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必须要走社会主义道路,新民主主义社会要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在民主革命时期已经明确.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选择过渡到社会主义,充分考虑了具有实现的可能性.
第一,我国已经有了相对强大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由于现代工业的固定资产中官僚资本占80%,国家没收这一部分庞大资本,不仅建立起了在国民经济中起领导作用的社会主义经济,而且为向社会主义过渡提供了物质基础,因而成为整个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开端.第二,土地改革完成后,为发展生产、抵御自然灾害,广大农民具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内在要求.一般规模较小的农业互助合作组织,没有大机器,主要靠协作,也可以增产.事实上,与个体农业相比,农业互助合作组织的增产一般比较明显.这也为党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提供了重要依据.第三,建国初期,党和国家在合理调整工商业的过程中,创造了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这些措施,不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有效的利用和限制,也很自然地加深了它们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之间的联系,引起它们在生产关系上发生程度不同的变化.国家在利用和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成为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最初步骤.这也成为党提出向社会主义逐步过渡的总路线的又一个重要因素.第四,当时的国际形势也有利于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苏联社会主义的发展已经显示出对于资本主义的优越性,对我国有重要的借鉴作用.朝鲜战争停战使世界的形势开始和缓.这为实行过渡时期总路线提供了有利的国际环境.
毛泽东正是在科学分析了新中国建立后,经济、政治和社会发生着的深刻变化及发展趋势,及时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在中国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意义: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在中国正确运用和创造性发展的结果,又以其独创性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实现了中国几千年来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此后中国社会的一切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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