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
大庆市总工会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40名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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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聘数量
计划选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40名。其中,林甸县总工会3人,肇源县总工会6人,肇州县总工会9人,萨尔图区总工会7人,龙凤区总工会4人,红岗区总工会5人,大同区总工会5人,经开区工会1人。
二、岗位责任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诉求,结合实际做好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等工作。
(二)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熟悉辖区企事业单位工会组建及职工入会情况,做好基层工会数据库动态管理工作。
(三)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落实职代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工会规范化建设。
(四)开展职工信访接待、政策咨询、医疗互助、困难帮扶、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工作。
(五)做好本级工会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和困难职工档案的建档与管理工作。
(六)协助辖区工会组织开展“五个百万”劳动和技能竞赛、文体活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等活动。
(七)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 +”工会普惠性服务。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工作,热心为会员服务,自觉接受监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尊重和理解职工的意愿要求。
(三)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四)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为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招聘大专学历的需经省总工会批准后方可聘用。
(五)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复转军人和有过工会、党群、街道、社区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大庆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登记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优先聘用。
(六)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已有工作岗位者不得报名,一经查出,取消报考资格,收回所在单位相应聘用名额。
(七)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具体截止时间和要求以各县区工会公告为准;应聘人员按照户籍和居住地,原则上以所在县区报名为主;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连同相关材料原件扫描,扫描件以JPEG格式统一粘贴到一个word文件内,文件名称为应聘者姓名,同时上传到各县区工会和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报名邮箱(dqghj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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