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造价管理的现状
市场竞争力尚未充分发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工程量清单计价也在逐步趋于完善。从1992 年提出的“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措施,到2003 年建设部正式发布《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再到2014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国内建筑行业逐步完成了“定额计价”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转变,实现了从“量价合一”到“量价分离”的转变,这对国内建筑行业走向国际化,与国际接轨是一个很大的促进和推动。
但我国建筑行业以定额计价为基准的造价确定与控制原则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转变。建设项目从投资估算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投资控制依据仍然是按照定额体系计算确定的项目总投资,施工企业在的报价基准(最高限价)也是采用定额体系确定的项目预算,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施工企业自主报价的竞争空间,施工企业缺乏积累施工数据、编制企业定额的动力和积极性,不利于管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从而导致市场经济竞争力没能到充分的发挥和释放。
施工企业合法权益难以完全保障。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按清单工程量结合自身管理水平进行报价,工程量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综合单价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但招标人往往在为了控制造价,通过在招标文件中增加附加专用条款的方式转嫁风险,一是将工程量误差的风险通过包干的形式转嫁给投标人,如土石方比例包干不调整、桩基础地质分层包干不调整等等;二是将可能变化较大的措施工程量纳入清单综合单价中,将措施调整风险转嫁给投标人,如桥梁基础钻孔桩钢护筒包含在钻孔桩综合单价中、承台钢围堰包含在承台综合单价中等等。
另外,目前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中合同条款由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组成,条款文本参照国家9 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该范本中明确了招投标人风险共担的原则,比如人工、材料等价格上涨的风险不能全部转嫁给投标人等,但招标人往往在专用合同中增设专用条款转嫁风险,约定价差不调整、或开工一定时间内不调整等。在项目实际履行过程中,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完全保障,工程量清单模式主导的风险共担的导向没有凸显。
工程造价行业信息发展较薄弱。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是“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社会动态监管”,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工程造价行业在项目造价控制与确定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积累详细的价格指数、价格信息、造价指标等行业造价信息,为承发包双方造价管理提供服务。近年来国内的工程造价行业已经积累一定的基础数据,但企业内部定额的覆盖面和深度仍然不能满足市场竞价的需求,各行业、各地区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发布造价信息也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监管,导致信息不准确,不能为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提供准确有效的服务。
针对目前国内工程造价管理的短板和市场化需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现行的造价管理体系、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下提升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水平的需求,也是施工企业提升项目盈利能力的需求,更是承发包双方规范管理、规避风险的需求。
改进方向和解决措施
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一是做好顶层设计,构建计价体系。要构建分层级的造价管理体系。国家层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对全国各行业的计价规范、编制系统、定额体系做好统筹和标准化的顶层设计,对取费费率、规费标准、技术服务等收费标准加以确定。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供工程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信息公共服务;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层级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逐步完善工程造价标准体系,确保体系和机制运转正常。
二是完善法制法规,规范市场秩序。在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下,必须深化建设市场改革,一方面要完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法规,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各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为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提供政策依据;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不良行为的处置,确保工程造价管理依法合规,逐步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是加大咨询力度,提升服务质量。要准确定位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专业化咨询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从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上赋予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在项目过程管理中专业服务职能,提高其权威性;明确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加强服务监管,明确权责,同时,要大力推行造价咨询全过程服务和追责制度。
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一是激发企业自主报价的潜能。目前国内大多数项目以预算确定投标限价,承包商以此为基准进行调整报价。为了进一步激发企业自主报价的潜能和竞争力,要逐步减少预算价对投标报价的实质影响,提高企业自主报价的意愿和动力,鼓励企业按内部定额,市场价格波动的预判,管理水平高低,材料消耗控制能力,施组方案优化空间等进行自主报价,让企业能够真正将先进的管理能力和经验转化为招投标市场上的竞争力,在市场机制条件下公平公正竞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竞争。
二是提高行业服务造价的质量。一方面要培养更多更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逐步提升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性和服务能力,提高行业对造价咨询的认可度,能够真正有效的承担起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提升造价咨询单位的公正性,减少市场无序竞争,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的行为。
充分保障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格履行建设前置程序。较初步设计招标相比,目前国内基础设计大部分实现了施工图招标,其设计深度基本能够满足项目招标需求,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施工图设计和现场实际实施之间的差异,虽然通过过程设计变更可以消除此部分影响,但工程量误差依然会对投标人的项目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必须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的必要前置程序,确保前期设计深度,从可研阶段投资估算的源头保障项目投资客观准确。
对于施工企业来讲,通过详细的企业定额、完善的行业造价信息,结合自身管理实际优势,编制准确的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力求综合单价反映真实的施工水平,消除单价给施工企业带来的风险。
二是化解承发包双方履约风险。首先,要确保合同的公平公正,承发包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客观、公正、公平的合同条款,通过合同条款厘清双方责任,确保合同条款在建设过程中能落地,可执行。其次,要自觉维护合同的权威,合同双方加强合规意识和法制意识,自觉、主动维护合同条款约定的权责,使合同成为保护项目顺利履行的法理依据,而不是解决双方争议的藩篱。再次,要自觉承担违约带来的风险,承发包双方要通过超前策划和项目风险预判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对策进行风险规避,但当项目出现履约风险时,建设各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主动承担违约责任,这是项目规范管理,建设各方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市场良性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是提升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直接决定了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在建筑市场逐步走向国际化、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亟待提升,要为一带一路“走出去”提供专业人才储备,结合国内管理实践和特色,尝试探索体现国内管理特色,适合国际管理需求的造价管理方法。
逐步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一是完善企业内部定额。企业内部定额不同于国家颁发的行业定额。行业定额代表了平均先进水平,而内部定额体现了企业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与行业平均水平的差异,如何让这部分差异转化为竞争力,企业内部定额尤为重要。另外,国家层面已经在尝试停止颁布行业预算定额,在此趋势下,企业内部定额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产生更大的影响,同时,也对企业内部定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积累工程造价信息。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基础的造价信息和造价指标、数据对工程造价控制与确定发挥着极其重要作用,如材料价格信息、造价指数等等,如何完善,如何应用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随着建筑行业信息化的运用逐步深入,各行业虽然已经建立了造价信息基础数据库,但要实现行业造价信息的高质量服务,仍需与国家接轨,需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行业运作模式,如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美国造价工程师协会(AACE)、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等运作模式,统筹建筑行业造价信息,为工程造价全过程服务提供更专业、更优质、更权威的指导和服务。
随着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探索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改革和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摆在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规范的市场化计价模式还需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承发包等多部门协同努力,才能更好地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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