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是一种集体、集团、组织、派别、国家、政府互相使用暴力、攻击、杀戮等行为,是敌对双方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经济、领土等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战斗。由于触发战争的往往是政治家而非军人,因此战争亦被视为政治和外交的极端手段。
广义来说,并非只有人类才有战争。蚂蚁和黑猩猩等生物也有战争行为。战争是政治集团之间、民族(部落)之间、国家(联盟)之间的矛盾最高的斗争表现形式,是解决纠纷的最暴力的手段,是在自然界解决问题的办法手段之一,通常被认为是原始社会才会使用的方法。由于侵略战争给人类造成巨大的伤害,在现代人类社会不被认可。
中文名
战争
外文名
war
分类
正义战争、非正义战争[1]
定义
矛盾斗争表现的最高形式与最暴力手段
类别
社会事件
在阶级社会,战争是用以解决民族和民族、国家和国家、阶级和阶级、政治集团和政治集团之间矛盾的最高斗争形式,是政治通过暴力手段的继续。人类社会出现过多种类型的战争。按战争性质分为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按社会形态分为原始社会后期的战争,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战争等;按战争形态分为冷兵器战争、热兵器战争、机械化战争以及正在形成中的信息化战争;按是否使用核武器分为常规战争和核战争;按战争规模分为世界大战、全面战争和局部战争;按作战空间分为陆上战争、海上战争和空中战争等。
战争对人类的安危、民族的兴衰、国家的存亡、社会的进步与倒退产生直接的重要影响。战争将继续并长期存在于人类社会,并对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继续并长期发挥重要作用。战争的消亡是有条件的,其将经历一个久远的、逐步的过程。只有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社会的极大进步,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消亡,随着国家或政治集团间根本利害冲突的消失,战争才会最终失去存在的土壤和条件,退出人类历史的舞台。
在中国古籍中对战争有多种称谓,如“战”“争”“戎”“兵”“兵革”“争战”“兵甲”等。“战争”概念一词较早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战争的发生发展经历了久远的历史过程。人类在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期已出现原始形态的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争。那时,人们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共同体组织内生产和生活。在部落组织外部,人们在从事采集狩猎或原始农业活动中,或由于天灾、人口增殖等原因引起的部落迁徙过程中,为了争夺赖以维持生存的土地、河流、山林等自然资源,出现了部落组织之间的冲突乃至战争。战争的组织由氏族部落全体成年男子组成,作战武器是生产活动中使用的石制、木制、骨制工具,即所谓“以石为兵”,“弦木为弧,剡木为矢”。进入父系氏族时期,战争越来越多地嬗变为掠夺土地、财物和奴隶的手段。战争加速了原始社会的瓦解,促进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形成。战争伴随着国家的形成与完备得到了发展。奴隶社会既有奴隶与奴隶主的尖锐对立,又有新生的奴隶制政权与旧氏族部落势力的对抗,还有奴隶主之间的斗争,后期则出现了新兴封建势力与维护奴隶制旧势力的冲突。这些矛盾的发展,便形成了奴隶制时代的众多战争。
奴隶社会进行战争的军队主要有车兵和步兵,后期出现了水军。军队成员来自于贵族和平民的子弟,奴隶只能充作军中杂役。武器为冷兵器,早期有木石的,后来以铜制兵器为主。战争样式主要是车战和步战,也有水战或海战。野战主要是敌对双方组成密集阵形,依靠冲杀格斗决定胜负。
筑城技术在战争中得到一定发展,城池、关隘要塞的攻防作战已相当普遍。奴隶社会出现了许多总结战争经验的理论著述。中国商代的甲骨文已有较多战争活动的记载。西周及春秋时期的古籍《尚书》《周易》《诗经》《军政》《军志》《左传》等都记述了战争活动,提出了一些反映战争规律的理论。特别是孙武所著的《孙子》,提出了许多至今仍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驾驭战争的理论原则,被后人誉为“兵学圣典”。
古希腊和古罗马的一些历史著作,记载了希波战争、伯罗奔尼撒战争、亚历山大东征等战争情况,蕴涵着一定的战争理论。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同时还存在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以及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发展便导致了这一时期的各种战争。
封建社会的战争规模已有很大发展,这既是社会经济和人口发展的结果,同时还与兵源的扩大有关。军队的构成有陆军和水军(海军),陆军中除车兵被逐步取代外,主要是步兵和骑兵,骑兵在战争中常起重要的作用。铁制冷兵器长期是军队的基本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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