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尼克拉斯· 卢曼(Niklas Luhmann)可能是德国当代对世界最具贡献的思想家,他的深刻思想和对社会独到而又准确的洞见使他早已超过了普通社会学家的范围,成为思想界杰出的巨匠。卢曼的理论对于后进国家的现代化之路具有深远的意义。
卢曼对于人类社会的进程和各种制度形态的发展与我们普通的认知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一般是从马克思的六种社会形态来认识人类进步的历史进程的:也就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以及有待实现的共产主义社会;而卢曼认为人类社会的演进过程中实质上只有三种形态:一是区隔分化社会,二是阶层分化社会,三是功能分化的现代社会。分化的意思很简单,就是指划分不同的类型,比如说一个大学内部可以分化成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又可以继续分化成为政治、经济、法律、哲学和文学等等,而自然科学可以分化成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接下来我要简单介绍一下这三种社会分化形态:
在原始的部落社会,社会基本的分化形式是根据氏族、家庭和住处的简单社会分工。在不同部落和氏族之间,虽然可能存在着强弱和贫富差别,但各氏族的地位基本是平等的。它们相互间的联系比较松散,主要是通过通婚和经济的互动来沟通,这样的社会被称为区隔分化社会。
在接下来的演变过程中,人类文明进入到一个比较高的阶段,那就是阶层分化的社会。人类社会高度发达的古代文明(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古中国、古希腊、古罗马、欧洲中世纪和其它各个横跨欧亚的大帝国)都属于阶层分化的社会。由于社会财富高度集中到少数阶层的手中,集中的社会管理和建立官僚统治体系成为可能。由于财富的积累和生产水平的提高,促进了文字的产生,进一步促进了文学、艺术和精神文化的发展。在所有这些古代文明中,社会分化的基本形式是阶层分化,也就是社会明显地呈金字塔形状,越往上,社会阶层的人口就越少,而金字塔底部的基层人口数量最大。社会上层的观念代表了整体社会的观念,社会上层的文化、文学和艺术水平就是整个社会和整个国家精神文化水平的代表,因为低阶层的民众根本无法接触到上层的文化和艺术,因此失去了参与和创造社会精神文化的可能。社会的主流观念和时尚完全由最高阶层塑造和垄断。在这样的制度下,虽然社会也有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宗教等领域,但是各个领域没有任何明确的边界,往往是上层阶级的人同时垄断政治权力、经济生产、司法判决和宗教生活。比如说中国的皇帝和奥斯曼土耳其的苏丹在权力垄断上不会有太大的差别,他们的意志和观点就完全左右了社会的意志和观点,他们可以直接干预经济生活,他们的一句金口玉言就能决定一场司法判决的结果,或是处死或是宽恕某位罪犯。在中世纪的欧洲,罗马教皇不仅垄断宗教解释权,也垄断世俗政治权力,垄断部分经济权力,教皇和高级教士拥有丰厚的地产,甚至可以大量地从事经济活动并获利;同时教廷还垄断文字权、教育权和阅读权,普通人民没有识字和阅读圣经的权利;教廷也垄断了司法权力,可以用宗教裁判所的方式审判甚至烧死罪犯特别是在信仰问题上离经叛道的人士。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阶层社会是各种社会基本功能没有明确边界的社会,也是各种社会功能被杂糅和交织在一起的社会,上层人士垄断了一切权力,成为社会的代表。
卢曼对现代社会理论贡献最大的就是功能分化的社会理论。功能分化的社会产生于西欧。由于在西欧没有形成中国和奥斯曼土耳其那样的大帝国,各国的国王、封建领主和教皇之间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在教皇和国王的矛盾斗争中,各个封建领主趁机取得了相对较为自由的独立地位。在这样的历史演进中,各个社会系统逐渐从中世纪教皇和国王的垄断权力中脱离出来,形成了独立的社会系统。卢曼指出,最早是15世纪艺术形成了一个单独的社会系统,这个系统拥有自己运行机制和运行逻辑,拥有自己的角色和艺术“语言”,拥有自己独立的社会运作方式,而这样的系统不再受到政治权力和宗教权力的垄断和干预,形成了独立系统的地位。
从15到19世纪,政治系统逐渐成为一个独立运作的功能系统。由马丁·路德发起的新教运动开始,欧洲的一些民族国家开始加强自己的权力,一些地区的封建领主借机脱离罗马教皇的统治,于是政治系统拉开了独立自主的序幕,政治领域开始形成自己的逻辑和原则,开始有了自己的运行机制(比如代议制、选举、民主政治)等,这与新教运动后接下来几个世纪的演变是相一致的,随着欧洲民族国家的产生和议会政治的推广,罗马教廷和封建主再也无法干涉政治系统,于是政治系统开始按自己的逻辑原则运行;接着在16世纪,由于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的推动,大众识字能力普遍增高,要求实施平民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教育和科学分别分化成两个独立自主的系统,罗马教皇再也无权去干预学校的建立、自由学术活动和独立的科学研究。这之后司法系统也宣告和政治、宗教脱钩,形成一个独立运作、自治排他的社会系统,政治权力和宗教不能去干涉司法判决,而司法制度必须完全按照自己的运作逻辑来进行司法审判。18到19世纪,经济系统也最终演变成为一个功能分化的系统,古典时期的经济制度是与身份等级相适应的行会联系在一起的,而且最初的企业经营是一种家族企业经营模式,家庭就是作坊和车间,家庭成员就是企业主和工匠,但是随着欧洲工业和商业迅速的发展,经济领域已经不可逆转地成为一个功能分化的系统,企业和车间不再跟家庭和家族经营混为一谈,也不再是按照封建行会的原则组织运行。最后的结果是经济系统与家庭分离,成为一个按照自身的经济原则运行的功能分化的系统;最后宗教自身也成为一个单独的、自治的系统,其管辖的范围缩限到道德领域,宗教不再干涉任何其它系统,政教彻底分离。
卢曼认为,现代化社会就是一种功能分化的社会,而与之相对的则是欧洲中世纪和古代帝国的功能交织在一起的社会。现代社会分化成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科学和艺术等不同的、独立自治的功能系统,每个系统都有自己明确的边界,每个系统内部都有自己的角色、编码、语言、属性,每个系统都有自己独立而不同于其它系统的运行机制和运行逻辑,每个系统都为整体社会履行独特的、不能由其它系统来替代的功能。卢曼认为,这样的功能分化的社会产生于西欧的英国、荷兰和法国,最早是这些国家逐步演变成为功能分化的社会,然后经由欧洲的地理大发现和全球扩张把全球各个大洲第一次纳入了一个世界体系和世界社会之内,在这之后,地球上每个国家,无论其主观上愿意不愿意,事实上都在朝功能分化的社会演进。先是西欧率先实现了功能分化,然后是美国实现了功能分化,接着亚洲的日本也部分实现了功能分化,一个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否实现了现代化,在卢曼看来,能否实现功能分化是分水岭。哪个国家实现了功能分化,哪个国家就真正掌握了现代文明的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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