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有一部电影叫做《草原上的人》,对很多内地的人来说,那是草原生活第一次以可视的形式展现在人们面前。这部电影很快风靡全国,其中的插曲《敖包相会》至今传唱不衰。这部电影虽然展示了草原生活画卷,但是创作者对草原的传统文化却了解甚少,或者也想破草原文化的“四旧”,有意漠视草原的传统文化。比如敖包是祭祀场所,不是谈恋爱的地方,只有在五十年代那种把一切和宗教有关的活动都作为封建迷信破除的年代,年轻人才会选择在敖包山约会。这部电影还有一首歌,其中有句歌词:“我们打死野狼是为了牛羊兴旺。”但是,无论从生态上、文化上、信仰上,这话都说不通。
洪水猛兽
“洪水猛兽”这个词语出于《孟子》:“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从远古时代开始,农耕民族最怕的两件事就是洪水和猛兽,有了这两件事,天下就不太平,百姓就不安宁。
但是游牧民族就不一样了,新婚夫妇成家自立,老人会把人生中最重要的智慧传给他们,而蒙古民族传给年轻人的智慧既不是关乎发达兴旺的,也不是关乎早生贵子的,而是关于“洪水猛兽”的——“毡房搭在多石处,牧羊走在有狼处”这是蒙古民族对新婚夫妇的嘱咐。
蒙古高原,风大,土壤层瘠薄,石头露出地面的地方一般地势较高,洪水下来的时候不会被冲到,所以毡房要搭在多石的地方。洪水冲进庄稼地,一年的收成就完了,收成完了,食物来源就完了,没有食物就要饿死了,但是洪水溢满草原,不过是周期性自然现象,来年这里会牧草丰美,因而游牧民族不需要“抑洪水”只要自己的家别让水冲了就行了。“牧羊走在有狼处”就更有意思了,狼是羊的天敌,但是放羊还专门要选有狼的地方。游牧人对洪水猛兽的态度不是对抗,而是共生,而且非常非常需要它们。
关于河流,今天内蒙古已经不太看得出来,一条七八米宽的河从源头流进干流也能修上几十座水库,比如希拉沐伦河就是这样,锡林河的水库则把水提供给锡林浩特市,而乌拉盖河上游修了水库之后,曾连续九年不放水,下游湿地变成了盐碱干湖盆。
但是在蒙古国,全国没有水坝、堤坝、水库、裁弯取直、水渠、泄洪渠,当年中国援建的唯一的水坝已经废弃,而苏联建设的灌溉系统也在苏军撤走后,被老百姓拆除。但是干旱的蒙古国,那些仅没过马的小腿的河水可以流淌上千公里,沿河湿地发育完好,而且据当地人介绍全国40%的河水流向国外,不是流向更干旱的中亚,而是为更湿润的俄罗斯、中国提供水源。
狼到底有什么好处,每个牧民的说法是不一样的,但是都有说辞。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 的老牧民敖其尔苏和说:“我们喜欢有狼,狼吃了羊是好事,说明我的羊好!狼吃羊很挑剔,圈养的羊身上膻味重,狼还不吃呢!我的羊好,狼才吃!”
那木吉勒道尔吉夏天仍然住在蒙古包里,这个蒙古包是他年轻时得的奖品,他在一次围猎行动中打死了四只狼。他说:“那时候,都打,大队组织打,其实老人也说过,这样打狼不好。”他说,“羊有一种病,身上长水泡,狼进去,把有病的羊拿走了,羊群就干净了,还有别的好处,总得来说,狼是有好处的。”同样在乃林高勒一带生活的老牧民巴拉沁老人也说:“有狼的时候,不用像现在打这么多针。”
克什克腾旗的牧民宝音达来说:“我们这原来有狼,现在没有了,狼是个人走的,不是打的,我们这不好了,狼看透了!”他说“不好了”,包含很多含义:环境退化了,人学坏了,杂人多了,等等。
蒙古人还有句古老的谚语说:“狼在羊群附近走动,可以让羊保持警惕,有利健康。”同样是出自《孟子》的名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或者可以稍稍解释一下洪水猛兽对游牧人的意义,他们愿意和洪水猛兽相处,其中的“忧患”恰恰是让游牧人生生不息的力量。但是,或者游牧人从来不觉得洪水猛兽是忧患,它们是自然固有的力量,河流不再发洪水,草原失去猛兽,才是真正的忧患。
狼主家风
长篇小说《狼图腾》2004年问世,仿佛洪水猛兽来袭一样引起轩然大波,各种批评多得说不过来,批了什么就不说了,再说我也没都看,也不知人都说了什么,更也无心帮姜戎先生辩论,毕竟人家写了一本书,都没能说服别人的事情,我多说两句也没有用。
《狼图腾》除了正文的内容以外,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就是每段正文的开头,把古书上那些关于狼族的文献进行了摘录,里面有很多非常精彩的内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对李世民的承乾太子的描述,这段原文摘自《资治通鉴》:“太子作八尺铜炉、六隔大鼎,募亡奴盗民间马牛,亲临烹者,与所幸厮役共食之。又好效突厥语及其服饰,选左右貌类突厥者五人为一落,辫发羊裘而牧羊,作五狼头纛及幡旗,设穹庐,太子自处其中,敛羊而烹之,抽佩刀割肉相啖。又尝谓左右曰:“我试作可汗死,汝曹效其丧仪。”因僵卧于地,众悉号哭,跨马环走,临其身,剺面。良久,太欻起,曰:“一朝有天下,当帅数万骑猎于金城西,然后解发为突厥,委身思摩,若当一设,不居人后矣。”其中抽佩刀吃肉,装死,转圆圈祭祀这些情节描绘得栩栩如生。
认识的不同,会导致人们做出一些非常有意思地判断。比如说:当《狼图腾》问世以后,就被人热血喷张地批评了——认为这本书推崇凶残、狡诈、唯利是图。如果你事先树立了这样一个狼的形象,当你看到古代的文献和文艺作品中,称北方民族的首领为“狼主”的时候,可能会觉得这是一个污蔑性称呼。而后看到无论是匈奴单于、突厥可汗还是金朝皇帝,都很乐意听人这么称呼,所以可以进一步推论他们不知廉耻,生性凶残。
史书里也会有类似价值判断,比如《史记》的《匈奴列传》中记载匈奴人作战:“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义。”前一句是事实陈述,后一句是价值判断。但是,李世民有一次嘱咐他的出征将领时说:“凡用兵之道,见利速进,不利速退。”用在唐太宗这,就不能做“苟利所在,不知礼义”的判断了。
《史记》的《匈奴列传》记下了非常宝贵的匈奴人古代生活、作战、国家结构方面的信息,而且大部分信息和蒙古族牧民二十到三十年前的生活状态依然吻合。“随畜牧而转移”、“逐水草迁徙”,这是讲的匈奴的游牧生活场景。“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然亦各有分地。毋文书,以言语为约束。”这是讲得土地管理制度和行政方式。除此之外,还讲了匈奴人放牧的牲畜:马、牛、羊、骆驼、骡子、骡子的第二代串种、还有两种今天可能见不到的牲畜。
这段话很有意思的一句话是:“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馀。贵壮健,贱老弱。”但是这话到了汉武帝嘴里,就成了:“暴长虐老”。今天我们走在草原上看到蒙古人家对老人都非常尊敬,有很深的感情,但这一点都不妨碍他们今天依然“贵壮健”。而且在蒙古人家里吃肉,年轻人割下肉,都是很有礼貌地递给老人一块。既然这一段其它介绍如此准确,为什么就这问题差距这么大呢?有句话叫“误信传言”,其实传言本身可能并没错,但是和自己有限的经验结合以后,做出的价值判断就去了千里之外了。比如如果你一生所见过的山都是桂林那样的山,当有人形容一座山方圆七百里时,你会不会觉得这山高得可以上太空了?没有到过草原的人,对草原、对草原人、对游牧、对狼的认识也大多限于此。
游牧人很早以前就有退休的传统,退休并不是停止工作,而是放弃管理家庭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交给孩子,这种管理方法在五十年前如果中原的汉族人不能理解,也不足为怪,可是今天这应该是很平常的事情。至于吃饭的时候,会紧着当家人和在外劳作的人吃好的,也不等于虐待老人,因为游牧民族几乎没有食品供给危急。
敖其尔苏和六十来岁了,身体相当硬朗,他曾经是伊和乌苏嘎查的嘎查长,现在他的儿子是嘎查长。儿子很精明,老爷子的脑子也很清楚,儿子尊重老爷子的经验,老爷子也不干涉儿子的决定。狼群的很多规则确实似乎仍然影响着蒙古人的社会关系,比如:友爱、团结、亲属之间不记仇,靠实力区分等级,王位是可以挑战的,但失败的一方会尊重新秩序,并且重建友谊……
史书上也有这样的事情,西汉中叶匈奴被大将军卫青打得“失单于十余日”,在大军惨败国家危难之际,匈奴的右谷蠡王自为单于,等匈奴人有把时运不济的单于找回来,右谷蠡王就不做单于了,又回头做右谷蠡王,没有指责,没有争议,没有虚伪的感激奖赏,也没有怨恨夺权而进行的惩罚,就这样危难时发生,难关一过就自然结束了。同样的故事发生在明朝,明英宗被蒙古瓦剌部国师也先俘获,危难之际,于谦拥立了英宗的弟弟,打赢了北京保卫战,并通过谈判放回了英宗,后来就是所要皇位,诛杀大臣……一山不容二虎,但一片好草原要有好狼群。
狼主家风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女主人在家里有很高的地位,这种地位不体现为女主可以干预政治,也不体现为一夫一妻制,这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事情。2010年我在锡林郭勒草原上体验生活,有一段时间和在天下溪的同事巴图分别住在两个家庭里,一开始,我们发现两家的额吉(母亲)都参与家庭大事,比如来客人商量合作、借牧场这样的事情,女人一般都在一边烧茶,很少加入谈话,如果男主人不在家,她们也不会自己跟客人谈。但是日子一长,就发现,其实女主人不会背男主人做决定,男主人没有经过女主人同意以前,也不过是跟客人谈谈。巴图的额吉和我家的额吉性格不一样,他家的额吉很有气度,六十岁的人了,还拿着套马杆在马上照相,同时很能干也很有爱心,每天唱“劝奶歌”照顾小羊羔。我家的额吉总是好委屈的样子,六十岁了,在阿爸面前还小鸟依人,但是也很能干,里里外外不停手,阿爸想歇一下,看着她干活,也不肯一个人坐下来,阿爸每次进城也会非常体贴地买她想要的每样东西。
女人在游牧民族的家庭中有地位体现为被尊重被在意,如果能主理政事,去做“公主监国”,或者“孝庄太后”,没有人限制她;如果小鸟依人,会有人爱护她;如果能征善战,也可以像葛尔丹的妻子一样领兵上阵,这就是狼主家风。领头雄狼和领头雌狼在家中是对等的,但又是不同的。
与狼共舞
学者刘毓庆《中国古代北方民族狼祖神话与中国文学中之狼意象》中,狼的形象在隋唐之前还是比较正面的,但是到了隋唐宋元以后,“狼的正面的喻意在汉文化中逐渐消失,而‘凶狠贪婪’逐渐凝定成为狼意象意义的基本内核。因而在唐宋诗人的笔下,‘狼’成了野蛮凶残、灭绝人性之辈的象征,并且更多情况下是指斥‘胡人’。”狼在汉文化中大约从唐宋以后逐渐成了贬义的,成了凶残、狡诈的象征,这可能和宋以后,农耕文化彻底占据了中原地区的各个角落,没有了游牧空间有关。因而农牧之间的如阴阳鱼一样地相互转化共生的文化变成了政权之间的对抗,由此,狼的文化形象也从中性,变成了贬义。游牧民族越爱狼、敬狼,中原文化对狼越痛恨。
汉语里有很多关于狼的成语都是负面的,比如: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狈为奸。但是 ,如果我们单从成语上看,在汉语词汇中有“狼”的贬义词虽然很多,但是有“虎”的词汇,却有大量的褒义词,比如:虎背熊腰、英雄虎胆、虎踞龙盘……,这个现象也同样特殊,因为世界上很多文化中,虎也是凶残、野蛮、狡诈和专制的象征。
中原地区气候和生态相对稳定,人力成为主导,这样环境需要的是辛勤耕作,是秋收冬藏,在农耕文化中,农作物一年一熟或一年两熟,最温暖的地方不过一年三熟。就是说一年只有三次机会收获食物,其它的时间只能守护食物,并且要保证下一次收成,对社会的稳定的要求极高,因此形成金字塔形的集权社会,所以位于食物链顶端的孤家寡人老虎被誉为“百兽之王”。但是游牧民族的食物可以随时供给,但是要面对不稳定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人们要分工合作,强调团队精神,需要吃苦耐劳,长途迁徙,因此狼的精神更容易进入游牧民族的文化世界。
在游牧人的世界里狼始终是辩证的,蒙古作家阿吉木所著的“天狗”不久前翻译成中文,定名为《蓝色的蒙古苍狼》,我不知道这个汉语译名是如何定下来的,这本书的蒙文名字就叫做,腾格里瑙海——长生天的狗,不过直接翻译成天狗恐怕不合适,因为天狗一词在汉文化中容易让人联想到“天狗吃月亮”,表达不了蒙古人认为狼是为长生天放牧牲畜守护世界的狗的这种含义。这本书中有两个章节的题目就反映出蒙古人与狼之间很辩证的关系——《最会杀狼的是蒙古人》、《敬狼如宾的是蒙古人》。
这本书里记载了很多牧民收集的狼的奇闻奇事。最让人动容的故事是一个牧民发现三只狼并头走在草地上,走着走着就变成了两个,他们到变成两个狼的地方去找,找了很久,忽然发现一个掩盖得很好的洞里隐约露出狼鼻子,他们把狼拉出来,原来这头狼的两个前肢都没有了,每天它的嘴里咬着一根木棍,另外两个分别咬住木棍的两端,带着它出去散步。这种天下奇闻几乎摄人心魄。
有件事,我也很奇怪,我在草原上从来没有听说过狼袭击人的事情,人们在谈论到狼的时候,多半是在讲打狼时的奇异经历,或者有时也会谈到狼袭击牲畜的事情,牧民讲到的狼都是怕人的。
但是,我确实听汉族农民讲过很多受到狼袭击的故事——脸被咬了,狼的前爪搭在人肩上,衣服被挠破了之类的,北京郊区狼有个别称,叫“二大爷”,人们说我遇见二大爷了,就是遇见狼了。我很怀疑是草原狼的食物链和农区的狼不一样,所以造成了大家认识上的差异,不过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认识的差异本来就存在。
敖其尔苏和一谈到狼就兴奋,带着一种渴望,渴望在自己的草场上再次见到狼。他用一种羡慕地口气说,阿巴嘎旗的边境上有一个牧户的草场上有一窝狼,从来不吃自己家的牲畜,有了它,别的狼也不来了。敖其尔苏和过去也打狼,他说:“我们蒙古人过去也打狼,不是为了把狼打死,是为了娱乐,赛马、互相比试本领,春天马越早脱毛身体越好,所以去打狼,就可以赛马,帮助马脱毛,还可以在姑娘们面前显摆……”敖其尔苏和说到这,还稍微有一点不好意思地笑了。
2010年春天,我也曾经在牧民敖云毕利格家住了一段时间,那时他们家正在接小羊羔,十几天的时间家里一下有了一百多个小羊羔,小羊羔一生下来就放在野外,每隔一两天就有一只被狐狸咬死,从经济上说,每个小羊羔养到秋季都值五百到八百块钱,是牧民家重要的收入。所以敖云毕利格每天让帮他放羊的巴图站在上风口大声唱歌,好让狐狸知道附近有人,就可以收敛一点。但是从来没有听敖云毕利格有半点要找狐狸算账,围打狐狸,或者去掏狐狸洞的意思,这个问题他想都没想过。
“当然不想了。”我把这个故事告诉敖其尔苏和时,他说,“我们这,绊上的马被狼吃了,吃了就吃了!”所谓绊上的马就是牧民的坐骑,为了防止它卸掉鞍子以后跑回马群,又让它可以各处吃草,牧民就用马绊子把它的三条腿松松地拴起来,这样抓的时候比较方便,但是这样它在受到狼的攻击的时候,也很难逃脱了。照理牧民对坐骑是最爱的,但是面对狼的袭击,牧民仍然觉得还是有狼好。敖云毕利格谈到狐狸的时候甚至说:“要是有狼就好了,就把这东西治住了,现在没东西治它。”
苍天在上
“老天也是要吃饭的。”我有个朋友在蒙古国旅行,碰到一匹马难产,倒在地上很长时间了,血流出来,可以看见小马潮湿的腿,兀鹫已经在附近盘旋,几个朋友,连忙去附近的牧民家请他们帮忙,春天里,牧民的工作非常忙,要照顾的小生命很多,年轻人都出去忙了,只有一个老太太在家,她听了这个消息后,想了想说:“我实在救不了,谢谢你们了!不要管它了,老天也是要吃饭的!”我把这个故事告诉克什克腾的宝音达来,他听了以后说:“对,就是这个话,马不是个难产的东西,牛要是难产就应该救,可是马是打个滚就能生小马的,如果马难产了,那就是老天要了。”
还有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刚刚去过青海,宝音达来就问她青海的草场好不好,她说:“草场好,就是野生动物太多,去年有个熊把一个人都吃了。”宝音听了以后说:“那不要紧,灵物多是好事。”
宝音达来按照过去的看法,他可能很迷信,他所讲的狼的故事,大都与此有关。他说起狼时是有忌讳的,不太说狼,而是有很多说法,比如“骟牲口”。他说:“这东西可灵了,有一次,我在林子里放牧,割了个柳条要做套马杆的尖,先割了一个有点弯,随手就扔了,又割了一个,我刚拿着在套马杆上比划,就听见牛那边乱了,骟牲口的来了,一个二岁牛给掏了。我们牧民在山上放牧从来不动树,动了树会有灾难。”
宝音达来家的东南有一片松树林,他说,他们这个地方,狼是不袭击人的,从来没有过这种事,但是有一年,松树林那边来了几个林业上的人,盖了个土房,准备砍树,结果去了三个狼,两个扒门,一个在房顶掏了那么大一个洞,幸亏没人。那几个人不敢住了,就走了,这片林子就留下来了。如今那片森林仍然黑漆漆地站在宝音达来家的东南方。
宝音达来说,蒙古人认为狼是长生天的狗,野生动物是长生天的牲畜,这个说法和蒙古国那边的牧民的认识很接近。蒙古国作家更是搜集了牧民讲述的关于狼的故事,写成《天狗》一书,其中对狼的认识非常辩证,一方面蒙古人和狼做对,是狼最可怕的对手,另一方面蒙古人敬狼爱狼,向狼学习。
敖其尔苏和对狼的认识更现实一点,他说,他年轻的时候有枪,也打过狼,但那时候狼多,打了也有,现在不打了,盼着狼来,还是没有。这就像宝音达来说:“我们这不好了”。如果用现代生态学观念解释,那就是栖息地丧失,当草原的健康程度不足以再供狼群栖息的时候,狼就消失了,所以牧民会盼望狼,狼来了,是草原生态恢复健康的重要标志。
敖其尔苏和在一次聚会上,听到几个人互相抱怨,原来,他们嘎查连着好几户的牲畜都被狼咬死了,每家都咬死二十多只,这种情况在草原上并不多见,但是在半农半牧地区常见,敖其尔苏和认为,那里的人对狼的态度和纯牧民不一样。那几个抱怨就是说:“谁让你掏狼窝来着,你把狼崽都掏空了,干那个缺德事,狼能不报复你吗?”敖其尔苏和从来不掏狼崽。但是有些地方的蒙古人是掏狼崽的,不过有很多讲究,比如掏的时候,要给狼留一两个,这样狼就会带着孩子搬家,没时间报复了。还有,掏完狼窝的人不能去串门,不然狼就会跟着他的脚印去串门的人家报复。但是当人们不再了解狼以后,狼也就同样会做“出格”的事情了。
蒙古族牧民特别有爱,看见什么都愿意说“可怜的,可怜的。”怜悯并不是滥情,是一种能力,尤其是怜悯给你造成麻烦的人或物,因为你要比它站得更高,能看到更广阔的世界,又更大的胸怀,你才能从心里怜悯它。一个老百姓看到一个官员耀武扬威觉得很怒,这是一种态度,但是如果觉得他什么也不懂,前面就是陷阱也看不见,好可怜,就是一种境界了。
蒙古人也会说:“狼也可怜,羊也可怜。”羊被狼吃了很可怜,可是狼如果抓不到羊,喂不饱自己的孩子也好可怜。蒙古人的眼睛所能看到的,不只是自己的羊所受到的那点损失,而是狼的背后有天,万物都要生存,万物兴旺,生生不息,是老天的法则。
我祖何人
《狼图腾》的各种批评里有一个特别有意思,就来自草原的老知青们,一个老知青跟我说:“蒙古人没有图腾崇拜,印第安人才有。”我们可以查一下“图腾”一词的意思,图腾的词源是印第安语的音译,有“它的亲属”、“它的标记”的意思,同时这个词引入汉语引申为“原始社会的人认为跟本氏族有血缘关系的某种动物或自然物,一般用做本氏族的标志。”以上解释出自《现代汉语词典》。
蒙古人有个古老的传说叫做苍狼白鹿,这个故事被蒙古人演绎出无数版本,有的美好,有的神秘,有的世俗,神秘的就是说蒙古人是苍狼和白鹿的孩子,世俗的就是蒙古人的始祖是一个叫苍狼的男人,和一个叫白鹿的女人。狼祖的传说并没有到此打住,后来阿兰豁阿圣母也讲过,使她受孕的天光离开的时候,像一条黄狗,蒙古人的意识中红狼和黄狗是相互交错的。
狼在游牧民族中有特别的地位,这个习俗也源远流长,史书记载,突厥人是匈奴的别种,他的始祖的部落站败了,只剩下一个男孩,被人砍掉了双脚,一群狼把他养大了。一头母狼做了他的妻子,敌对的部族知道这个男孩没死后,又来杀他,看到母狼在他身边,准备把母狼也杀掉,母狼跑了,到远方的山洞里躲起来生了十个男孩。
再往前,匈奴人也有一个狼祖的传说,单于有两个女儿,大家都说她们特别漂亮,是天神下凡,单于觉得这两个女儿不能配给凡人,就筑了高台把女儿放在上面,有一头老狼在高台边转,并且在下面打洞,妹妹说,父亲把我们放在这里要许配给天神,没有见到人来,只见到了狼,可见就是天神了,就下了高台做了狼的妻子,繁衍出的家族,喜欢像狼一样长嚎。今天的蒙古人仍然喜欢唱长调,并且有一种更加接近狼嚎的音乐——呼麦。
我有一次给一套旅游丛书,写内蒙古分册的历史、地理、文化部分,编辑给了我几个其它省写好了的内容做参考。我一看其它省的历史,大都是说,我们省哪朝哪代出过一个重要的官员,考过几个状元、进士什么的。我就笑了,内蒙古的分省历史,就是匈奴和秦汉如何如何,鲜卑人建立了北魏、突厥和隋唐时打时和,然后是契丹王朝,然后是蒙古,“秦时明月汉时关”,草原的历史是整整半部中国历史。
这个事扯开来就还有两个研究方向,第一,这些游牧民族之间的关系,既然突厥是匈奴的别种,史书上记得这么明确,那么北匈奴全数西迁的说法是否可靠呢?实际上贵族和军队西迁后,百姓归附鲜卑,而自称鲜卑更合逻辑,之后突厥、契丹、蒙古的兴起都有将其他部民化为自己属民的过程。那么和中原王朝改朝换代又有什么区别?
第二个方向是几乎所有强大到可以统治草原和西域的中原王朝都是胡种的。即使我们不断津津乐道的游牧民族汉化,也只是事情的一方面,因为皇族和贵族们身上的游牧文化部分不需要跟汉族士大夫学习,自然保持,就是诞生于中原的皇族其实也一直在胡化。汉朝皇帝的皇亲国戚中有很多人有游牧文化背景,这还不是很明显,但汉朝本身半农半牧色彩很重。而后西晋贵族胡化就相当明显了,我们不能只看到匈奴贵族用上了笔墨纸砚,也要看到西晋贵族也喝酒吃肉,骑马打猎。北魏就不用说了,隋唐时期起胡服成为中国的官服,好几代的皇后都是鲜卑人。
游牧文化并不是隐形文化,或者外族文化,中国两千年的帝国时代,它一直就活着,而且是贵族文化的重要部分,而再往前推,游牧民的活动范围就更大了,连山西、河北、关中都有很多游牧民,甚至有游牧政权。我们常说“战国七雄”,但实际上,战国有八雄,在战国后期,发生过一个小国互相称王的事件——“五国相王”其中互相承认对方为王的国家包括:燕、赵、魏、韩还包括游牧的中山国,虽然《战国策》上详细记录了中山王当时诚惶诚恐的表现,而后世的史书很少提及,但是春秋战国期间中山国一直活跃在历史舞台上也是不争的事实,也是抹不掉的记忆。继续往前推,会发现商朝长期搬迁都城,夏朝的先人是羌,后人是匈奴。
或者所谓汉文化如何先进,可以吸收所有的文化,或者不过是反清时期的一个文化误导而已。
我们总是说统治了中原的少数民族王朝都汉化了,因为他们到了中原都是用中原的方式统治,这就好像一个乡下人,拿着很多家里的东西,展示给一个走遍世界的商人,问他这个见过没,那个见过没?商人很客气地说:“没见过,您说个价钱吧!”你不要真的认为他没见过就好了。蒙古人征服了多少个国家不好说,《元史》上统计仅成吉思汗就灭国四十多个,都是采用当地的主流文化和法律体系统治的,你能说这四十多个国家都比蒙古强吗?
说了这么多,读得人也许会不舒服了,其实只是想说:或许我们今天应该向北方的狼族学习一下,当我们管理不同的地域,与不同的文化区的人们相处的时候,尽量尊重和吸纳当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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