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3日),中央发布了一号文件。其中第23条可谓大快人心,为了节省大家自行查阅的时间,我姑且将本条原文摘录如下。
“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创新移风易俗抓手载体,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鼓励各地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普惠性社会服务,降低农村人情负担。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承诺践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广清单制、积分制等有效办法”。
我出生在西北农村,从出生到18岁,基本在农村度过,直到上了大学,才逐渐和乡村渐行渐远。所以,对于23条所述内容,我是有一些发言权的。我后来定居在城市,回乡的次数大大减少,每次回乡的时间也比较短,但是,那些关于乡村生活的记忆将永远铭刻在我的脑海里,包括美好的和不那么美好的。我对农村婚丧嫁娶等方面的人情世故的复杂性,愚昧性,理解得非常深刻,我本人并不能很好地适应(我爱我的家乡,爱我的父老乡亲,但是并不爱这些愚昧落后的习俗)。在我还是个小学生的时候,我就很清楚,我将来不会选择留在老家生活。
时光飞逝,转眼之间,我从一个小孩子变成了父亲,但是经过二三十年的演变,农村那些不好的习俗,跟以前相比好像并没有多大的改观。
现在每次回老家,时常会听到父母和岳父岳母提到关于婚丧嫁娶的问题。作为生活在这个大环境里的人,所有像我父母一样的乡亲,都疲于应付,但是谁都无力改变。
我可以直截了当地说,我过年不愿意回乡的原因,主要就在这儿。我是一个比较喜欢安静,喜欢高质量沟通,并且很看重时间的人。回去以后,七大姑八大姨都要走动。虽然我对家乡很有情怀,对亲戚朋友也时常想念,但是我实在不想违心去适应这种生活节奏和人情氛围。见面说一些无聊的话题,总是问一些隐私的问题,年龄、婚姻、工作、收入、孩子、车子、房子……相信和我一样的人也不少吧?我好在已经结婚了,不用再面对被催婚的问题,实乃万幸。
讲几个儿时的经历吧。案例一,关于赌博。我记得小时候家里有红白事儿,一天能办完的事儿通常要搞三天,从筹备,办事,到收尾工作,特别的耗费时间,耗费精力,耗费金钱,其中最让人深恶痛绝的就是赌博问题。因为这些人要赌博,导致我们兄妹晚上没有地方睡觉,只能睡在储藏粮食的麻袋上。赌博的众生相我可是看了不少,赢了的人精神好、嗓门大,输了的人萎靡不振,甚至气急败坏,不甘心,于是找别人借钱,那个可怜的眼神,实在难以名状。实在借不到钱,后半夜又不太好回家,就蹲坐到地上,靠着墙睡着了,那一幕在我的脑海里,永远无法忘记……至今我特别讨厌赌博,打牌打麻将之类的事情我几乎不参与。
案例二,关于份子钱。我估计每家每户都有一个账本,记着亲戚朋友、十里八乡的人情往来,有时候为了收回这些高昂的成本,都在盘算着家里有个什么事情(一个由头)能够顺理成章地收回成本,即费神费力又不得不为之。比如孩子考了一个并不怎么样的大学,买了个什么车(以前穷的时候买三轮车、摩托车也得庆祝),甚至有买手机(以前买电视机也得庆祝)也要庆贺的人,即便你自己不想操办,也有好事者撺掇,你不办都不行。
案例三,关于闹婚。我也是在老家办的婚礼,但是事先给关系近的朋友们(主要是同学)都打了预防针——不闹婚,最后象征性地闹了一下。我特别讨厌调戏新娘、伴娘(我认为用词没有问题,就是“调戏”),折腾新郎、伴郎,有的甚至被打得遍体鳞伤,最讨厌的是折磨双方的父母,用绳子反绑的、打扮成大花脸的、戴高帽的。我们隔壁镇子上曾经一个新郎被人追着打,结果跑到马路边被车撞死,婚礼变成了葬礼。
案例四,关于过年礼物。过年要走访街坊四邻、亲戚朋友,去亲戚家带的东西可能稍微好点,走村里其他人家主打一个“礼尚往来”,你带的东西多、带的东西值钱,我就相应地多带点,最主要的是彼此带的东西往往一模一样。我小时候村里生活水平很低,过年来来往往就是什么没有品牌的饼干,那些饼干一家传一家,经常能看到自己前几天送出去的饼干,甚至是去年送出去的饼干,现在已经过期了。借用刘震云老师的话说,这个事情很“幽默”。乡亲们日子过得不好,情有可原,我并没有刻意诋毁之意,那样的话就是我忘本了,我只是叙述这个社会现象本身。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既然千百年来,我们一直有这种习俗,那一定有其产生的根源和存在的基础。只是时代在变化,我们早已不是茹毛饮血的野蛮时代,我们的日子比以前好多了,我们现在要讲精神文明,但是这种社会风气依然如此猖獗。怎么样才能刹车?什么时候才能遏制?恐怕不是文件一出就能杜绝的。好在从现在开始,有了一个正当的遏制的理由,或许可以用1号文件做做挡箭牌。希望能够早日改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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