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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穿齐B小短裙社会就进步了?

大家都穿齐B小短裙社会就进步了?你这个反党反社会反人类的反动分子,你竟然公然破坏社会风纪、衣着暴露,我要代表党和人民教育你、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

题图:来自网络。

这是奴隶社会的第728篇文章,作者 Ellen,投行民工、坐标香港,现育有一女小棉花,在工作、舞蹈、瑜伽、健身的间隙喜欢思考思考人生与性别。欢迎转发分享,未经作者授权不欢迎其他公众号转载。

引子:和颐事件的发酵,让多种声音同时爆发,从官媒到各类公众号、加强自我保护的声音不绝于耳。有反对声音认为,只教育女性盖住皮肤、自我保护本身是对社会责任的逃避。而前者不干了,教你们自我保护有什么错?大街上都穿上齐b小短裙社会就进步了?

让我们做一个思想实验。

进步社会党_进步社会制度_社会进步

阳光明媚的一天,我刚从健身房举完铁,大汗淋漓的喝了一杯蛋白饮,觉得健康生活绝对是全人类乃至全宇宙应该追求的价值。突然!看到眼前一个200斤的大叔啃着一个巨无霸、喝着一杯红可乐,心满意足的瘫坐在凳子上,我心里一震狂怒,你这个反党反社会反人类的反动分子,你竟敢公然吃垃圾食品挑战普世价值,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于是二话不说,上去给了他一拳:让你生活不健康!你活该被人打!

这个例子是不是看上去有那么一点不对?再来一个

社会进步_进步社会制度_进步社会党

阳光明媚的一天,我身着通勤职业装,神清气爽的背包去公司,觉得在忙碌的生活之余、着装得体绝对是全人类乃至全宇宙应该追求的价值。突然!看到邻居家的小男孩身穿麻麻的裙子在花园里奔跑,我心里一震狂怒,你这个反党反社会反人类的反动分子,你作为一个男孩子竟敢公然穿裙子、公然挑战社会认知,我要代表你爸妈教育你、代表月亮消灭你!于是二话不说,上去给了他一拳,让你没教养不得体!你活该被人打!

这个例子是不是感觉好点、但仍然怪怪的?再来一个

进步社会制度_进步社会党_社会进步

阳光明媚的一天,我穿着齐膝过胸连衣裙,托着老公的手去逛街,觉得作为女人、就是要既不太矜持、又不太开放,不长不短不多不少刚刚好,所有的女人都应该以此为标准、践行到老。突然!看到街上一个穿着齐B小短裙、露沟小吊带的女子,我心里一震狂怒,你这个反党反社会反人类的反动分子,你竟然公然破坏社会风纪、衣着暴露,我要代表党和人民教育你、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于是二话不说,上去给了她一拳,让你露内裤!让你露乳沟!你活该被人打!

这个例子是不是感觉又熟悉了一层?你是否也在某种程度上躺枪了?

我知道这时候你要说,wait,这个类比不对,饮食健康怎么能和“伤风败俗”联系在一起,难道你看到街上都是齐B小短裙,社会就进步了?

我猜你可能没有因为生活习惯不健康而打过骂过谁,但可能也对身边的胖子朋友们直接或间接的说过“连身材都管理不好,你拿什么管理人生?”。可是难道你看到街上都是维多利亚天使超模,社会就进步了?!

这三个例子的共同点,是三个人都没有触犯任何的法律法规、任何归属组织的规章准则,他们只是触犯了”我“的价值观,换句话说”我“的道德标准/”我“眼中的社会风俗,或者说的再直白一点,”我“认为的他应该存在的形态。

这时候你可能会问,这种伤风败俗的情况存在,我作为一个正义的世界公民,我凭什么不能上去实施正义?

什么是“我”眼中的“伤风败俗”,简单的来说:社会风俗就是这个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认可的做法,如果有悖于社会风俗,那就是伤风败俗。比如一个社会中,绝大多数人认可男人应该穿裤子,有一个穿裙子的男人出现在视线里,他就是不同于社会风俗的”伤风败俗“;绝大多数人认可女人不应该穿着暴露,有一个穿着暴露的人出现在视线里,她就是不同于社会风俗的“伤风败俗”。

这其中有两个问题:1)社会风俗是不是非黑即白的?2)多数是不是可以惩罚这种少数的不同?

社会风俗其实从来都是不一致的:

在不同的时间范围内,它不一致:

- 在大家都裹脚的年代,有一位大脚女性走在街上,裹脚的你看到了,一定会引起不适。如果她碰巧还对你女儿说了两句话,你可能还会想这哪里来的怪阿姨,教坏了我的孩子。

- 在大家都穿着从头到脚只露脸的年代,你穿着短袖热裤穿越过去,一步一跳再挂个随身听,身旁的叔叔阿姨看到了,啧啧啧,这是哪家的闺女,如此没有教养?

在同一时间的不同地域,它不一致:

- 你在一件薄吊带下没穿文胸,激凸了,漫步在美国中央公园,没什么问题。你搭飞机到了中国,WHAT这什么人穿着如此暴露,活该被拉去强奸五百回!你又打飞机去了中东,不好意思,神并不保护你这样的人,人身安全什么的,去死吧。

- 你在美国的家里吃了一块牛排一些西兰花,配了几粒维生素片,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健康的人了!国内的麻麻说你怎么能不吃绿叶菜?吃这么多红肉小心上火长痘痘!吃斋的祖母说,吃肉是杀生啊!作孽作孽。旁边不吃牛肉的印度同事对你说“Big No No!”

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域的不同人,它不一致:

- 我觉得膝盖上十公分就不算暴露,她觉得不露内裤就不算暴露,她的他觉得过膝盖才不算暴露。

- 我觉得少吃就是健康,他觉得多吃多练才健康,他的她觉得微胖才是王道。

所以,你用以攻击“伤风败俗”的标准从来都不是同一标准,你可以去骂一个裙长5cm的女性,6cm行不行?10cm行不行?15cm呢?50cm呢?在哪里你就可以了?

对不同的包容,才是社会的进步

其实抨击伤风败俗的逻辑,本身就是少数应该服从绝大多数的逻辑,也就是99.99%的人从出生到死都是一个性别,那0.01%的变性人就应该被厌恶、恶心、唾弃;也就是99%的人是直的,那1%的弯弯就算是掰断也得摆直;也就是90%的人不露胸不露b,那10%的人就活该被拖出去强奸;也就是51%的人投票说地球人太多了,要杀死剩下49%来获得更多资源,那49%就应该被杀死?

所以逻辑是不是不对?

细想一下你就回发现,这种不对并不是来自于99.99% vs 51%的不对,而是来自于你与我不同我就要干掉你的不对。

我不知道你看《解码游戏》的时候有没有心痛图灵生错了时代?不知道你看《丹麦女孩》的时候有没有心痛Lily生错了时代?换一个角度,如果他们的时代没有多数对少数的暴力,我们又会少错过多少精彩?

最后我想说,没有人让大家都穿着齐b小短裙上街撩汉,也没有人让大家都变成同性恋、变性人。只望你对你的身边人,接受这些不认同,你怎知自己不会在有生之年变成可怜的少数派,自食多年前种下的暴力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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