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中,明确“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的要求。近年来,兴宁区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社会安全防范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落实网络化管理,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基层末梢,有力维护了城区社会和谐稳定。但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社会治理机制尚不完善,社会治理队伍建设难度加大。基层社会治理遇到不少困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而迫切的课题和任务。为此,我们带着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村(社区)进行调研,广泛汇聚民智,对提升城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出如下建议。
一、创新科学合理的社会治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大力弘扬具有时代精神的社会文化,强化感情投入,教育大家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广泛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坚持系统治理的理念,把所有可以贡献治理力量的群体和界别纳入整体进行思考,实现各群体、各界别的优势互补。坚持依法治理的理念,坚定不移追求公平正义,引入多方社会力量加强监督,重视程序审查复查,消除治理中存在的偏袒不公现象。
二、建立健全领导和治理体系。贯彻落实党建引领,在突出价值引领中增强党组织动员能力,对镇(街道)党(工)委放权、赋权,给予镇(街道)党(工)委事关群众利益的决策权,将直接面向群众、由镇(街道)服务更方便高效的各类事项下放给街道,赋予镇(街道)直接协调公安、城管、水电气、电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部门的职权,以此提高事件处置效率,提升服务能力。落实以自治组织为主体的网格管理模式,加强对自治组织治理者的教育力度,让村(社区)掌握先进治理方法和普及优秀治理理念。构建物质和经费投入多元化机制,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以企业自愿捐助、村(社区)集体收入和民间捐助为辅的四方互动局面,解决村(社区)经费不足问题。指导村(社区)完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重大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精准排查、精准化解、精准帮扶、跟踪服务联动机制。打造村(社区)为基础的网格单元,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下沉到网格,逐步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不断推动社会服务进基层、基层事务进网格、工作责任进网格。创新公众参与机制,吸纳与村(社区)结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成员,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健全城乡困境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政策,为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创造条件。重视打造监管制度,以政府的监管为主导,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组织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多角度的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规范性。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立足家庭推进移风易俗、党风廉政建设、“美丽家园”建设,传承和弘扬优秀家风、红色家风,促进形成崇德向善、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社风民风。
三、创新社会治理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把美丽家园、乡风文明、文明村民、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平安建设、民主参与、土地管理以及奖惩措施等内容完善到乡规民约中,制定保护生态、维护治安、移风易俗、保护地方安全等专约。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通过各种联席会议、民情恳谈、议事协商等制度化平台,广泛听取民意、汇集民智,打造及早发现问题、快速流转、分类解决的治理闭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民生保障机制,把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社保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解决好,是统筹做好民生保障和基层治理的有效办法。不断激发治理动力与活力,完善城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资源保障机制,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明确基层社会治理失职现象和惩罚举措,突出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负责机制,倒逼矛盾化解,推动基层社会矛盾的科学、高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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