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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探索创建交叉巡察新模式 着力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我市探索创建交叉巡察新模式 着力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自2017年12月省将汕尾市确定为县级交叉巡察试点市以来,我市探索创建交叉巡察“汕尾模式”

自2017年12月省将汕尾市确定为县级交叉巡察试点市以来,我市探索创建交叉巡察“汕尾模式”,先后两轮安排12个交叉巡察组进驻4个县(市、区)水务系统党组织和27个省定贫困村开展异地交叉巡察,发现问题594个,形成一批问题线索266条,有效破解了基层熟人社会、人情干扰等制约巡察监督难题。

一、以统一领导、高位谋划为总揽,做到领导有力

一是强化领导。市委书记石奇珠高度重视交叉巡察工作,亲自审定方案,过问情况和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有关巡察工作文件精神,对推进试点工作作出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小华对试点工作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全程督导推动落实。各县(市、区)党委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精心部署、认真组织,有力推动试点工作。二是做实队伍。针对交叉巡察力量不足的问题,石奇珠同志亲自协调督促,将巡察办列为党委工作机构,市委巡察组由3个增加到4个,专职编制由7个增加到21个;县级巡察组由17个增加到23个,专职编制由35个增加到87个,并逐步配齐配强专职巡察人员。三是细化方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县(市、区)党委巡察组异地交叉巡察试点工作方案》,从具体方案制定、集中培训、准备工作、进驻工作、呈报报告、听取报告、反馈意见、督促整改、总结经验等9个关键环节,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交叉巡察试点“汕尾方案”。

二、以明确职责、健全机制为前提,实现同频共振

建立责任机制,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党委授权、异地交叉”原则,市县党委履行主责,当好“指挥员”;市县党委巡察机构统筹实施,当好“组织员”;交叉巡察组接受当地党委巡察授权,当好“战斗员”。建立巡察情况报告制度,交叉巡察组及时向当地县(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反映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报告市委巡察办。建立重要资料报备制度,印发《关于建立巡察工作有关材料报送制度的通知》,交叉巡察重要工作安排和情况定期报送市委巡察办审核、备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与纪检、组织、信访、审计、政法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建立交叉巡察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闹访等突发事件认真研判,提前预警。建立督导机制,市委巡察办落实专项检查、情况通报、调研督导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

三、以周密部署、强化培训为基础,确保规范有序

一是配强队伍,严格“回避”。结合被巡察对象特点,按照纪检、政法、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综合5大板块人员组建交叉巡察组。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开展交叉巡察干部籍贯、出生地、工作经历等方面信息核查60多人(次),其中3名条件不符的重新替换。二是统一调度,周密部署。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任务分工,统一调配交叉巡察组,第一轮采取“滚动式”交叉巡察水务系统党组织,采用市城区巡陆河县、陆河县巡海丰县、海丰县巡陆丰市、陆丰市巡市城区的滚动模式。第二轮采取“互派式”交叉巡察省定贫困村,市城区与陆丰市之间、海丰县与陆河县之间互派巡察组。三是创新模式,提高实效。坚持“基层首创”原则,创新开展部署,如海丰县、陆丰市探索“双组联动”模式,派出常规巡察组与交叉巡察组同步巡察省定贫困村,推动常规巡察与交叉巡察相互学习,互促提升。陆河县采取“镇村同步巡察”模式,在交叉巡察组巡察省定贫困村的同时,安排常规巡察组对其所属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实现镇村巡察信息相互印证、互通互用。四是开展培训,提升能力。通过市级集中培训、各县(市、区)分片培训、选派参加省培训等形式,围绕交叉巡察基本知识、组织实施、问题发现、报告撰写、工作纪律等内容开展培训,共培训125人(次)。

四、以发挥优势、凸显特色为关键,放大震慑效应

一是在宣传发动上突出“异地交叉”。在电视、报纸、网站、宣传栏等开展多层次宣传中凸显“异地交叉”特点,提高干部群众对“陌生面孔”开展的交叉巡察信任度,巡察期间共接受信访举报119件。二是在发现问题上突出“精准聚焦”。对发现问题即时集中研讨,迅速出击,精准发力。在巡察水务系统党组织时,紧盯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在巡察省定贫困村时,聚焦脱贫攻坚、涉黑涉恶、移风易俗等重点领域,发现问题594个和问题线索一批。三是在方法运用上突出“用足用活”。利用交叉巡察人面生疏、人情干扰少的便利,深入项目现场、进村入户掌握第一手资料,如某交叉巡察组走访省定贫困村村民,发现多条违规享受低保政策问题线索。注重发挥“联动效应”,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联动互通,如某交叉巡察组发现省定贫困村存在“镇、村相关人员违规领取补贴”问题后,其他交叉巡察组迅速聚焦此类问题,以点带面深挖细查。四是在重大线索上突出“立巡立办”。对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迅速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形成强大震慑。五是在总结反馈上突出“有机衔接”。注重从政治高度加强综合归纳和梳理分析问题,先后提交巡察报告及阶段性总结24份。各县(市、区)委主要领导普遍反映交叉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更为“辛辣”,发现的问题线索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六是在督促指导上突出“全程跟进”。市县两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准备、对接、动员、进驻、报告、反馈、整改、总结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督导,对重大问题重点督导,组织交叉巡察汇报会、座谈会4场。

五、以完善保障、建设队伍为支撑,做到保障到位

一是做好后勤保障。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被巡察党组织所在的县(市、区)认真落实好交叉巡察组的办公场所和设备、食宿、工作用车等后勤保障。二是抓好安全保障。制定《交叉巡察期间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统筹安排交叉巡察所在镇(街)专门成立维稳专组,全力确保交叉巡察组安全保障。三是打造过硬队伍。制定《交叉巡察“十不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组织签订《承诺书》72份,打好“思想预防针”。落实组长负责制,建立临时党支部,加强政治学习和监督管理。实行“双向考核”,交叉巡察干部既接受派出地考核,又接受巡察地考核,考评结果报市委巡察办,并作为选拔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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