部洞庭湖区降水偏少。
其次,部分区域水环境质量堪忧。2019年全省345个省控断面有329个达到三类,占比95.4%。
用水空间“余额”不足。全省2019年用水总量330.14亿立方米,已经逼近国务院下达湖南的350亿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红线。
问题非湖南独有。放眼全国,无论是相对丰水的南方,还是相对缺水的北方,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新老“水问题”。
这对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期待,这都要求更深层次上转变治水思路,坚持节水优先,以水定发展。
事实上,在节水上做文章,湖南已经坚持了多年,也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
酒埠江灌区建成株洲首个节水灌区试验基地。
制度的力量
节水优先,制度牵引。
湖南加快构建落实“节水优先”的“四梁八柱”。集中力量完成具有牵引性、关键性的制度建设,更加注重政策制度的衔接融合,实现精准发力,精准节水。
2002年10月1日,新修订后的《水法》开始实施,湖南省先后出台《湖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湖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确立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明确了各市(州)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
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下,建立和完善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水功能区管理、节水“三同时”(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等制度,使得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每一种行为都有章可循。
突出水源保护,出台《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全面启动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完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等。各市县也分别出台《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长沙市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岳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株洲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湘潭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等。
健全标准体系,制订了《湖南省用水定额(修编)》(DB43/T 388-2020)《湖南省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体系》《湖南省水功能区划(修编)》《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等标准,对有关法规制度进行细化补充。
此外,将水资源保护关卡前移,由事后治理转变为事前预防,“呵护好一江碧水”。加强源头管控,先后出台《湖南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对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和所有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实施监测全覆盖。
纲举目张,从制度建设入手,湖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始迈向规范化、制度化阶段。
节水护水,湖南省水利厅志愿者服务队在行动。
效率的潜力
水资源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提高用水效率,是节水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
建设节水型社会,依靠科技强化管理。巴陵石化历来是用水大户,2014年,公司投资238万元建成常压干式空气冷却系统,每天节约除盐水用量约100吨。在炼油装置的烟气脱硫系统和循环水场设计中,炼油装置将催化系统产生的酸性水通过汽提塔反应,并与苯乙烯装置产生的凝结水一并进行回练,大约可以确保每小时35吨用水,大大节约了两个系统所需要的新鲜水用量。
巴陵石化只是工业企业提高用水效率的一个缩影。
农业领域节水潜力巨大。通过编制农业节水年度方案,加大农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效扩大了农业节水灌溉面积。
水价改革增强了人们的节水意识。全省逐步建立节水市场调节机制,阶梯式水价改革试点初见成效。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因地制宜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两部制水价、生产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高用水行业差别水价以及丰枯水价等措施。
节水监督持续强化。省本级和14个市州均对重点取用水户下达了年度用水计划,各地不断创新节水管理体制,株洲市出台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怀化市对公共场所和洗车等服务行业节水出台管理办法,郴州市规定城区绿化、道路清洗等市政用水禁止使用自来水。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有效推进。市级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不断提高,省级和市级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稳步推进,省市县三级均制定了重要饮用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饮用水源地保护成效明显。
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州对县市区的考核全面启动,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全面纳入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的绩效考核。通过全面考核,逐步形成了水资源管理倒逼机制。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各市州、县市区建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相关部门参与的考核工作机制,实现了责任到人。
世界水日,志愿者们纷纷走上街头开展节水宣传。
全民在行动
“如果我们都不节约用水,地球上最后一滴水,就是我们的眼泪。”
走进长沙的中小学校,几乎每个孩子都能说出这句话。湖南节水成就的取得,还在于这种“节水”观念的普及,节水自觉性的增强及节水载体的创建。
近年来,从企业到个人,从政府层面到社会各界,湖南掀起了一场“节水观念的革命”,完成了从“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变化。
早在2006年,湖南省岳阳市就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2008年,长沙、株洲、湘潭3市被列为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同时,积极开展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将祁东县、华容县、韶山市等7个县(市)作为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
这些试点的成功,为全省广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目前,长沙、岳阳、湘潭、株洲、郴州、常德等6市建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湘潭县、韶山市等12个县市区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政府办公厅等141家省直机关和省级公共机构建成省级节水型公共机构,湖南普菲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0家单位建成省级节水载体,省水利厅建成全国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
建设节约型社会,离不开全民参与。湖南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全民节水氛围。同时,推动将节水纳入社会宣传、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创建节水科普场馆,发挥好媒体作用,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节水活动,积极培育社会水道德观念和水文明行为习惯。
善节水者,必善长久。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既是国家统一行动,也期待全民参与、支持,期待全社会自觉节水洁水、爱水护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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