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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制度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73号)工作要求

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制度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73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监测工作,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深圳市维度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3年深圳市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周期

每半年开展一次调查,时间分别于2023年7—8月、2024年1月。

二、调查对象

半年度调查对象为在我市已办理商事主体登记,并经人力资源部门许可和登记备案,且许可和备案尚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年度调查对象还包括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并正在合同期内的用工单位和我市劳务派遣机构的派遣员工。

三、调查方式

填报方式为登录系统填报,可登录填报网址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填报。登录的初始账户名称及密码将由工作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

(一)劳务派遣机构

1.填报网址:

2.填报二维码

图片1.png

图 1劳务派遣单位问卷填报二维码

(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

1.填报网址:

2.填报二维码

图片2.png

图 2劳务派遣用工单位问卷填报二维码

(三)劳务派遣工

1.填报网址:

2.填报二维码

图片3.png

图 3劳务派遣工问卷填报地址二维码

四、填报时间

请各调查对象收到通知后15日内完成问卷填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要配合发动调查对象积极填报。

(二)各相关单位如对问卷填报有疑问,可联系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联系电话:黄婧,17841093946;咨询QQ群:深圳市劳务派遣市场情况调查咨询群(134670087)。

(三)填报信息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予以保密,仅用于项目分析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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