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国乡镇企业实际是中国农村经济的缩影,其基本构成有哪些?——以乡镇企业为蓝本,对中国中小企业的构成进行实证性分析,基本上可以反映中国中小企业构成的一般概貌。中国乡镇企业基本构成可以从部门构成、投资、经营主体构成和地区构成三个方面反映出来。
部门构成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农村经济逐步提高的同时,乡镇企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1994年,全国乡镇企业单位总数已发展到2494.5万个,比1978年的152.4万个增长了15.4倍;从业人员总数达到12018.2万人,比1978年的2826.6万人增加了3.3倍,比同期全国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总数还多80.42万人;总产值42588.5亿元,比1978年的493.1亿元增长了85.4倍,其中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2.04%,在一些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省份,乡镇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都在50%以上,个别省份高达75%左右;
年末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613.5亿元,比1978年的229.6亿元增长27.8倍;上交各种税金1079亿元,占当年全国工商税收的26.89%。从部门构成方面来看,乡镇企业包括企业化经营的农业和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等。这里说的企业化经营的农业,是指经过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按照企业的管理方式进行生产、经营的那部分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水产业等,而不包括农民家庭经营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水产业等。
中国农业主要是以农民家庭经营为主要方式,企业化经营的比重很小。1994年在乡镇企业中以企业化经营的农业总产值只有575.6亿元,只占当年全国农业总产值的3.65%。同时,企业化经营的农业产值在乡镇企业中所占的比重也是最低的,1994年农业产值只占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的1.35%。比重最大的是工业,历来都在70%以上,1994年达75.93%。
投资经营主体构成
从投资经营主体看,中国乡镇企业主要有乡办企业、村办企业、联户办企业和户办企业。这四个方面,有人形象地称为“四轮驱动”。为了更快地发展乡镇企业,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投资兴办乡镇企业国家采取了谁投资,谁经营,谁得利的政策。在乡镇企业发展初期,一些最早投资兴办的企业省份,办起来的多数是乡办企业和村办企业。直到80年代中期以后,一些乡镇企业发展比较晚的地方,为了尽快将乡镇企业提高上去,提出了“四轮驱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口号。
在这些地方,联户和户办企业的比重比较大,个别省份甚至达到50%以上。从全国来看,乡、村两级企业仍然是主体。就企业总数来看,乡、村两级企业比重较低,但是由于乡、村两级企业规模相对较大,因此从业人数和产值所占比重都比较高。例如,1994年,在全国乡镇企业中,乡、村两级企业只占6.672%,而从业人员比重和产值比重却高达49.08%和67.79%。在北京和天津的乡镇企业中,乡、村两级企业的产值比重分别高达94.16%和88.54%。乡镇工业是乡镇企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乡镇工业中,乡、村两级企业也占主体地位。
据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1995年底,在全国6 520 085个乡镇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中,集体所有制企业约占18.94%,个体(私营)和其他类型企业约占81.06%;在全部乡镇工业36 492.79亿元总产值中,集体所有制占61.11%,个体(私营)和其他类型企业占38.89%;在7317.59万从业人员中,集体所有制占56.00%,个体(私营)和其他类型企业占44.00%。
轻重工业构成
轻重工业构成是工业发展中的一个最基本的比例关系,它反映了一个国家、地区或某一部分工业的轻重结构形态。在过去的较长时期内,中国轻重工业比例失调,轻工业过“轻”、重工业过“重”,因而造成了人民生活消费品市场供应匮乏。在改革开放中崛起的乡镇工业,基本上是从农副产品加工和人们的生活日用品生产起步的,所以乡镇工业是中国工业的轻型结构部分。由于乡镇工业的发展,提高了轻工业的比重,使中国工业的轻重结构逐步趋于合理。
据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在乡镇工业中,轻重工业的比重比较接近。在全部乡属及年产品销售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办、农村合作经营、农村个体工业企业总产值中,轻工业的比重为50.49%,重工业为49.51%,轻工业超过重工业0.98个百分点。在乡办工业中,轻工业的比重更高些,为50.64%,比全部工业企业总产值中轻工业的比重46.95%高出3.69个百分点。比全部独立核算国有工业企业总产值中的轻工业比重31.76%高出18.88个百分点。这和乡镇工业的资源结构,特别是生产原材料来源是相一致的。
行业结构
进入90年代以来,中国传统轻工业生产进行了战略性调整,纺织工业中的一般性行业逐步从大中城市退出,而转由乡镇工业生产。所以,在乡属工业中,占所统计40个行业中比重最高的就是纺织业,产值达1382.84亿元,比重为11.84%。村办工业的行业构成则有所不同。根据1995年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在全部村办工业企业产值中,绝对数和比重最高的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达1649.93亿元,比重为14.20%。
地区构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地的乡镇企业都在不断发展,为农村社会进步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历史、地域、外部环境、认识程度等方面的差异,发展的速度便有快有慢,从而形成地区之间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发展水平,以及地理位置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条件,全国除台湾之外,其余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大体上可以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个不同的地区。
这三个地区的乡镇企业发展水平,基本上是以东、中、西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的。它们之间乡镇企业发展水平的差异,是和农村社会的进步程度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是相一致的。也正是因为乡镇企业发展水平的差异,才表现出人民生活水平和国民经济活力的差异。例如,1994年,中部乡、村两级企业户数、从业人数、资产总量和经营收入、产值、利润、税金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的比重都有所提高。其中,中部地区的企业营业收入比重,由1993年的23.24%,上升到1994年的25.09%,上升了2.75个百分点,而东部地区下降了2.55个百分点,西部下降了0.2个百分点。
乡镇工业大、中、小企业构成
在中国的工业企业中,乡镇工业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在全部工业企业和工业生产单位总数的7341517个中,乡镇工业部分就有6 517 818个,占88.78%。在乡镇工业中,独立核算的乡属工业企业为226838个,占乡镇工业数的3.48%;村及村以下所属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数就有6290980个,占乡镇工业数的96.52%,占全部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总数的85.69%。村及村以下所属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几乎全部是小型企业。在乡办工业企业数中,大型企业212个,中型企业1414个和小型企业225212个,分别为乡办工业企业数的0.09%、0.63%和99.28%。
结语
正是因为乡镇企业发展水平的差异,才表现出人民生活水平和国民经济活力的差异。差异的大体情况是,中、西部农村人口和农村劳动力约占全国的2/3,但是乡镇企业产值约占全国的1/3。为了促进中西部乡镇企业的更快发展,以缩小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差距,近几年来,国家实施扶贫和东西部合作示范工程,对促进中西部乡镇企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特别是中部,乡镇企业的发展势头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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