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社会 > 品读经典|当今社会的女性困境——读《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有感

品读经典|当今社会的女性困境——读《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有感

品读经典|当今社会的女性困境——读《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有感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恩格斯不仅按照历史的发展梳理了社会和家庭形式的演变,还分析了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对于国家和文明社会的本质进行了阐述。

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恩格斯不仅按照历史的发展梳理了社会和家庭形式的演变,还分析了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对于国家和文明社会的本质进行了阐述。恩格斯还在书中剖析了女性从属地位的根源,也预判了未来社会两性关系的前景,并提出了女性获得彻底解放的道路。本文以恩格斯的思想分析当今社会的性别问题,并提出打破困境的对策。

一、当今社会女性的困境

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婚姻形式和家庭形式,因此也有不同的女性地位。按照恩格斯对于家庭形式的分类,家庭婚姻的发展最初是蒙昧时代下的群婚制,接着是野蛮时代下的对偶制,最后是文明时代的个体婚制。第一种家庭形式是“血缘家庭”,第二种家庭形式是“普那路亚家庭”,第三种家庭形式是“对偶制家庭”,而专偶制从对偶制家庭中产生,受到法律保护,成为了第四种家庭形式,也就是一直持续到今天的一夫一妻制。

但随着三个时代的发展,三种家庭关系的变迁中女性地位并不是直线上升,而是经历了从高到低,再从低到高的转变。随着对偶制向专偶制的转变以及专偶制的迅速发展,专偶制冲击并废除了母权制,确立了父权制社会制度,打破了男女之间的和谐关系。专偶制家庭建立在父权和夫权的统治之下,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女性都作为被压迫的对象。一夫多妻制表明个体婚姻制度在实质上剥夺了女性的自由,保留了男性的自由。

专偶制的婚姻实际掩盖了女性的依附和从属地位,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个体婚制在历史上绝不是作为男女之间的和好而出现的,更不是作为这种和好的最高形式而出现的。恰好相反,它是作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为整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

我们要看到当代社会在男女平等的形式背后,还存在实质上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表现在许多方面,诸如生育政策调整后的就业性别歧视加剧、农村地区拐卖绑架妇女买卖童养媳、校园性犯罪与职场性骚扰等屡禁不止……女性的困境贯穿着她们从出生到死亡的一生,从出生前被筛选性别到孩童时期被拐卖或性侵,从青春期因为发育而自卑的心理到职场上的歧视和流言,从家庭与生育对理想和生命的威胁一直到死亡后被家里卖出去配阴婚。女孩子的一生笼罩在恐惧之中,也笼罩在压迫与束缚之中,似乎天生处于第二性的从属地位。

二、造成女性困境的原因

对于造成女性从属地位的原因分析的观点主要分为两大类,“生理根源论”与“社会根源论”。前者认为女性从属于男性是自然属性使然,是先天的身体、心理素质决定了女性的地位,后者认为导致女性从属地位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属性,男女之间的差异更多的由社会因素决定,社会权力的分配对于男女地位的影响比生理性差异大的多。

“生理根源论”固然能解释一部分的社会问题,比如女性更容易受到侵害、在职场上有时会难以解决一些对男性轻而易举就能解决的问题,但“社会根源论”更能解释社会中的大多数性别问题。女人在自然属性下只是相对于男人而言的另一性别群体,天生并不具有从属地位的身份,只是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决定了女性的弱势地位,这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关系所导致的。

恩格斯形象地指出:“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类比于阶级问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更多的生产资料被创造出来,多余财产催生了私有制,私有制关系中掌握生产资料的一方就是资产阶级。”而在婚姻关系中男性成为了掌握家庭生活资料的一方,也许在部分家庭关系中男性给女性“上交”了他们的收入,但这种“上交”实际上只是对于女性付出家庭劳动的慰藉,并不能实际提升女性的地位。

只从生产关系来分析女性地位问题是不够的,导致女性弱势地位的还有关于性别的普遍社会观念。

因为父权制的影响,我们现在对于性别的观念普遍暗含着对于女性的贬低和以男性特质为价值导向的标准,例如用“娘们”“伪娘”等贬义词汇来形容不同于传统定义的所谓阳刚特质的男性,用“女汉子”来形容不同于传统柔弱特质的女性;以及关于社会职业的相关性别刻板印象,例如“女司机”通常是交通事故的代言词,谈及医生、警察、消防员等职业我们想当然认为是男性。

这种观念的加深,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作为舆论主流的社会媒体不严谨的措辞。女性密码学专家竭尽心血破译美国顶级安全密码变成“山东女子王小云坐月子无聊破译密码”,获得戛纳短片金棕榈奖的女性导演陈剑莹在媒体宣传中被描述为“颜值不输姚安娜、李安校友”的存在,这种标题都蕴含着女性的才华和学识被排在家庭和颜值之后、以及女性难以脱离与男性比较的社会认知。

我们不能用单一角度涵盖性别问题,造成女性从属地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性的,既包含生产结构关系,还包括父权制体制下的性别观念,因此打破女性困境的方式也应该具有多样性。

三、如何打破女性的困境

现代法治社会实现男女平等的主要途径是政治和法律制度,从立法上赋予女性与男性平等的基本权利,保障男女同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并从特定角度对女性的弱势处境进行保护。

从西安地铁被扒衣服的女性,到江苏徐州小花梅事件,再到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更不用谈日常生活中我们身边习以为常的家庭暴力,暴力与危险是悬在每位女性头顶随时可能落下的刀。当今立法和司法存在的缺陷致使这些潜在的罪犯肆意妄为,法律制度本应给予公民的安全感和政府的公信力似乎岌岌可危,修订法律制度和健全司法制度迫在眉睫。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一审稿自2021年12月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在2021年12月24日到2022年1月22日之间通过多种途径公开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于2022年4月18日将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草案增加的主要内容有对疑似拐卖绑架妇女等犯罪行为建立强制报告与排查制度、杜绝有性犯罪记录者入校园、生育休假制度等,从家庭、校园、职场多个角度考虑当今社会女性的困境。期间还有多位学者发表对于立法的建议,互联网各大博主呼吁女性参与提出立法修改意见,实现普通人、学者与立法者之间的协调沟通,从基层征求意见进而切实解决生活中的隐患,避免法律难以落到实处、切到痛处的尴尬局面。

法律制度是解决女性从属地位问题的有效路径之一,但仅有法律途径是不足够的。法律上的平等只是形式上的平等,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并不代表每个人实际上能够实现这一权利。正如恩格斯所说:“在婚姻问题上,法律,即使是最进步的法律,只要当事人把他们出于自愿一事正式记录在案,也就十分满足了。至于法律幕后的现实生活发生了什么事,这种自愿是怎样造成的,法律和法学家都可以置之不问。”正因为法律条文不能够解决现实存在的所有问题,故而女性从属地位的解决还需要从教育与社会舆论等多个角度进行切入。

从学校和家庭教育角度,首先要确保女孩子们受教育权的实现。正如华坪女高的校训“我生来就是高山而非溪流,我欲于群峰之巅俯视平庸的沟壑。我生来就是人杰而非草芥,我站在伟人之肩藐视卑微的懦夫!”平等的教育机会能够在女孩子的心底扎下理想和希望的树苗,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在教育过程中的平等,避免“关于男女生对于文理科的选择”以及“女孩子靠努力男孩子靠天赋”等教育歧视的出现给孩子们带来不平等的地位错觉。

其次要在教育中加入对于性教育相关知识的科普,让孩子们形成正确的和完整的成长心理。对女孩子们应该在第二性征发育之前教会她们如何正视青春期的发育以及如何处理月经带来的种种问题,避免女孩子们因为羞耻而产生自卑等不利于成长的心理态度;对男孩子们应当科普正确的性行为以及应当懂得拒绝给女孩子带来困扰的行为,避免未成年因为对性行为的好奇以及性知识的缺乏而对孩子乃至家庭造成的重创。

从社会舆论角度,女性的解放只靠理论研究和少数女性群体的觉醒是不够的,它需要女性群体整体意识的觉醒,需要女性集体行动展现其重要的社会作用,打破父权对于女性的垄断,也需要男女两性思想观念的转变,需要男性与女性对相互权利的平等认可。

当今互联网关于极端女权争论的出现有着多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反映了女性群体独立意识的觉醒,通过女性自救反抗职场歧视和家庭暴力的正面案例刺激了女性群体对于切实保障自身安全与权利的渴望,通过帮助其他女性脱离困境来反抗社会压迫的舆论环境增强了女性团结和抗争的意识;另一方面进一步激化了男女矛盾,并加深了两个性别对于彼此的偏见,使得平等的交流与反思机会变成了一次次社会事件评论区的骂架,进而形成越来越恶劣的两性舆论环境死循环。

这种争论的造成有着多种多样的原因,包括部分社会新闻媒体标题的不当使用、性别问题成为热点流量话题被有心人利用、男女所处群体和关注圈子的不同带来的信息差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男女立场和先天因素的不同使得看待同一事件的角度不同,男性难以理解女性对于一些微小细节的谨慎和恐惧以及“过于泛滥”的同情心,女性难以理解男性脱离性别角度对于社会事件的评判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利己思维。排除每个群体中都存在的道德素养低下和缺乏同理心的人群,剩余的多数群体更需要一个相互交流、相互理解的途径。

面对这种情形,官媒不应该一味批判“极端女权”,而更应该理性思考造成这样处境的原因,反思“极端女权”究竟是女性的自救被恶意曲解成女性的反社会倾向,还是男女之间缺乏理解造成的误解逐步加深的结果。媒体作为社会舆论的主导载体,不应该站在单一的性别立场,而应该站在更高的角度承认社会性别问题的切实存在,调查并统计男女犯罪比例以及男女看待社会问题的视角,并且要倡导男女性之间彼此理解、承认对方的话语权,营造正确和平的交流环境,杜绝一味用“女性伤害女性”“女性伤害男性”的案例来抨击甚至否认“男性伤害女性”案例的存在,致使两性矛盾进一步激化加深。

社会环境既要承认每个群体中都存在着实施恶性行为的部分人群,也要承认女性因为自然属性而更容易遭遇这些问题的现实,逐步达到尊重自然属性的基础上实现男女观念上的平等和权利上的平等。

综上所述,既要从立法和司法上加强对女性的保护,也要从教育和社会舆论营造男女平等的观念,多管齐下逐步达到追求男女平等和倾向保护较弱群体利益的立法目的和原则。

后记

经典之所以为经典的原因之一是经过历史的洗礼不断沉淀,历久弥新。同样的名著在不同的人的眼中有不同的含义,伟人的思想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也有着不同的演绎,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在接受思政教育的同时也要不断反思,关注社会热点,并带着历史观、全局观批判性地不断思考。

感谢朱娅老师的耐心指导,使这篇初版稚嫩的文字在反复修改后最终接近完整,也感谢老师带给我的启迪。

当今女性社会地位_当今社会的女性_当今女性社会现状

南京农业大学思政课实践教学

当今女性社会地位_当今女性社会现状_当今社会的女性

文字、图片、排版|法学201 郑雅琪

指导老师|朱娅

上一篇: 个人怎么才算贡献了社会价值?
下一篇: 社会财富的价值如何计算?如何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