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知作为人本质的人之社会性呢?也许我们需要探究它的生物学进化基础、逻辑基础和本体论的基础。生物的生物性是生物运动的本质属性,生物进化到哺乳动物阶段,生物性中的社会性内容已经是大量增强了,灵长类动物的社会性已经是群体生活的核心内容,而且动物身上的社会性不是动物本质的外化表现,它是生物长期进化的结果,是生物内在本质的内在内容。人的社会性是对生物社会性进化的继承,这种继承不但是进化的,而且是内在的、本质的。所以人的社会性有充分的生物学基础,它不是外在的关系,或者是人之所以成为人之后所发生的联系,没有内在的本质,没有生物学的根源,人之社会性无以发生。一旦我们认为社会关系是社会建立之后才发生的,或者说先有人再有人之社会性,先有社会再有社会关系,那么我们对运动的理解就不是辩证的思维而是形式的思维了。
进而我们从逻辑上来看,视人之社会性为外在表现也是唐突的。我们已经从本体上证明人的存在与人的实践是相互转化的,实质上是同一的。人的实践等同于社会,必然会具备自然性基础和社会性的本质属性。从实践的视角上看,实践社会性是本质属性是实践本质的反映,是实践内在的组成部分。如果我们承认社会性是实践内在的本质,内在的组成部分,那么实践转化为人,从运动态转化为静止态,人的社会性是实践社会性转化的内容,显然人的社会性也是人内在的本质,内在的统一体。从社会关系的本体论上看,人之社会性不但是一分为三的表征,人之社会性还是与事物的普遍联系存在着关联。也许我们需要反思事物的普遍联系原理,问题在于普遍联系的内在机理是什么,人之社会性说明事物的普遍联系是事物内在的机理。唯有如此,才能说明人之社会性转化为社会普遍的社会关系,或者说社会关系普遍存在的根源。
如果我们把人的本质一分为三及人之社会性是人的内在本质属性扩展开来考虑,我们认为物体的存在状态本质都应是一分为三的,同时,其中包含的物体的本质属性都应该是物体自身内在的属性。如此看来,生物的存在状态本质也是一分为三的,生物性是生物自身内在的本质属性。生物之间的生物联系如配偶、食物链联系,都应视为生物内在本质联系的外在表现。物理运动中物体在存在状态上的本质也应该是一分为三的,物体的物理反应是物体自身的内在本质属性的呈现,物体的物理反应性是物体的内在本质属性。再如化学运动中的化学体,天体运动中的天体都应符合这一原则。很显然,宇宙中天体的、物理的、化学的事物是完全符合这一判断的,那么在人类社会的运动上,人也是毫无例外的遵循这一原则的,因为这是我们共同的宇宙,共同的本体论。
最后,我们还可以通过回顾本书上卷的内容验证人的一分为三的逻辑起点和社会性是人的内在本质属性的判断,同时也将验证人的另一逻辑起点——运动的台阶性。回顾上卷,书的起始点是二个前提假设:一个是事物应该是一分为三的,另一个是事物的运动应该是台阶性的。然后我们通过设定一个最简单最现实最抽象的人开始辩证逻辑演绎的,从人到社会,从社会到整个社会体系,包括整个下卷内容,它们无疑是在论证社会的逻辑推演、历史推演和现实推演。但从另一角度来看,整部书也无疑在为前提的两个假设作论证。如果假设是错误的,不可能经过反复的推演——特别是社会范畴的推演和塔式化结构的推演仍然能够连接贯通到整部书的最后一字中。这道数学题的论证如果中间步骤错误了,还能有最后答案吗?!如果本书的论证说明假设是正确的,那么它们应该是贯彻始终的。不但是在人类社会,它们还应该适宜于宇宙万物和哲学本体论的,它们将贯彻作者下一部著作《本体演化论》的写作。那么对于人的一分为三来说,就显得无可辨驳了。同理,我们接下来要分析的另一逻辑起点——人的运动的台阶性,也应该是无可辨驳了。
我们再来分析人的台阶性结构的运动起点。存在状态和运动状态仅仅是一个转化的问题,有存在状态的逻辑起点,必然等同于运动状态的逻辑起点。存在状态的逻辑起点是一分为三的,运动状态的逻辑起点却体现为运动的台阶性特征。那么,运动的台阶性又是如何体现在人之上呢?我们以为就是人的一分为三各部分的台阶性历史发展。人的运动状态的逻辑起点是一个“点”的问题,这个点虽然是一个台阶式结构,但要说明白这个点,却需要运动过程,它必然需要历史给予辅助。因此,人的运动状态的逻辑起点问题,就转化为人之表型的历史演化,人之精神的历史演化和人之社会性的历史演化,只不过这三部分的历史演化过程都是台阶性结构的。人之表型的历史演化实际上就是人作为生物进化过程,生物进化的门、纲、目、科、种、属本身就是一个台阶性进化过程。人之表型的进化就是人的历史起源问题,即从人科到人种、人属的早期历史进化过程。人表型的定型,表明人作为生物过程完全被社会演化过程所取代。但是另一方面,人表型的定型也意味着社会演化的有限性,人表型的定型表明人作为社会运动主体的限定性,它规定了社会演化的有限性。人脱离生物界而从本质上归属于社会运动的主体,最重要的一点是人有自我认知的大脑,但人表型的定型即意味着大脑容量的定型。人之大脑是受母体子宫和阴道的生物限定,而人的生物限定意味着人以及社会运动、社会存在的限定。人是宇宙演化的最前端,但不是最终端,宇宙无限的永恒的发展,它的信息量远超出了人大脑的承载和演化使命,所以人和社会是宇宙演化过程的一个阶段。人之表型的定型就是对人和社会演化阶段的限定。
人之精神的历史演化就人自身内在的思维、文化、情感、价值等等诸多范畴的历史演化,或可以称之为人之素质的历史演化。但比较特殊的是人之精神的演化,可以外化为物化,呈现为社会的历史文化的演化。人之精神演化的台阶性对内就表现为人之素质演化的历史台阶性,对外就表现为社会历史文化演化的台阶性。人之社会性的历史演化就人自身内在来说体现为人身自由、权利的历史过程,但它也会外化物化为社会过程,表现为人的交往和社会关系上,最根本最集中的一点就是社会制度、形态的历史演化。不管是内在的人身自由、权利或外在的社会制度形态,在历史演化过程中,也都体现为台阶性的发展过程。
再进一步细究,除了人之表型之外的人之精神、人之社会性的外化物,其历史发展演化的呈现,虽然是台阶式的结构,也表现为质的飞跃,但其整个历程,仍可总体上视为一个量化过程,即量变的过程,只不过是量变中有质变,而且这些社会外化物量变演化的历程,又可以总体上视之为人口数量的量变演化历程。人类历史上每一次人口数量的大飞跃都是对应于社会物质的大飞跃。社会扩大式再生产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人口繁殖的过程。社会扩大式再生产是社会运动的特征,它本能的需要社会人口的繁殖为其作保障,但社会人口的无限繁殖与社会运动的物质基础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人的社会与恐龙社会一样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这就是社会自身的辩证法。总之,把社会物的发展历程看作是社会人口数量繁殖历程投射,也不失为一种对社会演化的透视。
那么人的生物表型演化和社会人口数量的演化是什么关系呢?我们认为他们之间仅从不同侧面说明辩证法对社会运动自身的否定之否定。人的生物表型,特别是人的大脑受制于母体的机能,它说明宇宙演化创造了人的演化,又否定了人的演化,人以及社会不是宇宙的永恒代表,不是宇宙所追求的目标,人与社会也仅仅是宇宙演化的一个过程,一个代理物。同样,人口数量的演化代表了人之精神和人之社会性的外在演化,其内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同样说明与表型演化所产生的同一问题,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始终在社会演化过程中发生作用,它们仅仅是从不同侧面说明同一问题,说明人与宇宙之间的不可调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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