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职业分类与评价体系,对全面提升人才队伍建设的科学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自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颁布以来,民政职业生态体系逐步形成。2004年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成立后,职业技能评价体系自上而下建立起来。“民政领域的职业生态与技能评价体系从一横一纵两个方向,共同推进民政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人周世强说。
中国民政:从1999年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颁布开始,民政职业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
周世强:1999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收录了康复和殡葬领域的民政职业。在2015年版中,有26个民政领域职业,民政的职业版图基本形成。其中,16个职业是技能类职业,主要分布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的第四大类(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2022年版主要是完善,对某些职业名称、主要工作任务等进行微调。目前,民政职业技能人才主要包括“幼、老、康、红、白、社”6类技能人才,“幼”涉及孤残儿童护理员,“老”涉及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康”涉及矫形器装配工、假肢装配工和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红”涉及婚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和婚礼策划师,“白”涉及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社”涉及劝募员、社团会员管理员。
中国民政:对民政而言,不同的职业类别、从业人员数量,看似各自独立,它们的内在联系您认为是什么?
周世强:不同职业的从业人员规模差异较大,但作为民政技能类职业,均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幼、老、康”所涉及的职业群体主要是为民政工作所聚焦的特殊群体服务,“红、白、社”所涉及的职业群体主要是为民政工作所聚焦的群众关切服务。这种社会功能的趋同性,与民政职业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的具体分布、职业类别,共同构建了民政职业生态体系。这也是由民政工作的性质决定的。
中国民政:有了大典,明确了职业,下一步就需要完善职业标准。请问民政职业技能标准建设情况如何?
周世强:可以说,民政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是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节奏推进的。“幼、老、康”所涉及的属于特殊群体的兜底保障工作,其相关职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工作优先开展,现在基本完成了标准编制;“红、白、社”领域,正逐步健全有关职业的国家标准。
2006年至2011年,民政行业编制了遗体接运工、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假肢师、矫形器师、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10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至2022年,结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职业变动情况,民政行业也适时组织制(修)订民政领域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我们主持制修订了孤残儿童护理员、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8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参与制修订了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和劝募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近年来,我们也正在开发婚介师、婚礼策划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失智老年人照护员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通过这些年的实践,我们认为,制修订职业技能标准要聚焦民政职业技能人才链,重点在职业定义、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等方面加大研究力度和全国适用度,逐步形成可覆盖“全生命周期社会服务”的民政职业技能标准体系。
中国民政:1993年,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逐步向规范化发展。民政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开展情况如何?
周世强:从1993年开始,各行业行动起来,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04年,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成立,制定标准、编写教材和题库……民政职业技能评价体系逐步建立起来。2007年12月,民政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在江苏省启动,涉及假肢师、矫形器师、遗体接运工、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8个民政特有职业。民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起步晚,而且比较严格,2015年国务院全面实施“放管服”改革前,每年发证数量在2万本左右。
中国民政: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设置了养老护理员、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5个赛项,大赛要从哪些方面考核选手?
周世强:这5个赛项都属于民政传统职业,大赛会从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在操作技能环节设置了不同模块。例如养老护理员,理论知识环节主要考核选手识别、分析、解决老年人照护问题的能力,操作技能环节则主要考核选手在居家、社区、机构3个服务场景中熟练应用基础知识和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方面操作技能的能力。
中国民政: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您如何看待民政职业未来发展趋势?
周世强:两办意见擘画了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发展方向,对民政领域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未来,随着健康老龄化理念深入人心,老年人对多种类、高质量、个性化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更加迫切。同时,智慧养老已成为全球养老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这都对养老相关岗位人才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了解到,相关部门也推动类似职业如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进入了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再如婚庆行业,婚礼服务新模式催生婚庆新职业方向,如目的地婚礼策划师、婚礼统筹师,等等。
中国民政:您认为,民政职业技能评价体系还有哪些有待完善的地方?
周世强:推进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建设,实际上就是以国家职业标准为基础,不断完善教材和题库,提升技能培训质量,夯实技能评价、竞赛工作基础,为技能人才成长搭建科学、规范、完善的阶梯。所以说,标准、教材、培训、评价、竞赛这5方面是环环相扣不可分割的。
目前,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改革要求,评价组织实施主体改为具有相应资质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这一改革有利于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但也不可避免出现了从业人员多的职业各类组织抢着开展培训评价、从业人员少的职业各类组织不愿开展培训评价的现象。
建议畅通民政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渠道。民政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考虑民政领域各职业的具体情况,谋划等级评价工作。建议以养老护理员为突破口,积极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遴选和备案工作,实现全国层面民政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全覆盖。各省级民政部门也应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筹当地评价资源,遴选符合资质的机构备案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对规模较小的职业探索通过与养老护理员“打包”等方式进行备案,实现省级层面民政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的全覆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备案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自主开展民政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本文内容系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民政》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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