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虚构事物的想象力。其它灵长类动物,比如我们的近亲黑猩猩、倭黑猩猩,也存在广泛而深入的合作现象,能够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的合作群体。然而,这种依赖血缘、直接交际形成的群体,极限也就到达一百的数量级,能够被称为社群,但却很难被称为社会(虽然有时候我们也会这么说,但仔细想想还是不太准确)。只有我们人类,通过对于抽象、虚构事物(比如货币、国家、神灵)的想象,可以联合成千上万的人在一起合作,最后形成一个社会实体,社会内部接受虚构的法律条款、风俗道德、宗教信条的约束,各司其职,维护体系的运行。
由于题主没有限定范围,我们还可以谈谈近现代意义上的社会,我直接把以前写的东西搬过来(以下的社会都是近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含义不同,请自行替换):
“社会(society)”,其实只存在了三四百年。17世纪,霍布斯为了描绘他的政治理想,定义了“社会(society)”一词,确定了“社会”在学理上的存在,而社会成为一种实体的历史就更短了。
这看上去很反常识,“社会”一词用来描述更早的人类文明是一种很常见的用法——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等。这其实是“社会”一词从其词源上继承而来的内涵。Society的词源是拉丁语的societas,而societas的词根是socius。Socius有盟友、伙伴之意,由此派生出的societus也就很自然地指代联合体,进一步延伸就变成了广泛意义上对由人类整体组成的共同体的指代。这个层次的含义也并非在罗马时期才形成,在古希腊就已经开始使用了,可以从亚里士多德论述中窥见一二:“人类是生活在城市共同体的社会性存在。”需要指出的是,societas所指的含义某种意义上是大而空泛的,一定范围内所有人构成的集合都可以被描述为societas,并没有明确的边界。
与词源不同的是,在社会学语境下,“社会”(society)具有着特别的结构,使得它能够与一般的人的集合区分开来。“社会”第一次将文明中的所有人类纳入同一个运转体系,他们之间通过各种关系连接(对这种连接的研究是社会学的重要要素),最终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区别于以前抽象而无结构的整体概念)。前面提到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在这种含义下,是决然没有“社会”的存在的。仔细想想也很自然,这些文明形式将人们割裂成各种简单单元(比如中国古代士农工商的区分和户籍制度),各个单元之间交联极少,单元内部的联系也主要是熟人交往——对于这些文明中的人来说,他们既无主观意愿(只关心自己的生计,其他地方有什么人对他们毫无意义),也无客观条件(政权不允许人口流动,也就无法实现人们的广泛沟通)因此人类整体不可能统一起来而被成为“社会”。《社会小史》课程的老师每年都会安排一组学生做一项研究,查询中国古代(清代以前)典籍,寻找其中疑似“社会”的实体或者思想,每一届的结论几乎都是:不存在。从最严格的角度审查,甚至连萌芽都不能说存在。
“社会”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年轻概念。按霍布斯的说法,社会是“生造”的,是后天建构的一种结构,其成员必须经过相应的社会训练,缔造社会契约,才可以实现社会结合。在《大百科全书》中,率先确切地定义了社会一词:人民意志赋予主权者权力、具有一定厚度和拓展的场域。资本主义革命后,随着商业社会的形成、“公共圈”的发展,社会逐渐从学者构建的思辨模型落实为一种实体,并以相应的制度固定。现在,社会可以表述为:为了共同利益、价值观和目标的人的联盟和它们之间各种社会关系交织的集合。在此基础上,社会中诞生了各种自愿联盟,包括各种社会机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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