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公益慈善成为热点议题,不少代表、委员携带议案、提案或建言上会,为推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本报选撷部分精彩议案、提案刊发,以飨读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关于开展慈善医疗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或相关文件,明确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先行先试,进一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打造可复制可落地的政企合作试点方案。
建立权威的慈善医疗救助协调组织。明确慈善组织与政府救助体系之间的角色分工和责任范围,协调各个慈善组织的慈善救助活动,促进各类慈善组织建立合作沟通机制,统筹安排慈善救助项目、对象。
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组建慈善医疗救助大数据信息平台,形成“互联网+患者自助”救助模式和公益服务机制。
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慈善医疗救助公信力,对求助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使募捐过程及善款使用情况始终保持“阳光透明”。
拓宽慈善医疗救助募捐渠道。通过明确宣传重点、拓宽宣传渠道、拓展宣传范围,使大众了解慈善医疗救助的重要意义,吸引更多人积极参与慈善医疗救助捐赠。
(农工党中央)
整合政府、企业、公益组织力量建立社区养老机构
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由政府资助在社区建立2000平米左右的养老会所,完善休息、饮食、娱乐、保健康复、简单医疗等设施,通过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的方式,围绕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需求提供相应服务,具体包括开设老人餐桌、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开展老人托管服务等。
引入有资质的餐饮、家政等企业,为老人们提供专业服务,还可以与社区志愿服务相结合,协调安排志愿服务工作者提供对口入户照料。
(民革中央)
优化税收体系激发社会公益捐赠热情
完善捐赠人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完善鼓励捐赠支出的税收政策环境。提高捐赠支出的扣除比例,加大捐赠者的税收激励力度,企业和个人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在税前全额扣除,实现税收政策效应最优化。适当延长可结转扣除年限,鼓励捐赠者提升捐赠总额。对实物捐赠采取免税政策,消除捐赠者缴税困惑。
完善受赠方税收政策,加快形成有利于慈善组织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环境。探索对慈善组织取得、持有、处置非货币性资产取得的收益实施特殊税收优惠,适度放宽受赠方税前资格认定标准,减少捐赠者的后顾之忧。
明确实际受益人税收优惠待遇,对取得受灾、扶贫、助残、养老、医疗补助等救济性的困难补助收入免征相关所得税,进一步增强受益人的获得感,充分体现公益性捐赠扶困济弱的根本宗旨。
(上海代表团)
推动遗体器官和组织捐献立法
没有法律作为行为依据,中国遗体(角膜)、器官捐献工作就始终得不到全面的法律保护,就不能使捐献者、医生、接受者、医疗机构等各方权利主体享有明确、清晰、必要的权利与责任。
建议针对遗体、器官和组织捐献进行立法,破解法律盲点,更好界定捐献者、执行者、接收单位等各方的权、责、利。
(史伟云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眼科医院院长)
促进民营企业深入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适度放宽企业基金会注册门槛及业务范围限定,帮助企业提升从事公益事业的专业化水准。
制定三至五年服务改革方案,强化对企业参与公益事业的专业指引与服务。探索新型捐赠方式,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公益创新。
在捐赠行为之外,建议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公益创新,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和创新动能,主动提供“非捐赠公益服务”。
(雷军 全国人大代表、小米公司创始人、董事长)
加强公益慈善事业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各级慈善组织负责人培养使用,探索高等院校与慈善行业组织、大型慈善机构、科研机构等合作培养专业人才路子,完善慈善从业人员职业评价体系,拓宽职业晋升通道和发展空间。
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培训机制,健全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强化志愿服务精神激励,适当给予社会优待和物质回馈。按照市场规律和相关规定,建立具有激励作用的薪酬待遇标准,提升慈善行业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
探索第三方机构对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评估机制;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建设慈善捐赠溯源系统,运用数字化手段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慈善监督。
(岑旭 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原总政治部主任助理)
统筹各方力量破解罕见病药价贵
尽管有大病医疗保险,但随着行业进步,未来几年,依然不断会有新的药品和治疗方法出现,而这些药品和治疗方法不可能一出现就是便宜的。从总体上看,罕见病对药物使用量很低,可能在某个地区无法形成规模化生产销售。?
建议发动社会的力量,考虑把国家医保、商业保险、各种慈善基金、公益组织等进行统筹设计,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补充,使得最新的科研成果能够最快地造福于普通患者。
(方来英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院协会副会长)
鼓励引导慈善组织设立医疗救助项目
明确非重点救助对象“因病致困”的救助范围,对现有医疗救助政策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进行可量化的解释。加大医疗保险参保资助力度,降低就医费用负担。是整合救助资源,建立动态信息台帐。要加强社会资源与医疗救助的衔接。加强与慈善组织的沟通协作,交流共享困难人员和慈善受助人员的关于救助的相关信息,鼓励、引导慈善组织设立医疗救助方面的捐赠项目和社工项目。
(刘文贤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民盟重庆市委副主委)
将慈善捐助与抵税、社会荣誉等挂钩
加大政策引导,引导建立起帮扶贫困的良好风尚,将慈善捐助与抵税、社会荣誉等挂钩,鼓励激发捐赠者的慈善意愿,形成做慈善光荣的社会导向。
注意保护捐赠者的个人隐私权,遵循自愿原则,防止强迫捐款,有组织地落实好捐款使用。
(葛华勇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联原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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