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特点和主要矛盾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性的社会形态。这个社会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资本主义因素。其发展趋势是社会主义因素日益增长,最终取代资本主义因素,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向社会主义转变的“ 不可转移的、必要的” 过渡形式。它“ 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过渡性质的社会” 。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特点: 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资本主义因素。其发展趋势是社会主义因素日益增长,最终取代资本主义因素,而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具体的说来: 经济形态上,是一种多元的经济结构,社会主义因素与资本主义因素及个体经济同时并存。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形态是: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其中国营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经济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合作社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则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是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的一种过渡性的经济形态。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任务是恢复和发展生产,实现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并逐步扩大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削弱资本主义经济成分,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基础。
在政治形态上,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也是多元的,它不是一个阶级的专政,而是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同样也是社会主义因素与资本主义因素并存,而社会主义因素(无产阶级的领导)占主导地位。二 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是中国社会发展中经历的两个阶段,也是必不可少的两个阶段。从解放开始到 1956 年结束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社会主义改革是党和政府在不同时期提出的不同的政策。如果我们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做一个比较的话,我们会发现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社会主义改造是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改造。从 1951 年 12 月开始,党中央颁发了一系列的决议,规定了我国的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到 1956 年底,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 96.3%,全国 90%以上的手工业者加入了合作社。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逐步将其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而且将所有制改造与人的改造相结合,努力使剥削者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1956 年,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全面确立,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在面对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