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指实行封建制度的社会状态,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常用的学术名词。
封建这个字的由来,马克思主义史家基于法律的论点,认为它主要强调划分土地所有权。目前一般将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作为对比。
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封建社会”与非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封建社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为都使用了同一个名词,使人混淆.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封建社会”是指地主或领主占有土地并剥削农民或农奴的社会形态,非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封建社会”指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是一种国家管理“制度”而不是一种“社会”,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许多中国大陆及西方史家并不认为中国有过严格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分封制度),或者认为中国封建制仅限于先秦时期。但根据马克思主义史学(原本,马克思本人曾声明马克思主义史学仅适用于西欧,不适用其他国家文明社会,但其后的列宁、斯大林等人想将这一史学思想推向全世界),此一独特史观认为历史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经历过封建社会时期,如欧洲从9世纪到大约15世纪,都算是封建社会时期。而中国从战国时期开始,也历经很长的封建社会时期。封建社会中除了强调土地划分拥有权之外,通常也有上对下,很明显的阶级制度。2003年后,在中国大陆一些进行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地区,教科书中已不再出现五种社会形态理论表述。关于人类社会阶段的划分,则使用诸如“史前时代”、“农耕文明时代”、“工业文明时代”等短语。欧美史学家通常把商朝和周朝称为“封建领主社会”,把秦朝和汉朝称为“封建地主社会”。
另有中国史家梁漱溟批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他主要是反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南的中国革命。梁漱溟反对中国革命的一个重要理由,是认为马克思主义是欧洲近代社会的产物,只适用于欧洲,而不适用于中国,因为中国的国情与欧洲不同,具有自己的特殊性。“马克思以机械观的眼光来解说社会的蜕变改进,我想在欧洲或是适用的,……倘必以此为准据要普遍地适用于一切民族社会,恐其难通;尤其本此眼光以观测印度文化或中国文化已开发后的社会是不免笑话的”。
国民政府曾使用过“封建社会”一词。1947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正式生效。宪法生效前,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发布广播讲话,庆祝国家走上宪政之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大陆的教育系统对“封建社会”和“封建制度”两个概念的内涵的并不做区分,统一指中国秦朝以后的社会形态和政治制度。
近年来,始有大陆学者提出廓清这个概念的要求,如冯天瑜认为:“‘封建’本义为‘封土建国’、‘封爵建藩’。封建制的基本内涵是世袭、分权的领主经济、贵族政治,古来汉字文化圈诸国大体在此义上使用‘封建’一名,并展开‘封建论’。……五四时期,陈独秀忽略中日、中欧历史差异,引入西欧及日本近代化进程中的‘反封建’命题,形成‘封建=前近代=落后’的语用范式。……建议秦至清主要时段社会形态的名目,宜以‘宗法地主专制社会’更替‘封建社会’;秦至清两千余年可简称‘皇权时代’。”
在封建社会中,形成的自然经济是以土地为基础,农业与手工业结合,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具有自我封闭性、独立性,以满足自身需要为主的经济结构。这种经济结构中的关键生产资料大部分都掌握在地主(或封建领主)手中,故而能够形成“地主(封建领主)剥削农民”的阶级关系。
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根本即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地主阶级通过掌握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对使用土地的农民通过榨取地租、放高利贷等手段剥削其他阶级。同时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也不尽相同,有通过契约租赁、缴纳地租、雇用佃户等方式实现,但其本质依然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会改变封建社会作为一个阶级社会的本质。
封建社会中往往存在相当明显的阶级制度,如中国的宗法制,西欧的教主-国王-领主-爵士制,形成金字塔式的统治架构,但是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也是如此完善的,通常领主分封的爵士不会再对国王效忠,也因此有了一句名言“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西欧的社会习俗,在罗马法衰落以后,事实上是由习惯法所安排的,因此不能简单地论之以完善或者不完善。“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一句话虽然著名,但其出现的时代不会早于14世纪,其时已经接近欧洲封建社会晚期)然而这种统治结构能够长期维持下来的,就是封建社会的思想观念:通常以“君上大权”为骨架,融入一些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思想而汇集成,其中也含有一些道德价值观,如中国的“儒家思想”和日本的武士道。
在根本上动摇封建统治的,就是对其生产关系的破坏,农民起义、资产阶级革命都是旨在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从而改变整个封建制度)的阶级斗争。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生产关系——雇佣劳动力。
最早的资本主义诞生于当时商品经济的发达意大利,如佛罗伦萨、威尼斯等地区。
代表资本主义的资本主义经济,是以商品交换与商品生产为核心的商品经济。由于生产的目的由单一满足转变为向社会提供产品,从而决定了生产关系将有别于原有的封建制度。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原有的自然经济受到冲击,开始瓦解,农民与手工业者开始丧失生产资料,成为无产阶级,再由工厂主——最早的资产阶级与他们签订雇用协议,形成新的生产关系——雇佣劳动力。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对原有封建自然经济的解体进程,日益强大的资产阶级有能力扫清一切有悖于发展资本主义的因素,如“天赋神权”、“三纲五常”等思想,“男耕女织”等生产结构,最终推翻封建社会,建立资本主义国家。
通常封建社会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会转型为资本主义社会,根据资产阶级对封建阶级的各种关系,形成君主立宪制(英国、沙皇俄国、德意志第二帝国、日本等)或共和制(法兰西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等)。
不过也有特殊的变化关系,如沦为殖民地或像中国等国家由封建社会形成半殖民半封建社会。
同一时期可以存在各种生产关系构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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