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BY DAY
各学院团总支、2022届本科毕业生:
为保证学生顺利毕业,根据我校社会实践学分管理和教学教务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未获得社会实践学分的毕业年级(2022届)学生进行实践学分补认定。
具体要求如下:
01
学分认定范围
HOT HOTHOT HOTHOT HOTHOT
1、未获得社会实践学分的2022届本科毕业生。
社会实践学分已录入教务在线,请同学自行查询。
4月填写问卷反馈过上学期录入问题的同学,已通过企业微信联系,请查收。
2、社会实践类型包括:
(1)“歆语工程”支教与培训项目
(2)“赴港澳台及出国交流”实践项目
(3)“多语言服务中心”实践项目
(4)各学院、职能部处申报实践项目
(5)学生自主申报项目(学生个体或团体参与其他高校实践团队;学生团体自行组织实践团队;学生个体自行参与其他实践活动)。
3、实践流程:
1.申报立项 2.进行实践 3.提交材料 4.顺利结项 四个步骤需要全部完成算有效的社会实践
4、社会实践时长要求:
7天以上或累计达到60小时。
02
学分认定程序
(一)必要材料
1、实践学分申请表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社会实践学分申请表》(详情见附件一),社会实践类型按上述五类填写。
2、实践证明
社会实践类型中的(1)-(4)类仅需带队或负责教师签字即可,不需提供社会实践证明;第(5)类学生自主申报项目需要另附加盖公章的实践单位书面证明复印件、传真件。学生自主申报项目包括:学生个体或团体参与其他高校实践团队;学生团体自行组织实践团队;学生个体自行参与其他实践活动。
3、实践报告
所有参与实践学生均需提交1500字以上的社会个人实践总结或调研论文一份(A4纸张,务必有本人签名)。
(二)认定流程
1、请所有参加此次补认定的同学将实践学分申请表、实践证明、实践报告提交至本学院团总支,以学院团总支收齐审核后登记填写《本科毕业生(2022届)补认定社会实践学分统计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纸质版统一于5月19日(星期四)14:00-16:00提交至学生中心411办公室,电子版 5月19日(星期四)12:00前发至bwzhiyuanzhebu@163.com,学分认定以各学院报送汇总表信息为准,不接受单独认定,逾期不予认定。
2、对弄虚作假者,取消社会实践学分认定资格,并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常见认证方式简明指南
(1)以60小时志愿时长认定
需要提交材料:
1、申请表(每人只提交一份申请表,多个项目请在一份申请表中列出);
2、各类志愿时长纸质版,需有姓名、志愿时长和机构公章(有纸质版证明的同学建议提交复印件,并妥善保管原件);
3、如为“志愿北京”平台认证时长,则需导出纸质时间证明并附具体项目明细。(自行参与志愿活动并满足60小时/7天以上,请选择“学生自主申报项目”,在这类情况下有志愿时长证明材料则不需要进行立项与结项。)
(2)以社会实践项目认定
1、申请表;
2、社会实践结项证明(需为北外校团委开具);3、项目结项报告或个人总结。(1500字以上,A4纸打印后手写签名)
注:暑期社会实践属于“学生自主申报项目”;实践周期根据实践证明填写。若多个,则算总计时长。
(3)为避免材料遗失,相关证明材料请扫描存档或提交复印件,请勿提交原件
03
特别提醒!
Attention! Attention! Attention!
关于社会实践学分认证时间:
特别提醒
志愿者与社会实践部每学年组织开展两次社会实践学分认证:
秋季学期11-12月:常规社会实践学分认证(面向所有符合社会实践学分认定要求的本科生)
春季学期5-6月:仅面向应届本科毕业年级,进行学分补认证
19级尚未完成社会实践学分认证的同学,请等待23年5月进行补认证;20级认证尚未开始。
20级、21级同学请注意:
特别提醒
根据最新版《学生手册》要求,20级及之后的同学需同时满足6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和社会实践成功结项两个条件,方可认定社会实践学分。
同时,以下活动不纳入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具体学分认证要求请查阅《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A 企业或机构实习(包括有偿实习和无偿实习)
B 创新创业课程、国家或北京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C 竞赛类项目
D 创业实践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当绿咖啡馆、有爱校园文化创意、拾光书店等有偿创业实践活动
E 各学院、职能部处学生助理岗位等
学分认证时间也有变动:
自20级本科生开始,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时间为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秋季学期。
社会实践项目路径指南:
1. “歆语工程”:志愿者招募发布于“志愿者与社会实践部”公众号、“北外团委”公众号
2. “多语言服务中心”实践项目:招新通知发布于“北外WE圈”
3. “赴港澳台及出国交流”实践项目:可关注“北外WE学生服务中心”公众号
4. 各学院,职能部处申报实践项目:学院团总支、相关部处组织开展
5. 学生自主申报项目:目前包括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和寒假社会实践项目,均需通过志愿者与社会实践部进行立项申报和结项审核,获得校团委结项证明。
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通道预计于5月中下旬开启,届时公众号及数字北外均会发布通知。
常见问题答疑:
1、为确保实践质量,上述所有社会实践项目均需在学校进行立项并提交结项报告合格后,凭校团委开具的结项证明参与学分认定。
2、志愿时长证明不受校内/校外、京内/京外等单位限制,凭志愿北京时长证明或具有个人信息、服务时长(单位:小时)、盖有公章的纸质证明,均可参与学分认定。
3、为避免材料遗失,2学分社会实践学分需同时认定。20级开始,学分认证时需同时提交“结项证明”和“志愿时长”证明,秋季学期常规认证时如仅具备其中一项,请等待补认证时同时提交两项材料进行认证。
4、同一项目不可同时作为社会实践项目和志愿时长进行重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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