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岳阳市内的企事业单位、公民均可以申请成立全市性社会团体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民法典》《行政许可法》《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等。
四、受理机构
岳阳市民政局
五、决定机构
岳阳市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除外);
(2)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个人会员50个(含)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个(含)以上;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50个(含)以上;会员要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具有广泛代表性;
(3)有规范的名称、固定的住所、明确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行业协会商会必须具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5)有相适应的活动资金。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除工作特殊需要外,退(离)休领导干部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团体。
八、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全市性社会团体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九、禁止性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
(1)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3)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
(5)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十、报批材料
1、名称核准
(1)社会团体名称核准申请书;
(2)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
(3)发起人(发起单位)情况表及佐证材料。
2、发起筹备
(1)发起人座谈会会议纪要
(2)社会团体章程及制度(草案)
(3)拟入会会员名册
(4)拟任负责人(含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
(5)拟任理事、常务理事名单
(6)拟任秘书长以上负责人、专职人员党员名单
(7)验资报告
(8)办公场所证明
3、成立登记
(1)成立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函
(3)第一次会员大会会议、理事会纪要
(4)会员名册
(5)理事、常务理事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6)负责人名单、《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不良诚信记录承诺书
(7)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职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
(8)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9)秘书长专职承诺书
(10)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
(11)章程及章程核准表
(12)住所证明
(13)《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14)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登记管理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材料。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除外),发起人(发起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2.登录湖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输入用户名,输入密码(可自行修改),进入主页(账号需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开通)。
3.在主页“登记”栏依据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选择 “名称核准”“会先报批”“成立登记”进入具体页面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一次未填写完的,可以先点击“保存”键,待继续填写时重新登录。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右边“提交”按钮,完成网上填报。
4.网上提交后,由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形式审查,可通过原路径登录“湖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查询回复意见。受理通过的,直接在网上打印相关表格。
5.将打印的纸质材料按要求签字,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加盖印章后,连同所有附件材料一并送。
6.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后,申请刻制印章,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十二、申请接收
材料齐备后,提交至市政务服务中心709室(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
十三、办理方式
书面审查
十四、办结时限
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慈善组织为30日内),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登记管理机关在审查发起人提交的文件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所需时间不包括在登记时限内。
十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六、审批结果
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十七、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十八、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如不服本行政行为,可向岳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九、咨询途径
申请人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730-8882072,或者登陆湖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查询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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