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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2023年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公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3年05月30日讯:为加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力量,更好地联系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023年05月30日讯:为加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力量,更好地联系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济南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的意见》(济工〔2019〕1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数量。共4人,招聘岗位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不列入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聘任制序列管理。工作地点在高新区各园区。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任职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个人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具有济南市户籍;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8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身体健康,品德优良。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等;

7.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安排;

8.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的;

(4)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现单位签订其他限制性规定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其他不适宜拟招聘岗位的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此次招聘按照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2023年6月10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网址:。

信息发布平台: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JPEG或GIF,不大于200KB)。

(2)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简历筛选

报名期间,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将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筛选,确定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职位计划。简历筛选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三、考试、体检及录用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为基本素质测验,主要测试考生从事工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对面试入围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应提供与岗位要求及个人报考信息相一致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

(2)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5)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主、索引及本人单页合并复印至一张A4纸上);

(6)本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说明。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职位人数为5:1,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围绕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个性特征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试问答。

4.面试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当天现场统一公布成绩。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另行告知。

(三)成绩计算及发布

招聘人员个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最终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40%和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个人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将在报名网址()发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四)体检及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和个人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或体检合格人员放弃入职资格的,在同一招考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个人总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情形时,则对成绩相同者组织开展二次面试,再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研究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并在报名网址()和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及时登录查询。

(五)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录用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2.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未经用工单位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工作地点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录用人员将由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聘用人员薪酬参照济南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聘任资格;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等情况,增加、核减、调整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对招聘有最终解释权。

3.本次招录考试的笔面试总成绩设置有效期,成绩自发布之日至下一次集中招录公告发布前有效,有效期最长为一年。本次集中招录结束后,如有新的用人需求,将依据本次笔面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直接确定面试人选。

4.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补录。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除指定网站发布的岗位需求信息外,不招聘其他人员,也不在济南市以外地点安排其他招聘工作。

6.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此次招聘的现场笔试、面试等环节,均应按照济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予以配合,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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