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社区服务关系民生、连着民心。4月25日,省政协召开月协商会,聚焦加强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协商建言,省级各民主党派、部分政协委员和基层社区负责人积极建言献策,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并参与互动协商,场面十分热烈。
按照省政协年度工作安排,围绕“加强社区治理能力提升,推进权责相适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这个调研题目,今年2月至4月,省政协联合省级各民主党派和省直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深入省内5个市州和上海、浙江两省市的基层社区开展深度调研,力求寻得加强基层社区治理的良方。
协商会上,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就调研情况和调研报告建议稿作了说明,客观真实反映了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调研中,政协委员们也发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例如社区治理中业务不协同、信息不共享、配合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回应群众关切还不够及时,矛盾纠纷化解排查不完善,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存在障碍。此外,还有着社区职能划分不够清晰,部分社区工作人员能力欠缺、身兼数职等现象。
为此,调研组提出了强化机制体制建设,统筹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明确权责边界,完善基层组织服务功能;拓宽渠道途径,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注重源头治理,努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社区物业职能作用;保障社区工作经费,切实关爱社区工作者等直奔问题的六条建议。
“现阶段社区承担了大量分外之事,陷入‘包打天下’的窘境,导致在落实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主责主业上顾此失彼。”省政协常委、省民革副主委、兰州市政协副主席任丽梅直言。她建议全面强化落实社区事务准入制度,梳理规范面向社区的各类达标、考核评比和示范创建活动项目,专项整治社区牌子多、检查考核评比多等基层反映强烈问题,最大限度为社区松绑减负。
老旧小区电梯怎么装,生活垃圾如何分类,小区停车怎样规范……面对千头万绪的问题,仅靠社区“一己之力”很难将问题妥善解决。省政协委员、省律协副会长王亦农建议,应把分散在社区的代表委员、“草根能人”等优势资源组织起来,通过联席议事听取群众心声,实现“替民做主”向“让民做主”的转变。建立和发展与社区工作相适应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吸引更多的党员、干部、团员、少先队员和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逐步形成多方参与、共驻共建、互利多赢的共治格局。
社区工作最终定位应落脚在“服务群众”上,但现实情况却是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大量本应由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事项延伸到社区,导致社区工作任务繁重。省政协委员刘立善在代表农工党甘肃省委会发言时呼吁,推动“行政化社区”向“服务型社区”转型,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省政协委员、兰州市律协副会长李张发在发言时建议,应在物业管理中更好发挥基层群众自治作用。他说:“社区居委会应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调解决物业管理方面的具体问题。比如敦促监督辖区居民、物业服务人员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协调各方通力合作,满足社区居民(单位)的物业服务需求;在小区业委会缺失、运转失灵时,组织业主依法决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
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刘家堡社区是一个因全域拆迁集中安置而形成的新社区,社区书记何妹在会上介绍说,刘家堡社区聘请辖区老书记、合作社理事长、热心居民等9人担任社区规划师,由规划师牵头,定期召开“幸而有你”居民议事会,共同梳理居民群众的身边事、需要社区协助的棘手事、依靠多方合力解决的麻烦事,根据不同的会议需要,每次会议分别邀请居民或各界“达人”参加,通过说问题、想方法、勘现场、抓落实不断提升社区自治水平,努力实现社区的事情由居民“说了算”,使居民从“被动接受”转为“主动参与”。
社区工作者身处社区治理第一线,是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的直接参与者。省政协常委、社法委副主任张云生在发言时建议,应不唯学历、不唯年龄,在核定限额内招聘一些有热心、有爱心、有耐心的人员充实社区工作队伍;强化对社区干部的激励和保障,拓宽社区正式干部晋升渠道,在干部使用中注意提拔使用长期在社区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对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建立薪酬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工资待遇,使其感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真正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这次协商会的选题很准,大家发言也很实,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到会听取意见的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长根说。他要求到会的有关部门要充分吸纳委员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要充分认识基层治理的重大意义,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学深学透,深入建言资政,更好助力加强社区治理能力提升、推进权责相适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省政协主席庄国泰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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