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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受害者,上街变成造谣者!女子因涉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被阳朔警方传唤训诫

本是受害者,上街变成造谣者!女子因涉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被阳朔警方传唤训诫本是受害者,上街变成造谣者!女子因涉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被阳朔警方传唤训诫

什么叫扰乱社会治安_什么叫扰乱社会治安_什么叫扰乱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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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戴帽子穿白裙者)正在向围观者述说“受害经过”。网传视频截图

桂林电台飞扬883讯(桂林晚报 记者莫俊 )“我是来自三亚的高级人民教师,昨天晚上被一群地痞流氓打了20多个耳光,两次打到在地……”近日,一条视频在微信群、朋友圈中热传,视频中一名女子站在阳朔街头,自称被流氓殴打后诉求无果。然而警方在事后将情况进行了通报,真相并非如女子所说。

记者从网传的视频中看到,女子头戴草帽,站在西街的步行道上,用扩音喇叭讲述着自己的“遭遇”,引来不少路人围观。女子自称祖籍湖北,定居在三亚,曾在英国待了11年,现在是一名高级人民教师,视频拍摄前晚,她在阳朔县五一路被六七个男子群殴,不仅被用脚踢,还被打了20多个耳光,她被两次打到在地。女子一边讲述,一边向路人展示着自己胳膊和嘴部的伤痕,并称,事后当地警方对此事置之不理。在网传的另外一条视频中,女子站在阳朔县城的行车道中间,用扩音喇叭讲述着同样事情。

事实究竟如何呢?9月6日晚,阳朔县公安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安阳朔”对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称:2018年9月3日晚上23时许,阳朔警方接报警称:在阳朔县五一路有人打架。阳朔镇派出所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并将涉事人员廖某锋(男,32岁,阳朔人)、李某生(男、27岁,阳朔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同时将龚某翠(女,42岁,湖北人)送往县医院进行检查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实,此警情系双方当事人在路边发生口角所致,阳朔镇派出所已于9月4日将打人者廖某锋、李某生2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并于当晚将受害人龚某翠送回其住处。

事后,龚某翠到派出所向当事人提出索赔未果,便离开派出所。次日,龚某翠因得不到所提出赔偿要求,于9月4日、5日两晚在西街步行道上利用扩音器传播不实信息,其行为已经涉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阳朔镇派出所依法对龚某翠进行传唤,并予以训诫,经过民警耐心教育,龚某翠认识到其违法行为。通过警方核实,龚某翠为湖北省襄樊人,无业,暂租住在阳朔县城某出租屋。

据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行为,可依据《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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