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家庭或个人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认定、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申请时,需要由民政部门对其家庭(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赡、抚、抚养人)整体收入和财产状况通过系统比对、入户调查、信函索证、邻里访问等途径进行核实,核实的过程被称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二、我市居民办理哪些业务时需要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我市居民在申请获取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认定、临时救助时需要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此外,因精准扶贫工作需要,鄂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接受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及各区政府的委托,对列入或准备列入扶贫扶困范围内的居民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三、为什么要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一是通过核对系统汇集到的信息,精准识别救助对象,解决传统手段核查内容不全面、隐性收入核查难的问题,促进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实施,提高政府部门权威性;二是通过信息化方式弥补传统核查方式周期长、反馈慢的短板,降低审批部门时间成本,提高社会救助部门管理服务水平;三是通过核查,排除一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于“真扶贫、扶真贫”;四是增强各部门及广大居民的诚信意识,如实申报,如实反馈,有效减少瞒报、漏报现象,对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四、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需要同时提供四类资料:
1、《鄂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委托函》/《鄂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
4、《委托核对名单》
五、为什么要填写《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核对授权书》能由他人代填吗?
申请人填写《鄂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是从法律层面对自身信息查询的一种权利让渡,是核对机构依法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的必要前提。如无特殊规定,对没有提交《核对授权书》的委托,核对机构有权拒绝启动核对程序。
《核对授权书》必须由户主或家庭成员亲自填写、捺印并相互告知,不得由他人代填。
六、核对系统目前能够汇集到哪些部门信息?
核对系统目前汇集了公安(户籍、车辆登记)、人社(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退休人员工资)、工商(个体、法人、合作社登记)、税务(个税全员全额申报)、财政(在编在职人员工资)、住建(公积金、房产)、国土(不动产登记)、交通(交管、运管、船舶登记)、农业(农机、耕地地力补贴)、民政(婚姻、殡葬)、金融(工行、中行、建行、农行、邮储银行、农商行、中信银行、汉口银行、万联证券、长江证券)等11个部门30种信息。
七、一个完整的核对流程有哪些步骤?
完整的核对流程共包括7个步骤:
1、申请:家庭或者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民政事务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同时表达核对意愿;
2、授权:申请人阅读《核对告知单》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鄂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3、委托:有救助审批权的部门或单位汇总辖区内需核对人员名册,系统录入后委托市核对中心进行核对;
4、系统核对:核对中心收到《委托函》及《核对名单》,核实无误后启动核对程序;
5、集中评议:在规定时间内对汇集到的各部门信息进行集体甄别,清理无效数据;
6、结果反馈:出具《核对报告书》并反馈给委托部门或单位。
7、如《核对报告书》中有关部门信息与申请对象实际状况不一致的,由申请对象向民政事务经办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办理复核手续。
八、办理复核业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复核业务时需提供:《复核申请表》、《复核委托书》、原《核对报告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部门证明材料或相关凭证。
九、哪些情形下复核不予受理?
1、复核内容不改变审批结果的;
2、一个月内连续复核两次(含两次)以上的;
3、刻意规避资产核查,出具报告书之后到相应部门办理注销、过户或有其他资产转移行为的。
十、核对业务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核对业务必须遵循五大原则:一是“无授权不核对”。如无特殊规定,没有申请人和家庭成员授权,核对中心不启动核对程序;二是“无委托不核对”。没有审批部门的委托,不启动核对程序;三是“只核对不认定”。《鄂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书》只客观地通过系统数据反映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状况供审批部门参考,不认定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救助资格和救助类别;四是核对结果有限使用原则。市核对中心出具的《核对报告书》仅作为市救助局、区民政局、市(区)扶贫办、市总工会办理相关业务时的参考佐证,不得用做其他用途;五是信息保密原则。一是在信息获取时采取严格有效的安保措施,确保信息不泄露;二是在信息使用时,严格限定知情人员,《核对报告书》中的内容只限于授权人、救助业务和核对业务经办人知晓,不得扩大知情范围,确保当事人信息安全。
十一、如何对申请家庭的信息进行保密?
1、核对系统安全等级为公安部二级等保,有专业的第三方技术公司确保系统运行安全。
2、核对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和用户密码进入,按照各业务环节进行权限设置,一个完整的核对流程需要至少三个人作业才能最后完成;系统后台通过操作日志可查询到具体时段的操作记录,确保责任到人并有据可查。
3、鄂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内与所有工作人员、对外对提供数据的所有部门均签订了保密协议书,部门、机构、个人同时担负着对当事人数据的保密义务,如因数据泄密导致对当事人利益造成不当影响的,根据协议内容和责任点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严格限制核对报告使用范围。《鄂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书》仅限于核对委托部门进行相关业务资格认定时参考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十二、核对范围主要有哪些?包括哪些内容?
核对范围主要是授权人的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信息。
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下列具体内容:
1、工资性收入包括所从事的主要职业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取得的收入,主要指工资、加班费以及各种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2、经营性净收入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净收入,即全部生产经营收入扣除生产经营成本和税金后所得的收入;
3、财产性收入包括利息收入、股息与红利收入、出租房屋收入、房屋征收补偿金、知识产权收益、保险收益等;
4、转移性收入包括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含退职生活费、一次性补助等)、失业保险金、社会救助金、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辞退金、赔偿金、赡(抚、扶)养金、接受遗产收入、遗属补助金、捐赠收入、退役人员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等;
5、其他相关收入。
财产包括实物财产、货币财产,即合法拥有的动产、不动产和知识产权等下列具体内容:
1、动产主要包括货币、存款、债券、股票、债权债务、机器设备、车辆等;
2、不动产主要包括房屋、古董、艺术品、承包经营地上的树木、农作物、花草以及出让土地经营权收入等;
3、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版权);
4、非生产经营性动物、宠物等;
5、其它属财产范畴的。
十三、我市核对机构有几家?具体地址在哪里?
鄂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是我市唯一的核对业务经办机构,隶属于市民政局管理,地址位于鄂州市凤凰路21号阳光大厦9楼。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对核对中心工作进行监督!
业务咨询电话:0711-3856155
建议投诉电话:0711-385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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