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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群: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问题的三个维度

李卓群: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问题的三个维度一、劳动是人的本质马克思最早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使用劳动这一经济学、哲学概念的。“我们是从国民经济学的各个前提出发的。

一、劳动是人的本质

马克思最早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使用劳动这一经济学、哲学概念的。“我们是从国民经济学的各个前提出发的。我们采用了它的语言和它的规律。我们把私有财产,把劳动、资本、土地的互相分离,工资、资本利润、地租的互相分离以及分工、竞争、交换价值概念等等,当做前提。”[1]这说明在国民经济学中已经将劳动概念作为自己的前提之一,《手稿》由此出发,也把劳动这一概念作为自己的一个前提。与此同时,《手稿》还肯定地说:“现代英国国民经济学的一个合乎逻辑的巨大进步是,它把劳动提高为国民经济学的唯一原则”[1]。因此,《手稿》也使劳动在自己的理论中居于重要地位,并且将劳动和“人的本质”直接联系起来。但是,这一思想来自于黑格尔。《手稿》中赞扬黑格尔“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由此可知,《手稿》将劳动作为哲学概念,是与黑格尔有关的。

但是,《手稿》中关于劳动的概念并非完全认同黑格尔的观点,对黑格尔的观点也进行了批判。《手稿》指出黑格尔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就在于:“他只看到劳动的积极的方面,而没有看到它的消极的方面”,“黑格尔只知道并承认一种劳动,即抽象的精神的劳动。”因此在黑格尔那里,“只有精神才是人的真正的本质”[1]。我们可以发现,这里马克思批判的锋芒直接指向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我们不能否认的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虽然不是唯一的劳动,却终究也是一种劳动。马克思之所以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手稿》对劳动的理解只是局限于自然范畴,并且是遵循费尔巴哈宣扬的“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这个人本主义原则来考察劳动的。所以《手稿》中的劳动局限于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但是,由于人本主义并不是彻底的、全面的唯物主义,其中包含着许多唯心主义的思想,所以导致《手稿》在自然范围内也不能把唯物主义贯彻到底。这说明《手稿》确实受到了费尔巴哈的影响,还没有摆脱唯心主义的局限性。总之,《手稿》当中的劳动这一范畴还不能真正反映劳动的本质。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关于劳动的定义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马克思关于劳动概念的理解是不断发展的。首先,马克思从历史的、具体的角度来研究劳动,并不再是只单纯地从抽象的角度来研究劳动。他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劳动,这只是一个抽象,就它本身来说,是根本不存在的;或者,如果我们就它在这里所表示的意思来说,只是指人用来实现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人类生产活动,它不仅已经摆脱一切社会形式和性质规定,而且甚至在它的单纯的自然存在上,不以社会为转移,超乎一切社会之上,并且作为生命的表现和证实,是还没有社会化的人和已经有某种社会规定的人所共同具有的。”[2]这说明,马克思已经不是仅仅从抽象的角度来研究劳动,他认为离开具体的社会历史关系,劳动这个抽象或者它本身根本就不存在。其次,马克思科学地分析了劳动的二重性,使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概念日趋成熟。马克思指出:“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3]这说明,一方面劳动本身具有自然性质,它反映劳动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另一方面劳动本身又具有社会性质,它反映劳动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一方面创造价值,是劳动的量的方面;另一方面创造使用价值,是劳动的质的方面。随着对劳动概念理解的深化,劳动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人的本质。但是,将劳动定义为人的本质并不全面。

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将劳动定义为人的本质,这并不能全面地概括人的本质。他本人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因此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就开始强调人的社会性。指出:“特殊的人格”的本质是人的社会特质。随后马克思又指出:“人并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4]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历史的真正发源地不在天上,也不在思辨的云雾中,而是在粗糙的物质生产中,指出:“现实的人即生活在现实的实物世界中并受这一世界制约的人。”[5]在《提纲》里,马克思针对费尔巴哈抽象的人的观点,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这说明:

第一,人的本质的规定性不是人的自然属性、生物属性,而是人的社会属性。社会是人的社会,人则是社会的人。人离不开社会,社会制约着人的存在,规定着人的本质。如果没有社会,人就失去了自己的本质,人就不成其为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关系”。

第二,人的本质不是由社会联系的某一方面决定的,而是由一切社会关系总和决定。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或者各种社会关系的机械的相加,都是片面的。只有以生产、实践为基础,把人放到各种社会关系中作综合的考察,才能真正把握人的本质。同样应看到,处于不同关系的人的本质也必然是具体的、历史的、发展变化的。

第三,人的本质不是静止的、永恒不变的,而是发展的、变化的。人的本质作为人自身的根本规定,与其他事物一样具有连续性和一贯性,这种连续性和一贯性处于一切历史时代,为人提供稳定存在的基础,使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人作为现实的人而存在。马克思强调人的本质,“人们在他们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在他们的社会生活的生产中所处的各种关系……具有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关系也在不断变化,由社会关系总和决定的人的本质也在不断发展变化。所以,人的本质是阶段的、变动的。

马克思提出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重要意义在于,强调人是社会的存在物,人最重要、最根本的本质就在于其社会本质。但是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思想出发来研究人的本质问题却仍然存在着两个问题:第一,这里仍然是以抽象的人作为研究人的本质的出发点,并没有认识研究人的本质应该从现实的具体的个人入手。因此这一观点还不是从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来研究人的本质问题。第二,从文本的角度来看,马克思在《提纲》当中指出“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我们可以发现,在这里马克思并没有将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定义为人的本质,而只是认为我们应该从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角度来研究人的本质问题。所以,将人的本质直接定义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观点是有待商榷的。我们应该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角度出发来研究人的本质问题。

三、需要是人的本质

将人的本质定义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考虑到人的社会性,但是没有考虑到任何人都是“现实的个人”。历史唯物主义的前提并不是同一时代不同社会地位的人,而是“现实的个人”。这是因为:其一,人类存在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有生命的个人。其二,人类存在发展是受生产方式制约的。其三,人类存在发展也受到一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因此,“现实的个人”才应该成为历史唯物主义的起点。那么,从现实的个人出发,人的本质又是什么呢?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从这里立即可明白,德国人的伟大历史智慧是谁的精神产物。”[4]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从现实的个人出发,人的需要是人的本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但由于从他们彼此不需要发生任何联系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不是唯一的,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6]从中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对于人的本质的认识又有了进一步的深化,从单个的人出发,将人的需要作为人的本质。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这里所说的人的需要和动物的“需要”是完全不同的。动物的需要是出于其本能,没有意识参与其中。就好像动物饿了会去觅食,渴了会去寻找水源一样,这些都是出于其动物的本能。从这个角度讲,人和动物是一样的。但是当动物的这些本能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就不再会产生出新的需要。而人与动物则不同,当人通过劳动满足了这些需求之后,还会出现新的需求,这是因为人的劳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人在劳动的过程中积累了经验,并将这些经验进行梳理、概括、总结,形成了知识,这是一个形而上的过程。与此相对应,还有一个将这些在劳动中形成的知识运用到劳动当中满足人的需求的形而下的过程。这两个过程循环往复,保证了人的需要在不断得到满足的同时,还能够不断地产生出新的需要。

第二,人的需要是每个独立的人生存与发展的内在根据。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的关系。”[4]这就是说,人类首先要满足肉体组织的需要,人的生存总是首先从需要开始的。人类通过需要来引导自己去从事一定的劳动。因此,需要是劳动成为人的本质的深层次原因。人类的劳动一方面不断地满足人的需要,保证人类物种的延续以及人类生命活动的延续;另一方面又使人不断地产生新的需要,发展人的生命活动的新内容。人就是以需要来表现自己的存在与发展。因此,人的需要是人生存与发展的内在根据。

第三,人的需要虽然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但是同时人的需要具有能动性。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这个任务是由于你的需要及其与现存世界的联系而产生的。”这说明人的需要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人的需要并非不受各种社会条件的制约和影响,相反是受到各种具体社会条件的制约和影响。制约人的需要的社会条件有许多,其中最重要的有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分工以及在社会分工中所处的地位等诸多因素。但是,人并不是完全被动地适应社会,人具有能动性,人的需要同样具有能动性。人的需要的这种能动性主要表现在:其一,人的需要直接引发人的创造性的劳动。人类任何创造性的劳动的产生都是因为人类的某种需要,如果不存在这种需要,也就不会产生创造性的劳动,这种创造性的劳动其实也就没有价值,因为人类没有需要。其二,随着需要被满足,又会产生出新的需要,从而使人得到不断地丰富和发展。

我们可以看出,将人的需要定义为人的本质是从现实的个人的角度来分析人从而得出的结论。但是,将人的需要定义为人的本质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陷入循环论证的困境。将人的需要等同为人的本质,就是用人的需要来解释人的本质,也是用人的本质来解释人的需要。循环论证的方式并没有对人的本质问题给予合理的解释。第二个问题就是将人的需要定义为人的本质,只是从一个方面来探讨、研究人的本质,并没有全面地探讨、研究人的本质,并没有涵盖人的本质问题的所有方面。因此,这一观点也是不全面的、有待商榷的。我们在研究人的本质问题时应该考虑到这一点,但是不能够以偏概全,将人的需要定义为人的本质。

四、人的本质的定义

马克思抛弃了传统西方有关人的本质思想的形而上学的性质,人的本质就不再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人是政治的动物”,也不是黑格尔所说的“人的本质是理念精神”的外化,以及人们所规定的其他的理性知识。而是从唯物主义历史观出发真实地把握了人的本质。通过马克思在不同时期对人的本质问题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是从三个不同的维度来探讨人的本质问题的。从这三个维度来探讨人的本质问题都有其合理性,因为无论是从劳动、社会关系还是需要的角度来说,我们都能找到人之为人最本质的内容,人区别于其他物种的显著区别。但是,从另一方面讲,无论从这三个维度的哪一个维度来探讨人的本质问题都不够全面,总是会忽略人的本质当中所包含的一些方面。因此,如果要对人的本质问题进行一个比较全面的概括的话,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从这三个维度来探讨人的本质问题所得出的结论结合起来。这样一方面可以从一个比较全面、合理的角度对人的本质进行科学概括,另一方面也可以弥补单从这三个维度当中的一个或两个维度来探讨人的本质问题而造成的缺失、不全面。

笔者认为,人的本质应该被定义为: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在一定的社会关系条件下从事生产劳动并且通过生产劳动表现自己的独特性的一种存在物。在这一定义中,我们既区分了人与动物的区别,又强调了从现实性、社会性这个角度来讲,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同时还突出了从人的自然属性上讲,人的需要就是人的本质。因此,这个定义就很好地从三个不同的维度上概括了人的本质,是对人的本质的比较准确的认识。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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